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执行法官促和解 赡养纠纷终化解

永顺县:执行法官促和解 赡养纠纷终化解

永顺县:执行法官促和解 赡养纠纷终化解

“谢谢法官,我会按时给我妈兑钱的。”7月5日下午,被执行人游某富在永顺县法院执行局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

这一切都源于一场赡养纠纷。2015年,74岁的申请执行人向某春因赡养纠纷将其子女4人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子女4人自当年7月1日起每月给其支付赡养费200元。因其长子游某富没有履行生效文书义务,今年5月,向某春到永顺县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中,法官了解到,申请执行人向某春和被执行人游某富均系精准扶贫户,家庭生活困难。向某春随其三子居住,长子游某富育有两女,但均已嫁出。游某富虽有心履行义务,但经济能力着实有限。法官考虑到其家庭实际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解心结,化纠纷,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向某春自愿放弃判决确定的义务,同意由其子游某富自2018年起,每年10月30日前给其兑付生活费500元、稻谷200斤。双方签订和解协议,该案得以执行完毕。

此次执行,法官将人文关怀贯穿始终,耐心释明有关赡养义务的法律规定,努力修补母子关系,还为同是精准扶贫户的被执行人免去了执行费。老人实现老有所养,一家人的亲情得以维系,一起赡养纠纷终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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