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審前,讓被告人學《弟子規》

株洲網訊(株洲日報記者 沈全華 通訊員/程瑾 蔣筱萱) “今後迴歸社會後,將深刻汲取教訓,以法律、道德規範約束自己,重新做人。”近日,因犯非法經營罪獲刑的炎陵縣委政法委原常務副書記萬志雄,在庭審前寫下了題為《財物輕 怨何生》的《弟子規》讀後感。

近年來,天元區法院巧用傳統文化感化、教育被告人。每次開庭之前,該院刑事審判庭法官都會為每一位刑事案件被告人送上一本《弟子規》,希望被告人在誦讀、抄寫《弟子規》時沉下心來好好審視自己的過錯,從內心真誠悔過。

天元區法院認為,接受刑事審判的被告人,可能需要的不僅僅是接受法律的判決與懲罰,更需要心靈上的引導與救贖。引導被告人學習《弟子規》,並把庭審當做生動的教育課堂,有利於被告人痛改前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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