鶴慶縣人民法院三舉措紮實開展司法作風督察

為進一步抓實司法作風建設,鞏固拓展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成果,整治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司法作風問題,切實解決“六難三案”等工作中的突出問題,提升司法公信力,進一步樹立好人民法院良好的司法形象,鶴慶縣人民法院多舉措開展司法作風督察。

一是高度重視,加強組織保障。根據大理州中級人民法院關於貫徹落實《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在全國法院開展司法作風問題專項督察的通知》的要求,鶴慶法院成立以黨組書記、院長劉劍軍為組長,其他黨組成員為副組長,各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領導組。

二是明確範圍,抓實督查活動。由班子成員每月輪班帶隊圍繞學習宣傳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方面存在的問題;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問題;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的新表現;庭審、訴訟服務不規範問題;開展專項督察工作方面存在的問題;部門日常管理不嚴格的問題;上級巡視、巡察發現法院系統的問題等七個方面,對全院機關司法作風進行督察。

三是明確分工,確保督察成效。班子成員每月輪班帶隊督察不少於兩次,紀檢監察組專項督察每週不少於1次,並形成常態化,確保司法作風督察活動取得成效。

(鶴慶縣人民法院段美珍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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