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何二戰盟軍醫護兵不怕暴露在德軍槍口下?

崔雨鍇


任何戰爭都應該講究規則,不遵守規則就要付出代價

其實政治也就是建立所謂的規則,當別人都遵守你的規則的時候,你就是王者,但是很多人並不遵守你建立的規則,那就要用軍事來解決了,所以說,政治決定軍事,軍事服務於政治。

之所以會發生一戰和二戰,從根本上來說,就是新崛起的新興勢力想要打破原來的世界秩序,建立所謂的新規則,至少在德國人的眼裡就是這樣的。在一戰之前,德國迅速崛起想要謀求與其自身相匹配的國際政治地位,遭到英法的反對;在二戰前,德國在一戰的屈辱下,再次崛起,迫切的需要再次謀求自己的政治地位,並且主導世界。

在歐洲的世界裡,英法一直在建立規則,而德國是打破英法的規則,建立新規則,所以戰爭都是帶著目的的,儘管有一些種族因素,但是大部分時候,雙方的矛盾點還是在於這個世界誰說算。

在第二次大戰中,儘管德國經常不宣而戰,但是同盟國與軸心國還是訂立了很多規則,其中日內瓦公約就是在戰爭中籤訂的,在對待俘虜,對待醫護人員方面,都有詳細的規則在戰爭中雙方都有底線和規則。

誰不遵守規則,就要為付出相應的代價。

不能擊殺醫護兵是國際公約

在國際公約中就規定,不能射殺醫護人員,不能射殺戰俘等行為,在二戰的歐洲戰場,雙方大都能保持克制,英國是典型紳士國家,美國也是比較講人道主義,所以只要德國能遵守,他們也能遵守。

在二戰中德軍規定,不專門射擊敵軍醫護人員,當然,子彈不長眼睛,炮彈更不長眼睛,真的被炸到了,也只能說你命不好,歐洲戰場上盟軍死亡的醫護人員大部分都是流彈和火炮炸死的。如果戰士違反規定,射殺醫護人員將會受到嚴厲的懲罰。

而且,縱橫認為,戰爭打的是地方的有生力量,醫護兵又沒有槍,一旦有人受傷,還需要去救,救回去之後也不能打仗了(在西方打仗重傷就遣返回去了),沒有必要把傷員打死,而這些傷員回國後,對國家來說也是負擔。

在很多影視作品比如《拯救大兵瑞恩》中,一旦士兵受傷,必喊義務兵,讓傷員回家,大概是西方戰爭中最人性化的一點了吧!所以,盟軍的醫護人員有時候敢暴露在槍口之下,但是要說德軍一點不打醫護人員,縱橫是不相信的,打急眼了誰還管你什麼規則,只要是敵方的人統統都得死。

但是,蘇德之間的戰爭就殘酷多了,在《這裡的黎明靜悄悄》中,也可以看到蘇聯人對德國人的恨,飛行員跳傘後照樣開槍掃射,不打跳傘的飛行員,其實也是歐戰的不成文規則,因為飛行員比飛機都值錢,抓到活的飛行員可以換很多東西。

當然,你掃射我飛行員,我肯定也掃射你的,你殺我醫護兵,我肯定也殺你醫護兵,這很正常,戰爭打到蘇德那個份上,也就沒有什麼規則可講了。

日本人才是二戰中最無恥的軍隊

雖然蘇聯最終戰勝了德國,但是蘇聯在很多戰爭中的行為並不值得提倡,後來反攻德國的時候,蘇聯在德國境內那真是燒殺搶奪,報血海深仇了,這主要也是德軍在入侵蘇聯的時候沒幹什麼好事。

但是要說二戰中最無恥,最卑劣,最不要臉的軍隊,德軍真的算不上什麼,日本才是響噹噹的,在日本人的世界裡,你們的規則只是束縛你們自己的,在侵華戰爭中犯下的罪行咱就不提了,要提的話,縱橫能寫一輩子,在和美軍打的時候,殺美軍的飛行員,醫護人員等等,根本就不講任何規則。

