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張家口一村原村主任獲刑七年!數罪併罰!

「法治」张家口一村原村主任获刑七年!数罪并罚!

橋西區法院公開宣判轄區首例涉惡案件

一村原村主任數罪併罰獲刑七年

10月 15日,橋西區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宣判劉某某等 8 人涉惡犯罪一案, 該案是橋西區法院公開宣判的首起惡勢力團伙犯罪案件。

「法治」张家口一村原村主任获刑七年!数罪并罚!

劉某某等8人系我市橋西區東窯子鎮一村村民,劉某某為該村原村主任。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5 年 10 起至2018年1月, 劉某某等人未經供電部門審批, 私自給村內一小區接電, 造成國網冀北電力有限公司張家口供電公司電費損失135313.62元,法院審理認為盜取電費金額巨大,其行為構成了盜竊罪;2012年, 劉某某在橋東一小區內將受害人黃某打傷,經鑑定,黃某為輕傷一級,劉某某行為構成了故意傷害罪;2012年,劉某某、羅某某、國某某、 王某某違反土地管理法規, 與一家施工建設方簽訂合同, 擅自修建村級公墓佔地11.7畝, 在未經相關部門審批的情況下, 非法佔用耕地、林地等農用地,改變被佔用土地性質用途, 數量較大,造成農用地大量毀壞,其行為構成了非法佔用農用地罪。 此外,劉某某、侯某某利用職務上的便利, 將集體資金 30 萬元用於一起傷害案民事賠償;綜上,以劉某某為首的,國某某、侯某某等已經構成惡勢力犯罪

最終, 橋西法院對劉某某犯盜竊罪、犯故意傷害罪、犯職務侵佔罪、 犯非法侵佔農用地罪數罪併罰,

決定執行有期徒刑7年, 並處罰金人民幣4萬元。對其他7名被告人分別以盜竊罪、 職務侵佔罪、 非法佔用農用地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至六個月不等的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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