綏芬河社會醫療保險局關於2018年門診特殊慢性病人員體檢鑑定公告

為做好我市門診特殊慢性病患者的醫療服務,進一步提高醫保基金使用效率,確保醫療保險基金健康有序運行,根據醫療保險相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對我市本年度申報門診特殊慢性病人員組織開展體檢鑑定工作。

一、體檢對象:凡我市城鎮職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正常繳費並患有規定特殊慢性病的人員,均可按規定申請。

三、體檢時間:2018年7月5日--6日(早6:30)。

四、准入標準:按照我市規定的慢性病准入標準執行,採取專家組先初審,初審通過後進行體檢鑑定的程序。

五、門診慢性病病種範圍:肺源性心臟病(慢性心力衰竭)、冠心病(心功能不全3級以上)、腦血管病後遺症(合併肢體功能障礙)、肝硬化失代償期、糖尿病合併症、系統性紅斑狼瘡、嚴重精神障礙疾病、癲癇、高血壓(3期以上)、風溼性心臟病(心功能不全3級以上)、慢性腎功能不全(3期以上)、再生性障礙性貧血、類風溼性關節炎(有嚴重肢體功能障礙)、活動性肺結核、房顫、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六、申請時需提交以下材料:

1、近期的二級以上綜合醫院住院病歷複印件(專科疾病可提供專科醫院住院病歷複印件);

2、本人戶口簿原件及複印件(首頁和本人頁)、社保卡原件及複印件、一寸照片兩張;

3、外地戶籍人員除提供以上相關材料外,還要提供申請時本人在我市三年以上的連續參加醫療保險繳費記錄。

七、注意事項:

1、惡性腫瘤門診放、化療及口服抗腫瘤藥物治療、慢性腎功能衰竭門診透析治療和器官、組織移植術後抗排異治療這三種疾病可隨時持相關材料到醫保局綜合業務科申請,肺結核應先到傳染病院填寫門診特殊慢性病申請表,然後持相關材料到醫保局綜合業務科申請,醫保局組織相關專家鑑定,其餘疾病由本人持全部材料於2018年7月5日和6日到市人民醫院醫保科申報。

2、申請人請認真核對診斷鑑定標準,結合自身病情,酌情申報,病情較輕,不符合診斷標準的,不要進行申報,以免增加個人鑑定費用負擔。

3、體檢當日,初審合格的申請人在市人民醫院收費窗口支付專家會診費用。未支付專家會診費用和未在規定時間鑑定的,視為自動放棄。

4、在病情體檢鑑定環節中,申請人不按鑑定專家要求完成輔助檢查項目的,按不合格處理。輔助檢查項目費用由申請人自付。

5、臥床病人及八十歲以上的老年人可由家屬代為申請,經專家初審合格免檢。

八、體檢流程:參保人於體檢當日到市醫院醫保科遞交慢病申報材料,由專家組對申報材料現場初審,初審通過後由醫生開具體檢相關檢查單(按病種收取會診費,每個病種會診費20元),統一參加體檢,體檢結束後由工作人員將相關檢查報告單統一歸檔到材料中,三個工作日內專家組做出最終評審。

九、結果公示:病情鑑定結果於體檢結束十個工作日後在綏芬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示。通過的申請人在鑑定結果公示結束後,到醫療保險局綜合業務科領取《特殊慢性病患者門診醫療手冊》,並享受補貼待遇。

十、申請人所提供病歷複印件及其它相關醫學資料必須真實有效,對偽造醫學資料的,冒名頂替參加體檢鑑定的,或夥同醫務人員偽造鑑定結果的,追回補貼費用,三年內不享受申報特殊慢性病補貼待遇。體檢醫院協助申請人偽造鑑定結果騙取慢性病待遇的,按《社會保險法》相關規定處理,同時取消造假醫生接診醫保患者的資格。

十一、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住院治療產生的住院病歷,不得參加本次門診特殊慢性病申報。

綏芬河市社會醫療保險局

2018年6月22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