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擬推新政:租賃期內,不可單方面漲房租,租客注意一下!

租客注意下,給你們的福利。

按照往常慣例,北京週五都會出一個新政,讓大家在週末凌亂或者狂歡一下。

北京擬推新政:租賃期內,不可單方面漲房租,租客注意一下!

不出所料,今天下午,市住建委發佈了《北京市住房租賃合同》及配套使用的《北京市房屋出租經紀服務合同》、《北京市房屋承租經紀服務合同》示範文本,正式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簡而言之就是:租房時候,感覺租客有時候會吃虧,所以租賃合同要在規範一下 那到底規範哪些地方?一起來看。

一、針對性的住房合同。

《北京市住房租賃合同》明確適用於住房,《北京市房屋出租經紀服務合同》、《北京市房屋承租經紀服務合同》則適用於房屋,包括但不限於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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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住房租賃合同直接一步到位,不再收不同版本的。

將2008年版的自行成交、經紀機構居間成交、經紀機構代理成交的租賃統一到同一版合同,將涉及經紀服務的內容納入到經紀服務合同。也就是說自行成交版和經紀成交版合二為一,統一都是《北京市住房租賃合同》。

並且,《北京市住房租賃合同》只適用於住房,而商業、辦公等其他類型的房屋,則不適用。當然,公租房、直管公房和普通租賃不一樣,都有自己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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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同標註更細化,之前沒加的,現在都加上。

合同中藥細化房源、合同當事人的義務信息內容,明示北京市關於住房租住的有關重要政策,明確雙方當事人送達地址及變更通知義務,更直接地引導合同當事人的租賃行為。

新合同就對出租房屋的信息進行了細化,要填寫的內容房屋坐落、建築面積、層數、房屋平面圖、戶型、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編號、房屋所有權人姓名等。

現行的合同裡,房屋層數、房屋平面圖、幾室幾廳的戶型這些都是不用填的,而新版合同中,這些都是要詳細填寫的。

你說細不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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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引導房東、租客利用合同,在法律框架下,多保護自己的合法權利。

包括:未經約定出租人不得在租賃期限內單方面提高租金;同時,合同提前解除的,出租人應在合同解除後約定時間內退還已收但尚未發生的租金;承租人應當在合同解除後約定時間內搬離;以及合同當事人單方解除合同的具體情形等。

在房東延遲交付房屋達到約定時間;交付的房屋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或合同約定致使承租人無法正常使用的或危及承租人安全、健康等情形下,租客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而租客如果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約定期限、欠繳各類費用達約定金額、擅自將房屋轉租、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等情況下,房東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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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最後一部分最動人。

所以,租客們,又有一些保障了,好好利用哈。雖然現在是徵收意見階段,按照之前的規律,也就基本確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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