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賣房時說70年,辦房本是40年,消費者不知情,屬於欺騙消費者,該怎麼辦?

淺若夏沫141671558


為什麼這個都能搞錯呢?只能說題主太粗心大意了。住宅是70年產權,商用房或是商住用房即soho是40年。現在的問題是題主在跟置業顧問或開發商交流的時候有沒有留下證據,比如微信聊天或是錄音之類的,如果有,可以跟開發商溝通選擇補償或是退房,如果不承認就去房管所舉報。

假如題主沒有留下證據的話,那個就只能說靠題主自己努力了,比如拉橫幅之類的,現在開發商最怕這個了,也許會給你退或補償,但是,如果開發商硬是不承認而你有沒有證據,那就真的只能認命了。


小變遷


住宅有兩種:一種是商用住房:年限40-50年(從開發商拿地開始算);一種則是住宅型住房:年限70年。商用住房是不可以使用公積金來貸款的,只能使用商業貸款,不僅貸款利息更高,要繳納的房子首付也更高,而且面臨商業用電和子女落戶問題,因為商用住宅很難落戶。買房的時候一定要看五證,五證,五證,重要的事情說三遍,開發商銷售人員口頭承諾的切莫當真,他們咬死不承認,你能如何?如果為時已晚,請儘量聯合其他業主一起找開發商協商解決,土地性質是肯定改變不了的,儘量要求點賠償吧,協商不了尋找法律途徑吧!另外說一句,國家物權法有規定,就算產權到期了,房屋仍舊是你的,不用擔心,後期會有續期規定的。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地產臨沂


您好,我是全日投(專注中日房產投資,移民簽證,民宿申請)很高興為您解答,希望能幫到您

首選我們來普及一下國有土地性質以及年限區別


第一;住宅用地(70年)

第二;綜合用地,工業用地,醫療,教育,辦公,其他(50年)

第三:商業立項(40年)

所有年限從土地出讓那一天算起

既然已經買了咱們只能想辦法解決問題,給出以下幾個建議:

第一:先看看簽訂的購房合同,上面寫的產權性質,

第二:肯定寫著就是40年,絕對不是你一個人被騙,那麼可以聯合其他業主一起找開發商協商,是退房還是賠償。


第三:收集開發商欺騙您的證據,起訴開發商

第四:房子買了是做什麼用途的,如果出租的話收益高於住宅,缺點就是生活成本更高一下。

溫馨提示:如果要維護自身合法權益,請走正常司法手續,切莫義氣用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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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投


開發商在賣房時說是70年產權,結果改成40年,房地產開發商拿到的地應屬於商業、旅遊、娛樂用地,所以不能辦住宅用地的70年產權。如果開發商宣傳時說是住宅用地或宣傳時說70年但實際只有40年,業主可以拿當時的宣傳資料作為證據依法提出合理合法的主張,要求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賠償損失。


亦緣別


國有土地出讓,住宅用地最高年限70年。商業最高40年。你買的應該是小的公寓吧。從消費者角度。兩者差距是,水電費用不一樣。商業公寓沒有天然氣管道。出讓年限到期後兩者,續期的方式不一樣。使用期間過戶,商業土地的公寓過戶費高於住宅。如果你有證據,錄音最好。證明銷售時明確告知了你,那走法律途徑。還有很大把握申訴。否則,沒有別的辦法。


如果我是徐清風


買之前一定要搞清楚,不然不捨退房又不捨得賣掉~~確實為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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