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樓里藏賓館業主苦不堪言 街辦:堅決取締非法經營活動

西部網訊(陝西廣播電視臺《第一新聞》記者 沙楠) 最近有西安市民給《第一新聞》反映,說他們小區裡一些單元樓房被隔成了一間間客房,原本的單元樓腰身變成了賓館,業主們說,居民樓上有這樣一個賓館,人員就非常複雜,就難免存在安全隱患和其它問題。

9月20日,記者來到了西安市碑林區的金葉長樂小區,業主們說,小區裡的這家宿吧酒店的所有客房就藏在這棟居民樓的不同樓層上,賓館客房和住宅混在一起給大家帶來了不小的麻煩。

小區業主(甲):“19樓、11樓、27樓、29樓都有賓館,太亂了,有一天晚上十一點鐘我回家,坐到電梯裡碰到兩個人,一看身上畫的龍和虎,牙齒都是黑的,特別害怕,有一天晚上他們敲我家的門,我問你找誰,他說找賓館呢。”

小區業主(乙):“對門就是賓館,樓上特別多,打擾的人都睡不著覺,雜音也大的很,有時候十一二點老人小孩都睡著覺了,還敲我們家門。”

由於來賓館入住的人員複雜,住戶們對自己居住的環境安全性表示擔憂。前不久,業主們把情況反映給了相關部門,雖然他們昨天看到賓館的招牌已經被摘除,但是他們今天依然看到客房裡有人出入。

小區業主:“他們的鑰匙還在呢,他們是明著關了,暗著還開著呢。”

隨後,記者找到了這家賓館的相關負責人,負責人表示他們接到相關部門要求,目前已經停止經營這家賓館。

原宿吧酒店經理徐東樹:“我們從9月12日就停止了營業,9月19日已經把門頭的招牌拆除了,酒店的經營行為我們肯定是停止了,但是因為這裡邊我們自己的房屋肯定要出租,空出來的房子我們就按照正常的房屋租賃把它租出去。”

記者在小區看到物業對此事貼出了相關告示,告示內容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的相關規定,“業主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已經管理規約,將住宅改變為經營用房,業主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除遵守法律、法規及管理規約外,應當經有利害關係的業主同意。”。

記者在西安市碑林區長樂社區瞭解到,接到情況反映後,相關職能部門對這件事進行了調查,發現這家酒店雖然有營業執照,但並沒有特種行業許可證,也沒有經過業主們的同意,經過多方協商,目前家賓館已經停止非法經營。

西安市碑林區長樂坊街道辦長樂社區書記主任李勝斌:“堅決取締非法經營違法活動,希望各界群眾配合理解以及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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