在《血戰鋼鋸嶺》中曾經有一個片段表示,日軍專挑頭上帶紅十字的醫護兵打,所以那個醫護兵讓多斯不要帶有紅十字標識的頭盔。

在日本人看來,打仗就要死,受傷了更得死,日本在和美軍打的時候可能也沒什麼醫護兵了,日本人的戰鬥意志我是服的,但是你一點規則一點人性都不講就有點說不過去了。

在經歷和日本一系列的不講人道的戰爭後,美軍也就沒有什麼道義上的負擔,直接扔原子彈了,這就是不遵守規則的代價,當然,縱橫看來日本付出的代價還是太少,美國要是多扔幾個原子彈保準他長記性。

在二戰中,我們的遺憾是沒有機會讓日本人為他的不講規矩所付出代價。


史論縱橫


戰爭給人的第一印象是殘酷的,但是在歐洲,無論是哪場世界大戰,都有浪漫的騎士精神在其中。一戰時的聖誕節足球,二戰時對雙方被俘飛行員的禮遇,都是歐洲騎士精神的體現。雖然戰爭激烈而殘酷,但雙方仍然非常遵守《日內瓦條約》,所以,二戰盟軍醫護兵敢於暴露在德軍槍口下也並不奇怪。

值得一提的是,雖然盟軍醫護兵敢於大膽暴露在德軍槍口下,但並不意味著盟軍醫護兵不會被誤殺或者被炮火殺死,胳膊上的白布條和紅十字架雖然十分明顯,但是在硝煙下,仍然難以辯識,誤傷這一情況在歐洲戰場是一直存在的,即使雙方都保持克制,但仍時有發生,但是可以知道的是,狙擊手不會殺醫護兵,機槍手也不會在觀察員的引導下射擊雙方醫務人員,相比起二戰日本的作風,這十分值得尊敬。


貞觀防務


盟軍醫護兵不怕是因為他們的敵人是德國人。

根據《日內瓦公約》,交戰雙方不得向沒有武器的醫護人員發起攻擊,同時也要求醫護人員必須佩戴紅十字標識,以免誤傷,所以醫護人員,救護車只要有明確標誌,都不會受到攻擊,可以儘可能的搶救傷員。


戰場上很多規則是需要遵守的,你射殺敵方醫護人員,敵軍也會射殺己方的醫護人員,一旦受傷,就只能等死,這是雙方士兵都不願意看到的。

戰場上,軍人的目標是敵人的武裝力量,醫護人員只救人不反擊,實在沒必要把注意力放到他們身上,射殺敵方醫護人員只會激怒敵軍士兵。

其實說到底還是德軍有素質,尤其是軍官,能夠遵守《日內瓦公約》,黨衛軍除外,所以盟軍醫護人員敢於暴露自己。



反過來看看德國的盟友日本,日軍軍官明確讓士兵射殺醫護人員,殺了一個醫護兵,會有更多的傷兵因為得不到救治而死。究其原因不是日軍不知道《日內瓦公約》,而是日本這個民族的特性,其實也不用多說,都清楚。


歐洲戰場的醫護兵應該感到慶幸,因為他們的敵人是德軍。


視野新觀


不要拿德軍跟日本豬對比!只有日本豬才會打他國醫務兵。有記錄顯示,日軍曾在戰場俘虜美軍護士,結果不僅被日軍給強暴了,日軍還因為自己矮美國女人太高而傷及自尊,便砍了人家雙腳輪姦了美國護士!這是矮短人的硬傷,變態。

德軍則跟日軍完全不同!德軍之所以強大是因為他們戰鬥素養高,這是他們用來取勝的精神力量。他們是不會打醫護兵的,在有明確醫務兵標示的情況下。

德國人尚武,凌強不凌弱。日耳曼狂戰士有自己的信仰。德軍不僅不打醫務兵,德軍還不殺戰俘。希特勒曾經有下令給德國國防軍,讓他們清查戰俘裡的劣等民族,要他們處死這些人。可是希特勒的這個要求被德軍將領給拒絕了,德軍將領古德里安就曾頂嘴希特勒,說他手下的德軍是來打仗當英雄的,而不是來當殺人犯的。這是後來很多德軍將領免於被國際軍事法庭審判定罪的主因。

其次,德國人同樣也有在陣前受傷,也同樣需要醫務兵治療,作為人命更值錢的德國,射殺十個敵軍也不如自己一個士兵命貴。所以,他們通過這種默契來換取敵方將士不射殺自己的醫務兵。好在歐洲各國也大多戰術素養高,知道德軍的意圖,因此也沒有人去破壞這個規則!假如歐洲有人向德國醫務兵開火,那麼德國人必然也會進行報復打擊。


