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国庆期间这些道路将采取交通管理措施

01 | 京津冀地区高速公路禁止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通行

为确保2018年十一假日期间高速公路通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决定,自2018年10月1日0时至10月7日24时,采取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限行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禁止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包括持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专线通行证及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的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行驶。

2.禁止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包括持有载运危险化学品时间路线速度报告凭证及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的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天津市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行驶。

3.禁止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包括持有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的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行驶。

02 | 天安门广场、香山地区、京藏高速将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10月1日0时至10月7日24时广场东侧路、广场西侧路、人民大会堂南侧路禁止车辆通行(持专项活动通行证的机动车除外),过往车辆(含公共电、汽车)可绕行正义路和人大会堂西路。

通告|国庆期间这些道路将采取交通管理措施

10月1日至10月7日,每天8时至17时,杰王府路由公交车总站后街东口至买卖街东口禁止机动车由南向北方向行驶(大型载客汽车除外);杰王府路由公交车总站后街东口至香山南路禁止机动车由东向西方向行驶。

通告|国庆期间这些道路将采取交通管理措施

10月1日至10月7日,每天3时至16时,京藏高速公路百葛桥六环路出口至营城子收费站出京方向,禁止4吨(不含)以上载货汽车通行。机动车可绕行六环路、京新高速公路、110国道。

通告|国庆期间这些道路将采取交通管理措施

03 | 东四路口将禁止大型客车由东向东掉头

2018年10月9日起,对东四路口采取禁止大型载客汽车东向东方向掉头的交通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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