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塑料袋羊蹄儿

跨世纪的冠县,我正读高中。华联超市前,一位老爷子每日傍晚出摊,穿中山装,端坐在半高的马扎上卖一锅羊蹄儿,5块钱可以捞好几个。晚饭时,我就会买上几根,羊蹄冒着热气儿,滴啦(音)着汤汁,捞出来,再买俩馍馍,带到学校吃,学生时代的大餐。

后来离家,吃不上羊蹄,如今再回到家,再也没吃到过羊蹄儿,每次路过变了模样的那儿,嘴巴里都会不自觉地流出想念羊蹄儿的口水。

一塑料袋羊蹄儿

这几天尤其想吃,刻意寻找,终于得见,羊蹄儿刚刚出锅,冒着热气儿,被夹到盘子时,头上的肉与骨分离,颤颤巍巍,晃晃悠悠,想象着口感,一定松软滑嫩。

得凉一会儿,才能装进塑料袋,卖给我。

可我已不能再忍。撩起一根儿羊蹄儿,体会着啃一根羊蹄儿的四重境界。

撩着露出的骨头,从真正的蹄儿开始啃,俩角儿,包着一层坚实的皮,全身力气集中到两排大牙之间,强烈挤压,把那层皮儿撸下来,嚼在嘴里,有一点点辣气儿和四处飘逸的肉香融合,但并不耽误咯嘣咯嘣的响,富有节奏,身体也跟着手舞足蹈起来,这是啃羊蹄儿的第一重境界:

再往前咬,羊蹄儿上的肉就变得厚实松软,不用咬,只轻轻一吸,肉就进了嘴,也不用过多咀嚼,就化掉流进食道,这是啃羊蹄儿的第二重境界,但不是这重境界的最高体验,最高体验在于羊蹄儿上一块类似于人类手掌与前臂相接处鼓起的那块凸起,就像一块棉花做的肉团,吸一口进嘴,只消一瞬间,如过电般的窜过喉咙、滑进食道,大脑里只回荡香嫩无比的感觉,比起彼伏。我想:

羊蹄啃过、润物无声不过如此了吧。此乃啃羊蹄儿的第二重境界:

羊蹄儿上的皮肉啃过,裸露出筋骨,嘴短骨头长,有些地方够不到,并不好啃,左右其手,来回腾挪转换,两排大牙摩擦几次,才能将长骨上的羊筋撕裂,虽然进了嘴,也还是劲道无比,不好对付,后槽牙来回摩擦,摩擦来回,当细碎的羊筋钻进牙缝、一阵生痛之后,其他的筋儿才能被吞咽进喉咙,这一种对抗,为了吃,毫不畏惧,坚韧不拔,这种精神如果放在挣钱上,人生就会少很多痛苦,快乐就会多一点吧。此乃啃羊蹄儿的第三重境界:

筋骨相连,唯有嘴巴能切断联络。咯嘣一声,筋断骨落两旁,后槽牙一点点把残存骨端的筋一点点的啃下来,吞进肚子里,骨头就只剩下真正的骨头,再把一段段的小骨头、每次一块地漱进嘴里,体会最后一点、也是最充沛的羊蹄儿的香气,仿佛整个羊蹄儿都化在嘴里,进入身体,流进血液,融进大脑的印象里。此乃啃羊蹄儿的第三重境界:

如认识新朋友,一开始大家彼此陌生,各有棱角,硬硬的,彼此试探,试探中,仿佛感觉到柔软,再多一点了解,真要是熟络起来,那必定是来来回回的磨合与碰撞,过了这危险的磨合期,便是融化成最好的朋友,无话不谈,或者无损话不说,那才是人与人之间最熟悉的状态。

所以说,啃一根羊蹄儿,我只是在啃羊蹄儿吗?不,我啃的是人生,是岁月蹉跎的沧桑变迁,是人世间的五味杂陈。

所以说,我只是许临时吗?不,我不是许临时,我是爱吹牛的许临时。

哈哈哈。

啃完一根儿,忘掉许临时爱吹牛的本性,伸出舌尖儿舔掉嘴唇上的油,抹掉手上的油腻,店家满盘的羊蹄儿也凉了一些,被前边排队的人买的差不多了,我也拾几根羊蹄儿进塑料袋,还冒着热气儿,提溜着回家,起瓶啤酒,继续啃。

文|许临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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