賓陽縣法院舉辦禁毒主題公衆開放日活動

賓陽縣法院舉辦禁毒主題公眾開放日活動

宣判現場

其中被告人蘇某榮非法持有毒品一案較為典型,經審理查明,2017年5月24日17時許,被告人蘇某榮在其位於賓陽縣賓州鎮中的家中容留吸毒人員黃某強、宋某貴、盧某錦三人吸食毒品,至當天19時許被公安民警查獲,民警現場查獲用於吸食毒品的自制礦泉水壺兩個和錫紙一卷。經現場檢測,蘇某榮、黃某強、宋某貴、盧某錦檢測結果均為陽性。另查明,公安民警在被告人蘇某榮的臥室床頭櫃查獲冰毒可疑物一包,淨重112.45克;在蘇某榮家五樓一煤氣罐上的紙盒內查獲毒品冰毒可疑物三包。經檢驗鑑定,上述毒品冰毒可疑物中均檢出甲基苯丙胺成分,含量分別為74.2%、2.6%、9.0%。法院認為,被告人蘇某榮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二萬元;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並處罰金三千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九年,並處罰金二萬三千元。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