優己


戰爭是政治的延續,政治是經濟的延續。儘管戰爭是殘酷無情的,泯滅人性的,但是戰爭也是有底限的,那就是不殺降。近現代文明又規定戰爭中不得殺害沒有武裝力量的醫護兵,不得使用子母彈等不人道的武器。二戰盟軍醫護兵不怕暴露在德軍槍口之下原因如下:

其一、德軍軍事素養和戰鬥紀律過硬。在二戰中德軍是一支戰鬥力極強的軍隊,也是一支作戰紀律嚴格的軍隊。正常情況下,德軍根據《日內瓦公約》不殺害沒有武裝的平民與醫護兵;根據德軍軍規不強姦佔領國的婦女;不搶劫平民的財物等。

其二、德軍只對蘇軍和猶太人沒有底限;德軍對於同宗同種的英美法等其它歐洲國家,還是保留了相當大的人性。

德軍根據總理希特勒的命令,對猶太人進行了殘酷的種族滅絕行為,不分男女老幼,賢良還是愚笨,統統殺光。德軍在蘇聯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抵抗,戰爭的殘酷性越來越明顯,蘇德雙方都死戰到底,雙方交戰沒有任何文明可言。

德軍在歐洲戰場進展十分順利,法國是十分痛快的投降了,英國也是隔海相戰,因此在歐洲戰場戰爭並沒有蘇德戰場那麼殘酷。德國與歐洲其它國家都信奉基督教,人種也相互摻雜,都是資本主義國家,儘管語言文字不盡相同,但是價值觀大體類似。

其三、醫護兵職責所在,悍不畏死。作為醫護兵的職責,就是在戰場上搶救傷員,職責所在,不能因為可能被德軍槍殺就不去救傷兵。德軍也有醫護兵,有傷兵,如果德軍槍殺盟軍的醫護人員,那麼盟軍也會槍殺德軍的醫護兵。因此雙方都不殺沒有武裝的醫護兵,以儘可能救一些自己的傷兵。


大秦鐵鷹劍士


根據《日內瓦公約》,交戰各方不得對手無寸鐵的醫務人員發動攻擊,醫務人員必須佩戴紅十字標誌,以免造成意外傷害。因此,醫務人員和救護車,只要有明確的標誌,就不會被襲擊,傷員也能被儘可能的營救。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歐洲戰場上的交戰各方基本上都能遵守條約的規定。儘管德國軍隊犯下了許多暴行,但它也是《日內瓦公約》的簽署國之一。

戰場上有很多規則要遵守。如果你射擊敵人的醫務人員,敵人就會射擊他們自己的醫務人員。在戰場上,士兵們瞄準敵人的武裝部隊。醫務人員只救人,不還擊,所以沒有必要去注意它們。在這個時候,拯救人們的風險是基於治療者的本能。治療越及時越好。這是有意義的。

至於醫務人員,許多資料顯示,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蘇聯紅軍可能沒有醫療兵的編制,根據德國東線士兵的回憶錄,即使是在1944年全面反攻期間,蘇聯在戰場上的醫療保障仍然很糟糕。他們把受傷的士兵留在那裡等我們處理,所以在蘇聯損失了1000多萬人當中,也有不少士兵是因為醫療不到位而陣亡的。

但即便如此,如果在兩軍遠處互相射擊的時候,醫療兵也一般不會遭到敵人的射殺。戰地醫生和戰鬥的官兵一樣,都是要面臨死亡的人。然而,醫生是救死扶傷的天使,也因此,他們是非常值得尊敬的。


諸葛小徹


這個問題,從不同角度看,答案是不一樣的。

如果說是因為對方不殺醫務兵,盟軍醫護兵才不怕暴露的話,那就是假的,真正的戰場相當殘酷,大家都殺紅了延了,誰還會在乎你是不是醫護兵?如果義務兵多,機槍是不是得瞄準點射,繞開醫務兵?



