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城區(含高新區)居民第一階梯氣價 將調至2.03元

26日,市發改委召開調整居民氣價及建立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聽證會,涉及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高新區。《成都市五城區(含高新區)順價調整居民用氣銷售價格及建立居民用氣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方案》提交聽證會聽證並通過。

為何要調整居民用氣銷售價格?建立居民用氣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意味著什麼?對市民影響有多大?

市發改委解釋,此次調整,源於國家理順居民用氣門站價格、完善價格機制。門站價格理順後,我市五城區(含高新區)居民用氣基準門站在之前綜合門站購進價格基礎上上漲0.15元/立方米。居民用氣銷售價格由門站價格和配氣價格組成,居民門站價格調整,銷售價格應適時調整。

記者獲悉,在副省級城市中,成都居民氣價為1.89元/立方米,排位最末。

理順居民用氣門站價格、完善價格機制

第一階梯氣價

調價額度0.14元/立方米

居民用氣門站價格將如何調整?記者獲悉,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理順居民用氣門站價格的通知》、四川省發展改革委《關於理順居民用氣門站價格的通知》規定,從2018年6月10日起,將居民用氣由最高門站價格管理改為基準門站價格管理,價格水平按非居民用氣基準門站價格水平安排,我省居民用氣門站價格統一上調為1.54元/立方米。上游供氣企業與下游城鎮燃氣企業雙方可以基準門站價格為基礎,在上浮20%、下浮不限的範圍內協商確定具體門站價格。居民用氣門站價格自2019年6月10日起允許上浮。

五城區(含高新區)居民用氣銷售價如何安排?記者獲悉,我國天然氣價格實行分級管理,門站價格由國家管理,配氣價格、居民用氣銷售價格由地方管理。根據價格管理權限,我市五城區(含高新區)居民用氣銷售價格由市發改委具體負責,其他區(市)縣由當地價格管理部門負責。

門站價格理順後,我市五城區(含高新區)居民用氣基準門站在之前綜合門站購進價格基礎上上漲0.15元/立方米。經測算,我市五城區(含高新區)居民第一階梯氣價從1.89元/立方米調整為2.03元/立方米,調價額度0.14元/立方米,低於國家最大調整額度原則上不超過每立方米0.35元的規定。

二、三階梯氣價及合表用戶氣價按照國家規定的比價關係確定,第二階梯氣價從2.27元/立方米調整為2.44元/立方米,調價額度0.17元/立方米;第三階梯氣價從2.84元/立方米調整為3.05元/立方米,調價額度0.21元/立方米;合表用戶居民用氣和學校、養老福利機構等執行居民氣價的非居民用戶氣價從2.08元/立方米調整為2.23元/立方米,調價額度0.15元/立方米。

每月戶均基本生活用氣

增加支出約3.36元

低保對象家庭每月補貼3.36元

本次居民用氣調價對於居民家庭支出有何影響?市發改委介紹,本次居民第一階梯氣價上調0.14元/立方米後,按居民月平均用氣量24立方米測算,每戶每月增加支出約3.36元,佔家庭月均可支配收入比例為0.03%;對居民家庭採暖戶,按採暖期月均用氣量282立方米測算,每月戶均增加支出約48元,佔家庭月均可支配收入比例為0.53%。

本次五城區(含高新區)居民用氣銷售價格調整後,對低保對象家庭每月補貼3.36元,補貼資金由相關區財政承擔,確保其基本生活水平不因價格調整而降低。

市發改委對成都燃氣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居民用氣銷售成本施行了定價成本監審,核定居民用氣銷售成本為2.003元/立方米,不包含此次門站價格上調增加的成本。

此次聽證會,內容還涉及建立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該機制旨在為適應國家將居民用氣由最高門站價格改為基準門站價格管理、居民用氣銷售價格適時反映門站價格調整的需要,同時避免價格頻繁波動。

機制主要內容為,以自然年度為計算週期,當計算週期內因平均購氣價格浮動導致價格聯動調整額達到0.05元/立方米及以上,啟動銷售價格的聯動調整,未達到0.05元/立方米則不作調整,進入下一計算期累加或衝抵。 成都商報記者 葉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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