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字之差,双倍返还?

一字之差,双倍返还?

定金


您是否见过收据或合同上面经常出现“定金”、“订金”的字样?是否认为只要交了钱有个凭证就行了,至于写什么无所谓啦?

那就得注意啦!实际上,“定金”与“订金”虽是一字之差,法律后果却有很大的差别。

什么是“定金”?

“定金”属于法律上的一种担保方式,有法律约束力。双方立了一个约定,交付定金的一方违约的,将丧失定金;而收到定金的一方如果违约,则应双倍返还定金。 另外,我国《担保法》和《合同法》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金额的20%。

举个例子:要买车,跟卖车的商家立了一个约定,付了卖家一部分定金,缴纳了定金,就说明保证会履行相应的条款。

但因为各种原因突然又不买了,这个时候就无权要求卖家返还之前交的那部分定金。

同样,如果收了定金的卖家不履行约定,又不想卖这辆车了,应当双倍返还之前交的定金,这就是主合同不能履行情况下的定金罚则。

什么是“订金”?

“订金”在法律上并没有严格的界定,从文字的理解上来说,“订”的含义是订立、预订之意,一般被视为预付款。不管是哪一方违约,只退回原订金,不用双倍返还。

再举个例子:如果支付了订金,突然又不想买了,卖家会把订金全部退还;如果卖家不想卖了,也不用双倍赔付,只要把订金退了就行。

简单总结就是:买家违约:“定金”不可以退,卖家违约:“定金”双倍返还;而“订金”是无论买卖任何一方违约,都是可以退的,没有双倍返还一说。

这么一讲,是不是瞬间就明白这两组词的意思了呢?

所以,在日常经济活动中,订立合同时,一定要保持头脑清醒,区分清楚“定金”和“订金”,不要因为怕麻烦、碍于面子等原因选择沉默,以免遭受经济损失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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