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被推在風口浪尖的,劉強東先生案件在不斷升級發酵中,
今天劉強東的刑事辯護律師,(Jill Brisbois)女士對錶示:路透社的報道文章與事實並不相符,劉強東先生沒有違反任何法律。對於對劉強東先生的誣告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代理律師說:由於各種原因不能立即向媒體公開報道相關,證據,證詞,要按照美國的司法程序來。
代理律師還表示真正的所有證據在案件結束時會被公開,並認為路透社在沒有獲得事情的全貌,而且在案件尚未結案檢查官還在審理案子的時候,就發表一個只含有一方觀點的文章,是不公平的。是違法的。
個人認為是真的可氣,難道就不能以中國法律來審理嗎?美國的法律就最大嗎?大家對此有什麼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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