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最高法:從嚴從快懲處“村霸”等黑惡勢力

「掃黑除惡」最高法:從嚴從快懲處“村霸”等黑惡勢力

最高法7日舉辦新聞發佈會,發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共45條,對人民法院如何服務和保障現代農業發展、鄉村生態文明建設、文明和諧平安鄉村建設、促進鄉村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和保護農民合法權益等方面做了明確規定。

在人民法院服務和保障現代農業發展方面,《意見》要求,要依法妥善審理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件,深入貫徹黨中央關於承包地“三權分置”改革政策,保護農村承包地經營權依法有序流轉。對於汙染或破壞耕地、將基本農田改作他用的,依法判令責任人採取汙染治理、復墾等恢復性補救措施,嚴守耕地紅線。

《意見》要求,保護宅基地、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和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農村住宅、農業設施和休閒旅遊設施等建設,大力支持改革試點地區開展農村土地制度改革試點。對於違規違法買賣宅基地、違反土地用途管制、工商企業和城市居民下鄉利用農村宅基地建設別墅大院和私人會館的行為,依法認定無效。

在保護農民合法權益方面,《意見》明確,依法保護農民人格權,保護農民人身自由、人格尊嚴和身體健康,著力保護農村空巢老人、留守兒童的合法權益以及農村適齡兒童的受教育權,加大鄉村地區人權司法保護力度。

《意見》還要求堅決依法從嚴從快懲處黑惡勢力以及黑惡勢力“保護傘”。《意見》規定,要堅決依法從嚴從快懲處把持農村基層政權、操縱破壞農村基層換屆選舉、壟斷農村資源、侵吞集體資產的黑惡勢力;利用家族、宗族勢力橫行鄉里、稱霸一方、欺壓殘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惡勢力;在農村地區操縱、經營“黃賭毒”等違法犯罪活動以及非法高利貸,暴力討債,插手民間糾紛,充當“地下執法隊”的黑惡勢力。依法從嚴從快懲處黑惡勢力“保護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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