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的基本教義,就是苦、集、滅、道

第二章 佛教教義

一、四聖諦

75.問:佛教的基本教義是什麼?

答:佛教的基本教義,概括地說就是四聖諦:苦、集、滅、道。“四聖諦”亦稱“四諦”,“諦”即真理。人生可以總結為四條真理:人生是苦——苦諦;苦是由眾生的迷惑和不良行為所集起的——集諦;苦是可以消滅的——滅諦;有很多滅苦的方法——道諦。

苦諦、集諦說明人生的本質及其形成的原因,滅諦、道諦指明人生解脫的歸宿和解脫之路。

佛教經典非常繁多,都不超出這四聖諦。

76.問:人生都有哪些苦呢?

答:佛在經中常提到人生八苦:

生苦——做胎兒時,暗無天日,寒熱擠壓,不能自在。出生時如山夾體,十分痛苦。

老苦——年老之時,耳聾眼花,腰彎背駝,牙齒脫落,渾身是病。

病苦——生病之時,身形疲乏,心力交瘁,欲脫不能。

死苦——將死之時,猶如活牛剝皮、生龜脫殼、風刀解體,氣悶神暗,痛若油煎。

怨憎會苦——互怨互憎的人偏偏要碰頭。

愛別離苦——相親相愛的人偏偏要分離。

求不得苦——一心追求的東西偏偏求不到。

五陰熾盛苦——被熾盛的身心煩惱所纏縛,不能出離。“五陰”即“五蘊”:色、受、想、行、識。即組成身心的物質和精神元素。

佛經亦有三苦之說:

苦苦——由寒熱、飢渴、疾病、打罵、勞役、災難等苦緣所生之苦。

壞苦——樂境遭到破壞,使先前的快樂頓時轉為感傷、失落、寂寞等痛苦。

行苦——一切世間事物(佛教稱為“有為法”)皆遷流變滅,給人以空虛、不安定的逼迫之苦。

人生最根本的苦即無常。身心皆念念生滅、不可常住,這與人類本性趨求常樂的意趣相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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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問:人生的苦是怎麼來的呢?

答:這就是“四聖諦”的第二“集諦”。分析眾生苦惱的原因,大體可概括為“因惑造業,因業受苦”。

宇宙間一切事物和現象都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由多種因素集合而成的。眾生也是物質元素和精神元素的結合體,和世間萬物一樣,處在無休無止的變遷之中。但眾生不明此無常之理,在顛倒迷惑中妄求永恆的快樂。然而世間的一切又是無常的、不可執著的,矛盾的結果使眾生產生各種妄念(惑),從而造作各種自私自利的行為(業)——惡業;累積惡業的結果,必然使眾生在今生或未來世承受應得的惡果(苦)。眾生就這樣生生世世流轉在不同的生命形態之間。在每一期生命的流轉過程中,本有的生死苦惱使眾生惡念加重、顛倒日甚,新造的惡業又進一步加劇了生死煩惱,如此惡性循環,無有了期。

78.問:佛教經常提到“業”這個字,它和“事業”是不是一個意思?

答:不是,“事業”是現代名詞。“業”的本意是“造作”,指的是人的一切身心活動,包括身、口、意三業,即:身之所作(身業)、口之所言(口業)、意之所念(意業)。任何一個細小的動作、語言、念頭,都是種植業因,都有牽引未來果報的力量,這就是“業力”。所以,也可簡單地說:眾生受苦,是由於業力的牽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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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問:人生的苦可以消除嗎?

答:完全可以。這就是第三“滅諦”。如果眾生從顛倒迷惑中醒悟過來,致力於熄滅煩惱的正道修行,停止一切導致生死煩惱的身心行為,即可最終達到超越時空、超越輪迴、不生不滅、寂靜安樂的涅槃境界。

80.問:怎樣滅苦?

答:這就是“道諦”的內容,即解脫之路、通向涅槃之路。修道是證果的唯一途徑,若想達到寂滅涅槃之果,必須力行止息煩惱妄念的三學、八正道等無上法門。

三學即:戒、定、慧。

戒,即防非止惡,恪守佛陀所制定的各種戒律,從謹慎身口二業入手,首先防止妄念發動為身業、口業。

定,即息慮靜緣,內心寂然不動,則妄念自然停止增長。眾生的病根在於終日動亂,必須以定來對治。

慧,即斷惑證真,證得與真實相應的智慧。智慧現前,觀照無礙,方能徹底斷除妄念。

戒定慧三者相資相成,攝心為戒,因戒生定,因定發慧。戒定慧修行圓滿,煩惱習氣自然根除。

戒定慧三學是自力修行解脫生死的通途方法。

釋迦牟尼佛為憐憫戒定慧無法修行圓滿的眾生,慈悲開顯瞭解脫生死的特別方法——淨土宗唸佛法門,眾生稱念佛號、乘佛願力(憑靠他力救度)往生淨土,同樣可以熄滅煩惱、得證涅槃。

八正道即:正見、正思惟、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

正見——正確的見解。依四諦之理看待事物。

正思惟——正確的思考。依四諦之理思考問題。

正語——正當的言語。遠離一切虛妄之語。

正業——正當的行為。斷除一切邪業。

正命——正當的生活方式。順於正法而活命。

正精進——正當的努力。一心專精,無有間歇。

正念——正確的觀念。以真智憶念正道,心無邪念。

正定——正確的禪定。依正見進入清淨無漏之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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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問:這麼多名相,一時不易記清,有沒有個根本原則?

