飼料商討要欠款,竟被養豬戶反訴賠償!

生豬養殖戶欠下2.8萬元的飼料款,飼料主就將養殖戶告上句容法院。29日,記者從法院獲悉,但不想最後案情竟發生了“神逆轉”。

飼料商討要欠款,竟被養豬戶反訴賠償!

院方介紹,2015年3月,養殖戶陳某從邱某處購買了某飼料公司生產的生豬飼料。截止2018年2月,陳某尚欠飼料款2.8萬元。2018年4月,邱某將陳某告上句容法院,要求判令陳某支付飼料款2.8萬元及利息。

飼料商討要欠款,竟被養豬戶反訴賠償!

誰知案件到法院後,劇情發生反轉

飼料商討要欠款,竟被養豬戶反訴賠償!

主審法官介紹,庭審調查中陳某認為邱某提供的飼料存在嚴重問題,並導致其養殖的生豬出現大面積死亡。據此,提出反訴要求邱某賠償生豬死亡損失4.3萬元。

近日,句容法院依法審理了這件因生豬死亡而引發的案件。法院經審理認為,邱某作為飼料銷售方並沒有辦理工商許可,也無法說明飼料生產方的具體信息。而陳某在生豬死亡後及時委託鎮畜牧獸醫站,對死亡樣本已經檢測採樣,檢測結果為玉米赤黴烯酮中毒。據此,可以證實飼料的質量問題,與生豬死亡的結果存在較大的因果關係。

此後,該案在主審法官給雙方分析利弊的情況下,按照死豬死亡的具體數字,結合陳某尚欠飼料數額,最終由陳某給付邱某貨款1萬元 。至此,本案順利了結 。

主審法官表示,本案雖最終調解結案,但需要提醒廣大養殖戶注意的是,在採購餵養飼料時,務必要採購有合格證以及標有明確廠名廠址的產品。發生糾紛後,要及時固定證據,依法向銷售方或生產方主張權利,不能為了貪圖便宜,隨意採購不合格產品,以免給自己造成較大損失,導致維權無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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