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2」跨國電信網絡敲詐勒索案60名嫌犯被起訴

湖南日報·新湖南客戶端9月14日訊(記者 于振宇 通訊員 羅煉)自2016年2月份以來,黃某輝、黃某傑、戴某麗(均在逃)等人組織犯罪嫌疑人陳勇、童仲凱、陳澤青等骨幹成員,招募KTV、夜場女性服務員為裸聊女,在柬埔寨金邊、西哈努克、貢布等地相繼建立多個犯罪窩點,租用香港服務器,建立假冒“今日頭條”網站,誘導受害人微信裸聊,伺機錄製裸聊視頻、截取不雅圖片,以將照片公佈在網站上相要挾的方式進行敲詐勒索。自2016年2月份以來,被該團伙敲詐勒索的被害人達1000餘人,涉案金額達1200餘萬元。近日,瀏陽檢察院依法對該案60名嫌犯提起公訴。

該犯罪團伙組織嚴密、分工明確,實行公司化管理,具備犯罪集團作案基本特徵。團伙內部分為管理、聊天、裸聊、敲詐、取款組,在黃某輝等人的組織指揮下,各組人員分工負責,各司其職,按照固定模式實施電信網絡敲詐勒索犯罪。該團伙有著嚴格的管理制度和利益分配製度,反偵查意識極強,定期更換作案窩點、定期銷燬作案賬本、定期更換取款地點,相互之間使用保密性強的通訊軟件聯繫,以逃避偵查打擊。

2017年7月1日,公安部率領專案組在柬埔寨警方的配合下,在柬埔寨金邊、貢布和境內福建漳州等地統一開展收網行動,抓獲該團伙涉嫌敲詐勒索的57人,其中貢布東窩點抓獲21人,貢布北窩點抓獲20人,金邊陳澤青窩點抓獲12人,負責國內取款的4人。扣押實施敲詐勒索作案手機199臺、贓款166萬元、作案銀行卡141張、記載作案情況賬本76本。

“2.12”敲詐勒索案件系公安部掛牌督辦的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案件,也是全省公安機關近年來首次大規模赴境外抓捕犯罪嫌疑人的重大團夥犯罪案件。該案犯罪嫌疑人眾多(目前涉案在逃的還有多人),作案時間長、次數多、涉案金額特別巨大,受害人數多、分佈廣、偵查取證困難。瀏陽市檢察院成立專案組,提前介入,指導公安機關在案件定性、法律適用、證據收集等方面精準發力,查閱了六十多本報捕案卷,仔細審查了犯罪事實、五百餘份銀行流水及百餘份書證,對56名犯罪嫌疑人進行了訊問。

2018年2月27日,瀏陽市公安局將犯罪嫌疑人陳澤青等65人移送瀏陽市檢察院審查起訴。收案後,該院又成立以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王金振為組長的檢察官辦案組,制定了完整的辦案計劃。期間,公安機關再次抓獲2名本案在逃犯罪嫌疑人,並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辦案組一併予以審查,至此,該案犯罪嫌疑人達67名,案卷達107冊。

6月21日、6月28日,王金振副檢察長帶領該院公訴科十餘名檢察官趕赴長沙市第二看守所、長沙市第四看守所、瀏陽市看守所,提審本案的61名犯罪嫌疑人。在辦案組的努力下,67名犯罪嫌疑人均自願認罪認罰,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

8月份,辦案組內部就本案數額認定、主從犯、量刑建議、個別犯罪嫌疑人的處理等問題多次開會研究,最終,該院檢察委員會決定起訴陳澤青等60人,不起訴馮路福等7人。

9月4日,該院順利將犯罪嫌疑人陳澤青等60人敲詐勒索一案起訴至瀏陽市人民法院,並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鑑於該案案情複雜、涉案人員較多,法院將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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