糾紛引起因「路怒」 調解處理爲人和

9月5日,陝西省清澗縣人民法院辦案法官成功調解了一起因“路怒”引發的身體權糾紛案件,在辦案法官的耐心細緻調解下,被告李某當庭賠償原告馬某經濟損失共計8000元。

8月1日晚,原告李某駕駛汽車與被告馬某駕駛的兩輛摩托車在城區某處會車,因二人均及時將車剎住,所以並未造成碰擦。但隨後,原告李某下車質問被告為何開快車,被告馬某也下車與原告理論,雙方因言語不和發生爭吵。在爭吵過程中,雙方互相推搡、撕打在一起,導致雙方分別不同程度受傷。原告李某遂到醫院住院治療花費6000餘元。後雙方因賠償數額協商未果,原告李某將被告馬某訴至法院。

案件受理後,承辦法官通過閱讀案卷材料,瞭解了案情。因雙方矛盾已經激化,情緒非常對立。承辦法官首先及時於雙方進行電話溝通,先做好原、被告思想工作。法官在組織雙方庭前調解時,本著充分化解矛盾的原則,經過耐心、細緻的闡釋法律,情理並重的調解,教育雙方保持良好的心態,文明駕駛。最終促使雙方明白了自己的問題所在,二人互諒互讓,當庭握手言和,實現了“案結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王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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