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天地

□记者周军 通讯员郭海山

去年,松滋市被确定为首批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试点县市之一。一年多来,该市紧紧围绕监管无盲区、投入无违禁、产品无公害、市场无隐患、百姓无担忧“五无”目标,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积极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明显加强,监管能力显著提高,监管机制日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全面提升。

开展标准建设严格生产监管

全面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该市制定《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技术操作过程》,涵盖种植、水产、畜禽三大类39种产品;开展农技推广示范样板年活动,举办8个市级、30个乡(镇)级样板片及6个特色高效种养模式示范点,重点推广统防统治、绿色防控、配方施肥、“三沼”综合利用等技术应用。全市蔬菜标准化生产面积10万亩,水果标准化生产面积13万亩,畜禽养殖标准化率65%,水产健康养殖面积10万亩。建立健全认证监管和补贴奖励机制,对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的农产品分别奖励0.5万元、1.5万元、2万元和1万元。截止目前,全市“三品一标”认证31个,其中有机产品2个,绿色食品7个,无公害农产品22个,新申报“三品一标”认证产品39个。

加强农产品生产监管。定期加强对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基地农户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标准化生产培训教育,全市485家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都签订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30个农产品企业按照“有人员、有场所、有制度、有设备”要求,建立农产品快速检测室,实行农产品产地合格证制度。

注重投入品监管加大查处力度

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市农业、畜牧、食药等部门常年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对执法机构配备执法记录仪、执法车辆等装备,并制订了执法巡查、岗位责任、责任追究等系列制度。同时成立16个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配齐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234名。

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实行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市场准入管理和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制度,全市601家投入品经营主体全部纳入监管名录,兽药经营企业均实行GSP管理,建立了全市农业投入品质量常态化监测制度,严格执行禁限用农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有关规定,使用高(剧)毒农药、高残留农药等违禁物质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制定并完善了《松滋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构建“上下联动,信息畅通,反应快捷,快速高效”的应急工作机制,提高了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注重加大源头治理、打防结合,相继开展农资打假、瘦肉精、生猪屠宰、水产品禁用药物等专项整治。建立健全线索发现和通报、案件协查、联合办案、大要案奖励等机制,2015年共出动执法人员3000余人次,检查经营场所2700余个次,查获、销毁不合格产品2.3吨,查处各类违法案件62起。

强化质量监测提升监管能力

健全检测机构。搭建了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站为主体的市级检测机构,并取得双认证证书,有专职检验人员7名,认证检测产品品类12个,认证检测参数25个;16个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均修建了专门的农残检测室,拥有检测人员35名,配备了必要的检验检测、样品采集、质量追溯等设施设备,具备了快速检测能力;30家农产品生产企业建立了农残自检室,各乡镇分别建立动物卫生监督分所。

开展常态化检测。2015年,市级共检测农残样品1702个,检测合格率为99.65%;乡镇共检测农残样品4774个,检测合格率99.6%以上;开展“瘦肉精”类违禁添加物检测22000批次,检测合格率100%;流通市场抽检480批次,合格率98.3%;对检测信息实行定期或不定期公开。

搭建信息平台实现全程可追溯

投入300万元,以市农业综合信息平台为载体,建立全市统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综合信息平台,涵盖农产品生产企业农产品质量追溯信息、农业投入品监管信息、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信息、畜禽无害化处理、生猪定点屠宰视频、农业物联网等六大系统,先期将全市200家农产品生产企业、100家农业投入品批发经营户纳入平台管理;将全市16个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检测数据联网,做到上下联通,资源共享。同时,开展以二维码技术为支撑的追溯平台建设试点,做到质量可追溯,信息可查询。

加强宣传培训营造创建氛围

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墙体标语、专栏、画报、《松滋农业》等媒介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同时,依托微信等新媒体,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有效提升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知晓率和市民参与度。

开展专业培训。结合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分行业、分乡镇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技术培训25场次,培训农产品生产企业、农业投入品经营人员3000余人次。

下一步,该市将认真对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考核办法》,通过同步开展两个创建、着力压实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相关部门的监督责任和乡镇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严把产地环境关口、生产环节关口、农产品流通环节关口和投入品使用关口,认真开展农药市场、畜禽养殖环节非法添加等专项整治,努力建好制度体系、检测体系、追溯体系和诚信体系,确保创建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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