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8年10月16日上午9:00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段向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慎讨论,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与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原材料供应协议(2019-2021年度)〉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公司与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原材料供应协议(2019-2021年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65)。

本议案涉及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段向东、张治杰、陈勇、张景凡就本议案回避了表决。

公司股东大会召开事宜另行通知。

本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现行《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具体修订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公司章程(修订稿)》和《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公司股东大会召开事宜另行通知。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管理机构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安全、环保、武装保卫、危险化学品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和管控效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决定独立设置安全环保部(武装保卫部),整合公司安全环保、武装保卫、综治维稳、交通、消防、危险化学品业务管理。原运营部(安全环保部)安全环保业务职责及管理人员整体移交至新设的安全环保部(武装保卫部),运营部新增质量、计量、检化验业务管理职责。

调整后的公司管理部门为:董事会办公室(行政部)、党群工作部(工会)、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运营部(质计中心)、安全环保部(武装保卫部)、设备保障部、产业发展部(资本运营部)、风险管理部(法律事务部)、技术开发部、纪委(监察部)等11个部门。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66)。

本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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