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取消74項市級行政權力

大眾網泰安8月27日訊日前,泰安市人民政府發佈《關於取消一批市級行政權力事項的通知》。

為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優化全市營商環境,結合法律法規“立改廢釋”等情況,經研究,決定取消市級行政權力事項74項,其中行政許可9項、行政處罰47項、行政強制1項、行政給付2項、行政確認3項、行政獎勵1項、其他權力11項,現予以公佈。

各級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認真做好取消事項的落實工作,切實加強後續監管,落實監管責任。各縣(市、區)政府、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將銜接落實情況於2018年8月23日前報送市政府審改辦。

附:市級取消行政權力事項目錄

泰安市取消74项市级行政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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