答:四聖諦所依據的根本原理,就是緣起法則。佛教的所有教義都是從緣起法則這個源泉所流出的。

二、緣起法則

82.問:什麼是緣起法則?

答:“緣起”即“諸法由因緣而起”。佛教把一切物質和精神現象都叫作“法”。佛經中常見到的“一切法”“諸法”等字樣,就是“一切事物”或“宇宙萬有”的意思。簡單地說,一切事物和現象皆待緣而起,都是相對的互存關係和條件,離開關係和條件,就不能生起任何一個事物或現象。“因”即內因,“緣”即外緣,一般的解釋就是關係和條件。

佛給“緣起”下了這樣的定義:“此有則彼有,此生則彼生;此無則彼無,此滅則彼滅。”這四句表示同時或者異時的互存關係。

83.問:什麼是“同時或者異時的互存關係”?

答:從同時、當下來看,一個事物是各種條件集合而成的果,離開它所依賴的條件,就沒有它的存在,所謂“此有則彼有,此無則彼無”,這叫同時的互存關係。舉一個簡單例子,如師生關係:有老師則有學生,有學生則有老師;無老師則不稱其為學生,無學生則不稱其為老師。

從時間的流逝來看,現在的事物是過去已滅的某種事物的果,又是未來某種事物的因,一切現象都處於生滅相續、因果連環的生滅過程中,所謂“此生則彼生,此滅則彼滅”,這叫異時的互存關係。如種子和芽的關係:因為過去先有了種子,所以現在才能生芽;也因為現在有芽生,過去的種子才名叫種子,這是異時的互存關係。從另一方面看,種子滅的時候也正是芽生的時候,芽生的時候也正是種子滅的時候。在這裡,芽和種子的生滅現象又是同時的互存關係。

總之,無論是同時還是異時,一切現象必然是在某種互相依存的關係中存在的,沒有任何一個現象可以獨立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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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問:互存關係是否就是因果關係?

答:是的。從異時的互存關係來說,種子是因,芽是果,這是異時因果。從同時的互存關係來說,如以老師為主,則老師是因,學生是果;如以學生為主,則學生是因,老師是果,這是同時因果。其實,因果關係是極其複雜的。從這一個角度看,這樣的因產生這樣的果;從另一個角度看,同是這個因會產生另外的果。如某甲,從師生關係看,他是乙的老師;從父子關係看,他是丙的父親;從夫妻關係看,他是丁的丈夫。以甲為因,則乙丙丁和其餘一切都是果,由此而看出一因多果;以其餘一切為因,則甲是果,由此而看出多因一果。實際上,沒有絕待(絕諸對待)的因,也就沒有絕待的果。

世界就是這樣由時間上無數連續的因果關係與空間上無數的互存關係組成的無限的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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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問:緣起法則是不是佛教特有的教義?

答:是的。緣起法則歸納起來,有四個重要論點:(一)無造物主;(二)無我;(三)無常;(四)因果相續。

86.問:“無造物主”是什麼意思?

答:“無造物主”就是沒有創造宇宙萬物的主宰。既然“諸法因緣生”,就不可能有個獨立的創造者。任何一個因都是因生的,任何一個緣都是緣起的,因又有因,緣又有緣。時間上無始無終,空間上無邊無際。由此而得出結論:沒有絕待的一個因。

87.問:這樣說來,佛教很像是無神論,但為什麼佛教故事裡有很多天神呢?

答:是的,從否定造物主的觀點來看,佛教就是無神論。但是,佛教並不否定神祇的存在,只是把他們看作六道眾生的一種。有些神祇是佛教的護法神。

88.問:什麼是“無我”?

答:一切眾生無非是種種物質元素和精神元素的聚合體,沒有一個常住不變、起主宰作用的自我。而任何元素又是剎那剎那依緣而生滅的,所以找不到一個固定的獨立的“我”在支配身心,這便是“無我”。

89.問:什麼是“無常”?

