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县:下沉一级巡问题 巡成群众贴心人

四川新闻网宜宾8月6日讯(方鸿 唐何娟)宜宾县作为宜宾市首批巡察工作试点区县,自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政治巡察,探索出了富有宜宾县特色的“发现、交办、验收”巡察工作模式。截止目前,该县开展了三轮、18个单位的巡察,其“下沉一级”的巡察方式,将巡察工作进入村社一级,把探视镜深入“神经末梢”,听取群众心声,摸到问题线索,通过立巡立改聚力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巡成群众的贴心人。

“白+黑”工作模式 “下沉一级”访民情

“好得你们,好得你们来巡察,你们来我家了解情况后不到一个星期,村干部就来我家把我交的400元一分不少的退给我了……以后我有啥子政策方面的疑问还要打电话问你们……”李场镇石坝村光荣组村民张某打通接访电话,一个劲的向县委第一巡察组“报喜”。

张某所说的400元钱,是该村村干部在为群众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换证过程中,收取了部分农户400-900元不等的“超标准使用住房面积”费。得知这一情况后,巡察组人员随即在全镇进行核实。为打开问题线索的突破口,该县第一巡察组人员采取“白+黑”工作模式,白天查看资料、受理信访举报等,晚上下沉到群众家里夜访,与他们拉家常、摆龙门阵,围绕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微腐败、涉及民生的突出问题,了解惠民政策落实情况,解决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从最初的“闭口不提”到最后的“知无不言”,巡成了群众的贴心人。

据走访核实了解,2011年至2012年期间,时任李场镇石坝村和金马村的村干部张某某、汪某某、朱某某在开展农户宅基地换证外业工作过程中,利用工作之便,违规收取张某、伍某等25户农户共计9870元,并将此款私分,用于个人日常开支。巡察组随即将此线索移交李场镇纪委处理。截止目前,李场镇纪委已对张某某等人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处分,向农户违规收取的款项已全部退还。

紧扣民生实事 剑斩低保乱象

紧扣民生实事,即问即查即改,是巡察工作的重点。该县第三巡察组入驻双龙镇开展集中巡察期间,反映双龙镇双龙社区低保中存在大量“关系保”“人情保”的信访举报不断。针对该社区圈子小、熟人多、容易跑风漏气的情况,巡察组本着可控制不惊动的原则,一是乔装入户不暴露巡察工作人员身份,二是多问多看多摆谈不偏听偏信,三是不直面问题,从侧面搜集佐证资料。发现该社区老场镇140多户居民都在享受低保,“关系保”、“人情保”泛滥,低保政策在这个社区被严重曲解。

为了彻底斩断低保乱象,巡察组向县委巡察领导小组报告后,立即向双龙镇党委开出了巡察整改督办卡,要求该镇党委限时整改落实,双龙镇党委迅速行动,严格按照低保程序,将不符合条件的71户140人全部清退,对违规领取的61560元低保金全部追缴,对双龙社区原两位优亲厚友、履职不到位的违规违纪干部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党内警告处分,对该镇原民政办主任杨某进行立案查处。

“没有想到你们巡察组办事那么较真逗硬,当真把不符合吃低保的人员清退了。”来自宜宾县双龙社区的梁阿姨对巡察组工作人员竖起大拇指说。

坚持特事快办 送证上门解民忧

突出巡察重点,紧密结合基层实际,着眼于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宜宾县巡察工作的一部分,同清退违规款项、斩断低保乱象一样,巡察工作还着力解决群众身边难题,急群众所急,解群众所忧。

宜宾县第二巡察组工作在集中巡察该县观音镇时,接到村民杨清福关于残疾证办理的电话反映,巡察组随即详细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村民杨清福的妻子曹传华患精神分裂症已有十多年,且生活不能自理。今年2月,杨清福及子女将曹传华送到该县精神病医院进行医学鉴定,鉴定结果为精神残疾二级,随后杨清福便将办理残疾证的相关资料交给了镇民政办,然而时间过去了4个月,却迟迟没有拿到残疾证。经核实,由于该镇民政办协理员工作疏忽,未及时将申报资料上报,造成了残疾证未及时办理,回访结束后巡察组立即与观音镇党委和县残联沟通协调,坚持特事特办,随即将残疾证办理好了。

“我才跟你们反映几天,这就帮我办好了,还送上门来。不晓得该说什么才好!谢谢!感谢你们!......”杨清福一手紧紧地捏着崭新的残疾证,一时激动地说不出话来。

“群众利益无小事,巡察干部一定要坚持问题导向,走访群众,巡访问题线索,沉下去找问题,实现立巡立改,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这是宜宾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李元虎在县委第三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上对巡察干部提出的明确要求。

自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宜宾县将巡察发现的问题按“七分法”分类处理,验收问题,按照“345”处置办法,三轮巡察累计个别谈话1979人(次),受理信访举报722件(次),发现问题线索70件,立巡立改41件,已立案21人(次),组织处理29人(次),追缴违纪资金879余万元,发挥了巡察利剑作用和震慑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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