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多次“躲猫猫”不还钱 执行干警锲而不舍促履行

9月29日,在汉中市西乡县法院执行干警锲而不舍的努力下,多次和执行干警“躲猫猫”的被执行人贾某心理防线终于打破,主动向法院交纳执行款20万元,剩下7万余元由第三人提供担保,一起执行案件得以执结。

西乡县某商业银行与贾某等六被告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判决生效后,贾某等迟迟未履行还本清息的义务,该银行依法申请强制执行。西乡法院立案后,向六被告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诉讼材料,并督促其积极履行义务。六被告先后仅向法院履行部分义务,对剩余的借款本金及利息27万余元以无履行能力为由一直未履行。贾某还和执行干警玩起了躲猫猫,多次上门寻找均未果。

9月29日清晨,西乡法院执行局获知贾某的线索后,由执行局局长带领三名执行干警,驱车60余公里赶到贾某所在住处。贾某知悉执行干警前来,逃往集镇躲藏进其朋友的住处。经执行干警排查,找到贾某躲藏之处,但其又从后窗逃走。面对狡猾的贾某,执行干警并未放弃,安排干警在其家附近守候。自以为摆脱了执行干警的贾某在回家时被执行干警逮了个正着。

执行干警对贾某询问并告知因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屡次消极逃避执行,已经触犯法律,如果不及时履行义务,法院将依法对其司法拘留。看到执行干警动了真格,想到自己的自由可能被限制,醒悟过来的贾某主动交纳了执行款20万元,对剩下的7万余元承诺在9月30日前付清,并由有履行能力的亲属提供了担保。

考虑贾某履行了主要义务并提供了担保,法院未对其拘留。法官告诫贾某如果不按约定及时交清剩余执行款,担保人将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其仍将可能受到法律的严厉惩罚。贾某表示,这次教训深刻,面对法律不应有“小聪明”,一定会在约定时间交清剩余执行款。(蒋富彦 记者 张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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