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攤面積「坑」了你多少錢?取消「公攤」你支持嗎?

作為購房者,不論怎樣,我們都無法繞開“公攤面積”這一存在。所謂公攤面積,簡單來說,合同上顯示你買的是100㎡,而實際你住的面積僅有70㎡,這憑空消失的30㎡就是“公攤面積”了。

公攤面積“坑”了你多少錢?取消“公攤”你支持嗎?

據2000年開始實施的《房產測量規範》,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有:

1、電梯井、管道井、樓梯間、垃圾道、變電室、設備間、公共門廳、過道、地下室、值班警衛室等,以及為整幢服務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築面積,以水平投影面積計算。

2、共有建築面積還包括套與公共建築之間的分隔牆,以及外牆(包括山牆)以水平投影面積一半的建築面積。

這意味著,不僅你家的面積,還有你家電梯的面積、樓道的面積、過道的面積,甚至門口保安李大爺那間保安室的面積都要計算到你家的建築面積裡面,你要為這些面積買單。

公攤面積怎麼算?

公攤面積有多大?一般來說,不帶電梯的多層頂多10%,帶電梯的看“梯戶比”,一般來說佔總面積的20%左右。當然有更狠的,超過50%。

於是,對購房者來說至少存在“三個面積”:

1、開發商告訴你的面積:相當於“套內建築面積+公攤面積”;

2、套內建築面積:相當於“套內實用面積(可以鋪地毯的面積)+牆體面積(部分計算一半)+陽臺面積(封閉全算,不封閉算一半)”。

3、套內實用面積,扣除了牆體、柱子等真正能使用的面積。

當然,還有更復雜的情況:開發商偷來的面積,還有斜坡閣樓、非標準層的面積等等。

很少有人知道,其實這種“奇葩”的房產製度在世界上竟然是中國獨有的。在別的國家,住房面積都是按照套內面積進行計算,房產證上的面積就是你實際居住的住房面積。不管怎麼說,中國樓市存在一個巨大的漏洞:你買房子的時候,開發商告訴你這套房子是120平方米,但實際上你永遠搞不清楚真正的使用面積是多少。

據瞭解,住宅的公攤係數一般在0.18-0.25,商業用房一般在0.3-0.4。但近年來,隨著房價上漲,公攤係數也迅速攀升,部分住宅超過了30%。有媒體指出,從1998年中國進入商品房時代開始,公攤面積就因為不符合國際慣例、現有法律法規沒有設定上限等問題一直為人詬病。

既然我們需要合適的公攤面積,又想買到較好使用面積的房屋,我們應該怎麼辦呢?

公攤面積“坑”了你多少錢?取消“公攤”你支持嗎?

普及一個概念——得房率

得房率顧名思義是真正的使用面積占房屋整體建築面積的比例,計算方法也很簡單,就是用使用面積除以建築面積。

以高層板樓為例:

得房率在80%左右的為良心戶型;

得房率在75%左右的是正常水準,中規中矩;

而得房率低於70%,這種房子的公攤可能是設計太大,甚至有可能是因為房屋設計部門“腦殘”所致。

塔樓總體得房率低於板樓3-5%是比較正常的良心戶型。

公攤面積比例過大是個問題,但是公攤確實是越小越好麼?

仁者智者。我們必須要說北京房地產市場非常大的一股勢力——政策房。

政策房簡單點說是此前的回遷房、經適房、老公房,這類房產經過產權轉換成為可交易的商品房後,成為房地產市場中不可忽視的力量。

但這類房產確實有著比較大的問題——公攤太小。

公攤面積“坑”了你多少錢?取消“公攤”你支持嗎?

有段網友的評論略顯殘酷,但其實可以參考:

就算住房合同中把公攤面積剔除了,但相應購買的實用面積也會漲價。公攤面積就在那裡,這筆錢誰出?指望開發商自掏腰包?指望扣除公攤就能降低購房成本,這樣的願望很美好但很不現實。

爭議一、是否應該為公攤支付取暖費?

目前,取暖費、物業費等都是按建築面積來計算的,也就是說,購房者不僅要為房子裡的實際取暖面積交錢,還要為電梯、管道、樓梯、設備間、門廳、地下室和門口的警衛室交取暖費。

爭議二:能否取消公攤?

其實早在2002年,重慶就以地方法規的形式,首次對商品房的計價方式做出規定:商品房現售和預售,以套內建築面積作為計價依據,商品房買賣合同及商品房權證應當載明共用部位及設施。近幾年,廣州、北京等地也開始出現按套內建築面積計價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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