再說了,如果盟軍醫護兵可以免於被子彈光顧,大家可以多做點醫務兵的衣服上戰場,起碼可以保命,那就亂了套了,還是該打就打。



從另一個角度分析,他們為何不怕,其實打仗哪裡有不害怕的?勇士自然是不害怕自己死亡,怕的是自己死了,就少了一份阻敵的力量,特別是救死扶傷的醫務兵,在槍林彈雨中,和那些戰士一樣勇敢,雖然害怕,但是也沒辦法,只有不怕死的,才能活下去。



之前看《建軍大業》時,就有許多醫務兵害怕的抱頭痛哭,因為場面很血腥,那些女孩子哪裡見過這些,但是不乏勇敢者的鼓勵,上了戰場,害怕只能讓你死的更快,怕不怕已經不是在戰場上討論的問題了,即便有規定,也是個擺設,如同有待俘虜在很多時候就是一句人類附加給自己文明的幌子。


琅琊利劍


看了幾位答友的回答,發現大家幾乎都提到了《日內瓦公約》,以其中規定交戰雙方不得以醫護兵作為攻擊對象。然而,似乎都停留在了根據一紙條約來分析問題的層面上。事實上,不管面對的敵人是誰,醫護兵也不會真的不怕暴露在對方的槍口下。

我想,題主有這樣的問題,主要是受一篇涉嫌“標題黨”的網文的影響。大家如果把這個題目敲入搜索引擎,便會發現,有一篇標題為“二戰盟軍醫護兵竟然不怕暴露在德軍槍口下?原因令人吃驚!”的網文,分別發佈於各大網站。

在文章中,作者是在分析了幾部二戰題材電影的基礎上,提煉出了這樣一個博人眼球的題目。實際上就是演繹了一下《日內瓦公約》的兩項內容:


第25條規定,醫院傳令兵、護士或輔助擔架員,在搜尋、集結、運輸或治療傷病員時,如遭遇敵軍或被俘,應受到尊重和保護;
第29條規定,上述人員在落入敵手後,同樣被視作戰俘,但是如有需要應允許其履行醫護職責。

根據公約,在戰爭中,故意向佩戴明顯標誌的醫務兵開火是一種戰爭罪行。

但在實際戰爭中,並非所有的交戰者在所有的情況下,都能恪守這一條約。如果僅拿一紙條約來認識二戰(包括其他戰爭),那顯然是很不成熟的表現。納粹德國與軍國主義的日本相比,自然是要仁道一些,但兩者也不過是半斤八兩,都是人類歷史上的罪人。

看了幾部電影,再結合《日內瓦公約》,便得出德軍是“紳士”和“守紀律”的結論,並將這種結論到處傳播,似乎有種為戰犯“翻牌”的嫌疑,更會誤導少數不明真相的網友。事實上,兩軍加戰之時,槍彈和炮火是不長眼的,也不會有哪一方為了“保護”對方醫護人員而轉移活力或停止射擊。

而無論是盟軍還是軸心國集團,雙方的醫護兵在救助傷員時,都會十分謹慎,根本不可能不怕暴露在對方的槍口下。而且,為了增加自己的辨識度,醫護人員還不得不穿著標識明顯的醫護服裝,儘量避免遭受誤殺。

但即便是這樣,在遠距離攻擊的狀態下,醫護兵也難免遭到射殺或誤殺。戰地醫生與作戰人員一樣,都是與死神打交道的人。不過,他們是救死扶傷的天使,是傷員的依靠,因而是非常值得尊敬的。同樣,醫護兵在戰爭中也會流血犧牲,子彈和炮火同樣不長眼。更為重要的是,如果對方果真那麼“紳士”,二戰還會有如此巨大的傷亡麼?


我是老臘肉碣石樵子,希望與大家在交流中相互學習!以上是我的一點看法,歡迎大家補充。


碣石樵子


刀叔導讀:‘兩國交戰,不斬來使’,在二戰中其實也有一條不成文的規定,那就是不能射殺敵方的醫護部隊。然而,日軍的這一舉動讓人大跌眼鏡。

在世界戰爭史中,不論是區域性的小規模戰役還是像一戰和二戰這種系統性戰役,每個國家大大小小都會有傷亡。奮勇殺敵是軍人的天然使命,這和意識形態無關。

但在戰場上,有一類兵種是不能夠射殺的,那就是醫護兵。

1864年,16個歐洲國家加入了《日內瓦公約》,又由5位知名日內瓦公民組成的“傷兵救護委員會”宣告成立,它就是現在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的前身。為了表示對瑞士的敬意,第一屆紅十字國際委員會議決定把白底紅十字作為這個救護傷員組織的標誌(瑞士的國旗是紅底白十字),這就是現在的紅十字會標誌。

