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心中招!广西查处20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米粉、韭菜……

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酒类、食糖、食用农产品等4类食品318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98批次,不合格20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该样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抽检总体情况

所有抽检样品遵循随机抽样原则。抽检粮食加工品样品102批次,不合格12批次;抽检酒类样品58批次,不合格1批次;抽检食糖样品20批次,不合格1批次;抽检食用农产品样品138批次,不合格6批次。

当心中招!广西查处20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米粉、韭菜……

不合格样品产品情况

(一)岑溪市马路昌辉米粉加工厂销售的“鲜湿米粉”样品(商标:/,生产日期:2018-07-18,规格:/),大肠菌群检出值为6.0×103CFU/g、5.6×103CFU/g、<10CFU/g、<10CFU/g、80CFU/g,标准规定检出值为n=5,c=2,m=20CFU/g,M=100CFU/g。样品检验机构为梧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北流市山围镇义合卷粉加工厂销售的标称“北流市山围镇义合卷粉加工厂”生产的“调制鲜湿米粉”样品(商标:/,生产日期:2018-07-06,规格:净含量:5公斤),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325g/kg,标准规定不得使用。样品检验机构为梧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三)博白县旭鹏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博白县旭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调制鲜湿米粉”样品(商标:/,生产日期:2018-07-12,规格:/),菌落总数检出值为4.2×105CFU/g、9.2×104CFU/g、1.5×104CFU/g、7.0×105CFU/g、2.1×105CFU/g,标准规定检出值为n=5,c=2,m=105CFU/g,M=106CFU/g;大肠菌群检出值为3.0×104CFU/g、2.1×104CFU/g、1.0×104CFU/g、6.0×103CFU/g、1.1×105CFU/g,标准规定检出值为n=5,c=2,m=20CFU/g,M=100CFU/g。样品检验机构为梧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四)岑溪市辰龙米粉加工厂销售的标称“岑溪市辰龙米粉加工厂”生产的“鲜湿米粉”样品(商标:/,生产日期:2018-07-18,规格:/),大肠菌群检出值为<10CFU/g、<10CFU/g、<10CFU/g、4.2×102CFU/g、5.2×102CFU/g,标准规定检出值为n=5,c=2,m=20CFU/g,M=100CFU/g。样品检验机构为梧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五)蒙山县丘氏荣恒食品厂销售的标称“广西梧州市蒙山县丘氏荣恒食品厂”生产的“鲜湿米粉(切粉)”样品(商标:/,生产日期:2018-07-20,规格:净含量:5公斤),菌落总数检出值为1.4×107CFU/g、4.1×106CFU/g、5.2×106CFU/g、1.3×107CFU/g、9.8×106CFU/g,标准规定检出值为n=5,c=2,m=105CFU/g,M=106CFU/g。样品检验机构为梧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六)贵港市三顺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贵港市三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调制鲜湿米粉(切粉)”样品(商标:/,生产日期:2018-07-03,规格:/),菌落总数检出值为1.3×105CFU/g,2.2×105CFU/g,2.0×105CFU/g,5.1×105CFU/g,1.3×105CFU/g,标准规定检出值为n=5,c=2,m=105CFU/g,M=106CFU/g。样品检验机构为梧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七)桂平市金田镇安安湿米粉厂销售的标称“桂平市金田镇安安湿米粉厂”生产的“鲜湿米粉”样品

