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城投置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2018年第十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重要內容提示:

●本次會議是否有否決議案:無

一、 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二) 股東大會召開的地點:昆明市民航路869號融城金階廣場A座21樓會議室

(三)出席會議的普通股股東和恢復表決權的優先股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情況:

(四)表決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大會主持情況等。

公司董事長許雷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出席本次會議,根據《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經公司半數以上董事推舉,由公司獨立董事陳旭東先生主持會議。本次大會符合《公司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規定。

(五) 公司董事、監事和董事會秘書的出席情況

1、 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1人,公司董事長許雷先生、獨立董事張建新先生、獨立董事婁愛東女士、董事兼總經理杜勝先生、董事兼財務總監楊明才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會議;

2、 公司在任監事3人,出席1人,監事會主席莫曉丹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會議,監事劉興燦先生因休假未能出席本次會議;

3、 公司董事會秘書李映紅女士出席本次會議,公司部分高級管理人員、律師列席本次會議。

二、 議案審議情況

(一) 非累積投票議案

1、議案名稱:《關於公司對外擔保的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二)涉及重大事項,5%以下股東的表決情況

(三)關於議案表決的有關情況說明

三、 律師見證情況

1、 本次股東大會見證的律師事務所:北京國楓律師事務所

律師:毛國權、龔若舟

2、律師鑑證結論意見:

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會議表決程序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大會網絡投票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召集人資格合法有效;出席現場會議的人員資格合法有效;會議表決程序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大會網絡投票實施細則》和《公司章程》的規定;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四、 備查文件目錄

1、 經與會董事和記錄人簽字確認並加蓋董事會印章的股東大會決議;

2、 經鑑證的律師事務所主任簽字並加蓋公章的法律意見書;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雲南城投置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8年11月13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