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識「意外險」

初識“意外險”

01 意外險是什麼?

保險合同中,對於意外的定義和人們感覺中的意外不太一樣。保險合同中的意外是這樣定義的:非本意的、外來的、突發的、非疾病的。

看起來似懂非懂,啥意思呢?我們解讀一下每個詞:

  • 非本意的:是指不是被保險人本人意願的,因此被保險人挑釁別人、參與打架鬥毆、駕車超速行駛、與人飆車導致碰撞、自殘自傷這些主動做有風險的事情造成了意外的,不在意外險保障範圍內

  • 外來的:是指不是被保險人身體內部發生的,因此中暑、高原反應、食物中毒不在意外險保障範圍內

  • 突發的:是指被保險人無法預見的、無法及時躲避的,因此生孩子、流產發生意外,不在意外險保障範圍內

  • 非疾病:這個很好理解了,無需過多解釋。但要強調一點,手術意外死亡、猝死雖然事發突然,但由於是身體疾病引起的,也不在意外險保障範圍內(現在已有少量意外險產品也包含猝死責任了,保障範圍以具體保險產品的合同為準)

還有一些不賠付的內容,可以查閱安優保前期發的文章《保險合同中通常不保的內容》

02 意外險的功用

各家保險公司為了滿足不同人群、不同場景的需求,開發了種類繁多的意外險產品,例如個人綜合意外險、航空意外險、交通意外險、電梯險、自駕車意外險、電瓶車意外險、高危職業綜合意外、猝死意外險等。

小優建議,如您沒有買過商業意外險,第一份意外險應選擇保障全面的“綜合意外險”,並可再此基礎上疊加專項意外險,把與您相關的某項風險的保額做高。今天咱們主要討論非高危職業的“個人綜合意外險”,高危職業的意外險將在後續的文章中說明。

個人綜合意外險有如下幾個保障項目:

  • 意外醫療

保險期限內因保險合同約定的意外事故產生合理且必要的醫療費用(包含門診和住院),保險公司將在保險合同約定的範圍內承擔費用報銷。

目前大部分意外險產品都只報銷醫保範圍內的用藥,只有少數高端產品能報銷醫保外的費用。

  • 意外住院津貼

意外住院津貼是指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並自事故發生之日起在約定時間內到指定醫院住院治療,保險公司按照合同約定,根據被保險人的合理住院天數給付每天的現金補貼。

  • 傷殘責任

中國保險行業協會聯合中國法醫學會發布了《人身保險傷殘評定標準》,將殘疾程度一共分為1~10級,1級最重,稱為高殘或全殘,完全喪失生活自理能力,10級最輕。中國保監會發布了《關於人身保險傷殘程度與保險金給付比例有關事項的通知》規定了各級傷殘相應的保險金給付比例。

意外事故發生後,傷殘鑑定機構鑑定被保險人傷殘級別,保險公司按照上述文件,將傷殘級別對應的給付比例乘以意外險保額,向受益人支付保險金。

  • 身故責任

被保險人在保險合同約定的有效期內遭受意外傷害導致身故,保險公司按合同約定的保險金額給付意外身故保險金。

03 為什麼要買意外險?

我們每天要出門上班、旅遊、走親訪友、逛街購物,雖然我們知道出門就有風險(其實在家也有風險),但作為社會人,有社交剛需,不可能為了規避風險就不出門,就像不能因為吃飯會噎著就不吃飯一樣。打開電視央視新聞,世界人民生活在恐怖襲擊、爆炸的困擾中;打開手機騰訊新聞,全國各地交通、電梯、溺水等令人遺憾的事件屢見不鮮。這些意外事故之所以有人傷亡,就是因為在場的任何一個人在發生意外之前都不能預判意外即將來臨,否則他們肯定會盡快逃離,我的這個推論,您一定認同吧?所以可想而知,意外風險一直都在我們身邊。

如果我們把意外事故的嚴重程度分為低、中、高三個等級,那意外險的功能 大致是這樣的:

第一種和第三種情況較為簡單。第一種情況是損失最小的,不買保險也可以承擔。第三種情況如果他是家庭頂樑柱,家庭收入造成損失,但他也不再產生支出。

第二種情況雖然嚴重程度不是最高的,但經濟打擊往往是最大的,也是最容易被人忽略的。有句話叫做“我怕死,我更怕生不如死”。但是你看好多身殘志堅的人,裝上假肢與正常人生活沒有什麼差異,只要調整好自己的心態,在這個互聯網時代,可以過得比以前更好。買保險不是為了死去,而是為了更好的活著。我按照傷殘的嚴重程度再細分為輕度和重度:

  • 輕度傷殘的後果

①很可能會失業,較長時間失去穩定的收入來源,同時房貸、孩子、老人贍養等支出仍在產生,整個家庭的生活壓力讓人喘不過氣;

②短期住院治療以及後續的長期治療支出,將是一筆沉重負擔。

  • 重度傷殘的後果

小優曾經遇到一個30歲男人因騎車突遇路邊汽車開車門,被撞成植物人,前期搶救ICU等治療費用就花了10萬元,等待整個家庭的還有無止境的護理費用,因為愛,全家也只能咬牙堅持下去。如果他購買了意外險,只要幾百元,就能獲得幾十萬、上百萬的意外傷殘賠付金,為家庭緩解大量的經濟壓力,那麼他的家人今後的人生道路或許會有一些好的改變。

講這個例子可能有點偏激,這裡只為說明傷殘責任的重要性,就算買了意外險,出門也要養成良好的交通習慣,時刻注意安全,保單只是最不願使用的最後的保障。

總結一下,三個原因讓每個人都必須擁有意外險:

①意外險為您承擔意外事故引起的住院費支出(PS:社保中的醫保不報銷意外醫療費);

②可彌補意外傷殘導致的收入損失、貼補生活支出,極大的緩解家庭經濟壓力,這個只有意外險才能做到;

③低成本的避免頂樑柱意外身故後導致家庭收入枯竭的風險。

同樣是幾百元錢,有的人寧願請朋友吃飯幾個小時花掉,也不願為自己買一份保一年的意外險,讓愛你的人們遠離經濟風險。出門在外,人一定要對自己好一點,這年頭,人的命比什麼都金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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