(商标:/,生产日期:2018-07-10,规格:/),菌落总数检出值为6.8×104CFU/g、1.5×107CFU/g、3.2×106CFU/g、1.0×107CFU/g、9.8×105CFU/g,标准规定检出值为n=5,c=2,m=105CFU/g,M=106CFU/g。样品检验机构为梧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八)桂平市五谷坊粉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桂平市五谷坊粉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鲜湿米粉”样品(商标:/,生产日期:2018-07-10,规格:净含量:5千克),大肠菌群检出值为<10CFU/g、3.0×102CFU/g、7.2×102CFU/g、1.5×102CFU/g、40CFU/g,标准规定检出值为n=5,c=2,m=20CFU/g,M=100CFU/g。样品检验机构为梧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九)桂平市星际米粉加工厂销售的标称“桂平市星际米粉加工厂”生产的“鲜湿米粉(切粉)”样品(商标:/,生产日期:2018-07-10,规格:净含量:5kg),大肠菌群检出值为560CFU/g、220CFU/g、40CFU/g、90CFU/g、<10CFU/g,标准规定检出值为n=5,c=2,m=20CFU/g,M=100CFU/g。样品检验机构为梧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十)桂平市油麻镇粮香食品厂销售的标称“桂平市油麻镇粮香食品厂”生产的“鲜湿米粉”样品(商标:/,生产日期:2018-07-10,规格:/),菌落总数检出值为2.6×105CFU/g、1.1×105CFU/g、2.1×105CFU/g、2.4×104CFU/g、8.7×104CFU/g,标准规定检出值为n=5,c=2,m=105CFU/g,M=106CFU/g;大肠菌群检出值为1.4×102CFU/g、1.2×102CFU/g、1.7×103CFU/g、30CFU/g、90CFU/g,标准规定检出值为n=5,c=2,m=20CFU/g,M=100CFU/g。样品检验机构为梧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十一)陆川县谭四食品厂销售的标称“陆川县谭四食品厂”生产的“鲜湿米粉”样品(商标:/,生产日期:2018-07-16,规格:/),大肠菌群检出值为<10CFU/g、<10CFU/g、1.8×103CFU/g、<10CFU/g、4.4×102CFU/g,标准规定检出值为n=5,c=2,m=20CFU/g,M=100CFU/g。样品检验机构为梧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十二)玉林市加家食品厂销售的标称“玉林市加家食品厂”生产的“鲜湿米粉”样品(商标:/,生产日期:2018-07-10,规格:净含量:5Kg),菌落总数检出值为4.5×105CFU/g、5.7×106CFU/g、2.6×106CFU/g、4.7×105CFU/g、1.9×104CFU/g,标准规定检出值为n=5,c=2,m=105CFU/g,M=106CFU/g;大肠菌群检出值为2.9×103CFU/g、2.0×104CFU/g、2.7×103CFU/g、800CFU/g、330CFU/g,标准规定检出值为n=5,c=2,m=20CFU/g,M=100CFU/g。样品检验机构为梧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十三)广西巴马新源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西巴马神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 “巴马神酒”样品(商标:巴马神+图案,生产日期:2017-07-07,规格:净含量:120ml),酒精度(20℃)检出值为36.1%vol,标准规定检出值为4.0~60.0%vol,且标签标示值与实测值不得超过±1.0%vol,标示值为38%vol。样品初检机构为梧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复检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十四)钦州市钦南区那丽镇丽赵商店销售的标称“防城港市防城区滩营乡桂兴食品厂”生产的 “白砂糖”样品(商标:/,生产日期:2017-11-10,规格:400克/袋),色值检出值为187IU,标准规定检出值为≤150IU。样品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十五)柳州市城中区金易达百货商场销售的“红瓜子”样品(商标:/,购进日期:2018-06-12,规格:/),酸价(以脂肪计)检出值为3.3mg/g,标准规定检出值为≤3mg/g。样品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十六)方家有(ZR-120摊)销售的“猪后腿肉”样品(商标:/,购进日期:2018-06-26,规格:/),五氯酚酸钠检出值为3.6μg/kg,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样品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十七)方家有(ZR-120摊)销售的“猪肝”样品(商标:/,购进日期:2018-06-26,规格:/),五氯酚酸钠检出值为238.7μg/kg,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样品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十八)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南宁第四分公司销售的“韭菜”样品(商标:/,购进日期:2018-07-10,规格:/),腐霉利检出值为1.62mg/kg,标准规定检出值为≤0.2mg/kg。样品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十九)南宁润平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韭菜”样品(商标:/,购进日期:2018-07-11,规格:/),镉(以Cd计)检出值为0.19mg/kg,标准规定检出值为≤0.05mg/kg。样品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二十)南宁市兴宁南城百货有限公司明秀分店销售的“芹菜”样品(商标:/,购进日期:2018-07-12,规格:/),辛硫磷检出值为0.080mg/kg,标准规定检出值为≤0.05mg/kg。样品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各相关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均已经依法进行处置。

科普小知识

菌落总数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本次监督抽检发现 6 批次米粉制品样品存在菌落总数超标的情况,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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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肠菌群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本次检出大肠菌群超标的样品均未检出致病菌,结合居民膳食结构、抽检情况等因素综合分析,健康风险较低,但反映该食品卫生状况不达标。

本次监督抽检发现有 8 批次米粉制品样品存在大肠菌群超标的情况,原因可能由于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或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工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或有灭菌工艺的产品灭菌不彻底而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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