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迴審判進現場 雙方矛盾獲化解

2018年9月5日早上9時許,習水縣人民法院流動巡迴審判車來到了隆興鎮新光村,第四人民法庭法官正在新光村委會公開開庭審理一起土地糾紛,隆興鎮人大代表及附近50餘名村民頂著烈日旁聽了整個庭審。

巡迴審判進現場 雙方矛盾獲化解

廖某與何某系親戚關係,二人因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分配產生爭議已經長達三年。2017年曾經由新光村村民委員會組織調解,當時已達成調解協議,但何某一直未履行協議約定的義務,廖某最終選擇通過司法途徑,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將何某起訴至法院。

庭審現場,法官圍繞雙方當事人達成的調解協議的效力重點進行法庭調查,並組織當事人進行了舉證、質證和辯論,在法庭主持調解無法達成和解協議後,法官根據庭審查明的事實當庭作出判決,何某應當履行新光村村委會調解協議內容,並限何某立即按照調解協議的約定將其耕管的0.2畝土地交由廖某經營耕管,何某經過法官當庭釋法後,表示願意履行判決。

巡迴審判進現場 雙方矛盾獲化解

庭審結束後,法官進行了《土地管理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法》的宣講,講解了土地性質和當前農村土地流轉的注意事項,在場群眾聽後紛紛拍手叫“好”,更重要的是讓普通群眾直觀地瞭解法律的公平、公正。通過此次巡迴審理,不僅減輕了當事人的訴累,而且將巡迴審判車“開”到案發地,現場解決紛爭,起到了良好的普法宣傳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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