其中,第四章第25條明確規定:“締約國軍隊經過專門訓練的從業人員,允許搜尋、運送和治療的傷員,即使落入敵手,他們的應受到尊重和保護。”

第29條:“第25條人員被俘後是戰俘,但需要時仍可承擔醫療職責。”

雖然當時只有16個國家認同《日內瓦公約》,但其中對醫護兵的保護政策,卻在全球內得到一致的認同。

因此,如果在國際戰爭中射殺醫護兵,等同於戰爭犯罪。

然而,有一個國家卻無視它,那就是二戰時期的日本。

在日本國會中非常流行這樣一種觀點:對於軍事人員,一些日本國會議員糾結於《日內瓦公約》中對待戰俘和使用戰俘的一些細節性條款,他們認為在日本這些條款毫無意義,因為日本的士兵(包括海軍和空軍的士兵)是不會不顧自己的榮譽向敵人投降的,死亡將是他們喜歡的結局。同時,對於敵國的醫護兵,他們也選擇無視。

二戰時期的太平洋戰場,在硫磺島戰役中美軍參戰士兵達7萬人,戰後死亡6821人,受傷人數則高達2萬3千人。

這場戰役,被稱為美軍在太平洋戰爭中傷亡率最高的一場戰役。日本的22786名士兵之中除了1083人被俘之外,其餘全部陣亡。

事件發生在1945年2月19日至3月26日,日軍已是強弩之末,為何美軍還能有這麼大的傷亡?

據多部著作記載,在硫磺島戰役中,日軍無視美軍醫護人員,鋼盔上和胳膊上的紅十字反而成了鮮豔的射殺目標。

一個個紅十字倒下,眾多美軍傷員得不到及時的救治,最終冤死在硫磺島。

美軍在硫磺島的慘重傷亡,也使美軍的高層意識到如果進攻日本本土,一定會遇到比在硫磺島更頑強的抵抗,美軍的傷亡將會更慘重。

因此,日後美國對日本使用原子彈,很大程度上是出於擔心在日本本土登陸將會遭到硫磺島那樣的巨大傷亡。

反觀二戰時期日軍的盟友——納粹德國,卻值得尊敬。

在敦刻爾克大撤退時期,德軍潛艇在多佛爾海峽碰到兩艘英國衛生艦。

當德軍潛艇看到紅十字標誌後,果斷放棄了進攻,雙方互發兩枚信號彈,以示敬意。

或許,二戰之後德軍受到尊敬,日軍受到鄙夷,都是從這些細節上回饋的。

(本文系“刀墓手札”工作室原創出品,全網15億次閱讀的優質原創自媒體)


刀墓手札


沒有幾個醫護兵是真的不害怕在戰場上被狙殺,敵人也不會不狙殺,《建軍大業》裡有關於軍人和醫護兵被嚇懵的鏡頭,知道一點戰爭史的都知道,有多少參加戰爭的軍人被嚇得成了精神病?整天瘋瘋癲癲的,嚴重的留在後方,稍微有點清醒意識的就被送到前線,可是誰都知道,送過去不過是當炮灰而已。



當然也沒有敵人會因為醫務兵的出現而停止射擊,轉而向其它目標射擊,如果是這樣的話,雙方完全可以安排一定數量的人,穿上國際紅十字會的衣服標識,分散在戰場上保護本國軍人,那打仗實在是鬧著玩了。

這個問題大概是受到網絡一些文章的影響,先不談他是不是醫護兵,只要是人都會害怕,即便有《日內瓦公約》也不是百分之百的安全,而且真正遵守這個公約的國家有幾個,只要有一個國家沒有遵守,這個條約就是廢紙一張,寫出來騙騙自己,求個心裡安慰罷了。



有人說,有的規矩得遵守,否則你不遵守規矩,殺了對方的戰地醫生,對方也會殺你的戰地醫生,不知道大家是否還記得《日內瓦公約》裡的“優待俘虜”這條約定,然而事實大家都清楚,不用多做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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