答:宇宙一切現象都是此生彼生、此滅彼滅的互存關係,其間沒有恆常的存在。所以,任何現象的性質都是無常的,都是剎那生滅的。佛經所說“諸行無常,是生滅法”就是這個意思。“諸行”就是指一切事物或一切現象。“行”是遷流變動的意思,一切現象都是遷流變動的,所以叫作“行”。“生滅”即“生住異滅”:一個現象的生起,叫作“生”;當它存在著作用的時候,叫作“住”;雖有作用,而同時在變異,叫作“異”;現象的消滅,叫作“滅”。“剎那”是極短的時間,佛經中說,彈一下指頭的時間裡就有六十剎那。剎那生滅,就是一剎那中具足生住異滅。比如說一個人,從整體來說,他有一期的生住異滅,即生老病死;但就他各部分的組成來說,則是剎那剎那的生住異滅,即生理上所說的新陳代謝。一個物體的生住異滅,一個世界的成住壞空,實際上都是剎那生滅的相續存在。一切現象沒有不是剎那生滅的,因此,萬事萬物都是假有的、暫有的、幻有的,都不是永恆的,或者說是一切皆空,佛教稱此道理為“緣起性空”。

一切無常、一切皆空,並不是否認客觀現象的存在,而是通過對其本質的透視,驚覺自己生存在幻妄的境界中。看破這一點,就能夠放下對物慾和名利的貪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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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問:那麼,佛教本身是不是也受無常法則的支配?

答:是的。佛曾預言佛法傳世分三個時期:一是正法時期,即佛教興起時期;二是像法時期,即演變時期;三是末法時期,即衰壞時期,佛也曾說過將來法滅時的情況。“諸行無常”,佛教也不例外。

91.問:什麼是“因果相續”?

答:因緣所生的一切事物固然是生滅無常的,但又是相續不斷的,如流水一般,前前逝去,後後生起,因因果果,沒有間斷,這是就豎的方面來說的;從橫的方面看,因果的品類有種種無量的差別。種種品類差別的因果關係固然錯綜複雜,但其間又有井然的法則,毫釐不爽。有因必有果,一類的因產生一類的果,善因得善果,惡因得惡果,因與果相符,果與因相順(比如殺生,因為使眾生短命,所以為自己種下短命之因);一類的因不能生另一類的果,如種瓜只能得瓜,不能得豆。這即是佛教所講的因果法則。

92.問:好人往往遭遇不幸,壞人反倒飛黃騰達,這很容易使人對因果規律產生懷疑。

答:說好人遭遇不幸、壞人飛黃騰達,有點誇張了,現實中好人還是多平安福樂,壞人則多災病苦惱,可能偶見好人惡報、壞人好報,覺得異乎常理,故而內心印象深刻;當然也確有你所說的情況。佛教講的因果報應是包括過去、現在、未來三世的。今生所造的因,有的今生就結果,有的多生以後才結果。比如有人今生多種善因,但這些善因未必馬上結果,由於外緣不具備,所以暫不能結果;而他過去世所造的惡因由於外緣具備而呈現果報了,所以就有好人遭遇不幸的事。再者,做了好事之後也可能後悔,做了壞事之後也可能懺悔,而且善事惡事亦有可能偽做,其間因果錯綜複雜,所以不宜根據表面現象簡單地下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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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問:如果已犯下了某種罪業,種植了惡因,懺悔能使它不呈現惡果嗎?

答:如果不是重大的惡業,可以通過懺悔來使之消除。懺悔即在佛前或眾人面前坦誠地揭露自己的罪行,毫不容情地自我悔過,決心永不再犯,以真誠來洗刷心地的汙穢,消除內心的黑暗,使之恢復清淨。懺悔之後,如能“見罪淨相”,比如看見或夢見聖眾、光明、宮殿、日月等美好景象,證明罪惡的種子已經消除,這即是“消業”。

如果是重大惡業,只有通過唸佛的方法才能懺淨。

94.問:前面說“有因必有果”,這裡說可以消業,是否矛盾?

答:經中是有“假使百千劫,所作業不亡”之語,但那是對缺乏佛法智慧、不知轉移業報之道的人而言的,若以智慧觀察,業因本身也是緣起性空的,因此可消可轉。如果一切業因都要一一呈現果報方能消失,那生死解脫就遙遙無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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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問:可不可以通過行善的方法抵消以前的惡業?

答:一個人如果既行善又作惡,則其善惡各自生出果報,不能相互抵消,不能用行善的方法消滅惡報。不過,種植善因、合集善緣,可遠離惡緣,阻礙惡果的出生。

96.問:現在的果,受過去世影響,這是不是可以解釋人與人之間出生時的差別?

答:是的。出生在不同地域、不同家庭的孩子,境遇有天壤之別。初生嬰兒不會造作業因,似乎不應有差別,豈不知這全是各人過去世所造業因所感得的果報。今生之身,為男為女,或美或醜,或富或貧,或智或愚,皆是前生行為所感之報,所以名之為“報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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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學者,作家,國學起名師靈遁者整理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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