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土地确权从亲人变成仇人的事件越来越多,该怎么处理较好?你对这种事情怎么看?

一个菇凉一家人


因为土地确权,从亲人受成了仇人是不对的,我们今生的亲人是无法用金钱和利益来衡量,大家退一步万事就大吉了。土地确权后的确是农民的命根子,可以贷款,流转让农民没有后顾之忧,在这些好政策到来之时,更不该是亲人之间变成仇人的开始,亲情在万事之上才对呀!

我们亲人之间在土地确权上确实存在争议应该采取协商解决依据《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1款的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公民之间发生的宅基地纠份应当先通过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

可以行政解决,依据《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2款的规定,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犯,赔偿损失。

最后可以通过司法解决,按照《土地管理法》第16条和第53条的现定,先经过有关行政杌关的处理,对于处理决定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最后还是奉劝存在亲人间土地纠纷的朋友,亲人之间应和睦相处,尽量不要使小矛盾升级到敌我矛盾不可收拾的地步,大家都让一让,和谐共赢才是亲人之间的奋斗目标,亲情永远是最珍贵的!


华174684508


在利益面前,亲情不在重要,现在社会是物质至上的社会,有句话说的在理,亲情不能当饭吃。农民在面对土地确权可能会带来很大经济收益的时候,亲情就要为利益让路了。

还有农民的养老问题,农民就指望着几亩薄田收入养老呢,众所周知,农民年轻时可以出外打工挣钱,但当老了,打不动了,靠什么吃饭,靠一个月200元的补贴,能做什么,要生存,就要有生存的条件,如果因为土地确权后,而失去土地,那当自己老了,不能出去干活了,老年生活如何生存。有个几亩薄田,自己劳动或者租给别人还能有点收入,保证老年的基本生活经济来源。

个人观点:第一.政策让农民兄弟们,在失去土地后老有所养,不在为养老生存担忧,就是让农民在没有其他经济来源的情况下,无后顾之忧.

第二.遇到纠纷,要通过法律途径或政府介入进行调节,由于农民兄弟法律知识.法律意识普遍,在加上传统的小农经济思想所致,遇到问题容易冲突,通过法律可以减少误解.不至于造成亲情反目。

土地确权处理经基本原则能有效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1、承包的用地面积小于实际用地面积的情况以实际情况为标准。

  2、已被合法占用并拿到补偿的土地直接从确权登记的土地面积上减出来

  3、无法复垦的承包地按原面积和用途确权,比如:荒废已久的土地就不计算在内了

  4、用作公益用地的情况处理,什么叫做公益地呢?如:村组内所建公路、机耕路、塘、坝、渠、学校、办公室等生产公益事业占用的承包地。

  其中处理分为两点:已办理征用手续并给与补偿的,不在计入承包地;

  未享受一次性补偿的,仍按原农村二轮可承包面积确权登记,在到户清册备注栏中注明情况。

  5、二轮承包后村里又有调整过土地的,这个处理方法是在不违背政策的前提下,由村民组织实行民主协商解决,可依据土地承包现状予以确权登记颁证。

  6、未获得审批而先出行建设改变用途的,一律不予进行确权处理。

农民都是淳朴善良的,只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问题都会很好的解决的。毕竟中国人的古老传统,“打死还是亲兄弟”,老传统在呀。


舞动之人生


自从房屋上涨以来,自从拆迁以来,这种为房屋而四分五裂的家庭越来越多了,亲情也越来越少了。

有句话叫做清官难断家务事,一家有一本难念的经,在我看来,这种情况的出现会有以下几种。

〈一〉是,房价的却是太高所致,如果父母留下的房屋给了谁,相对而言,谁的生活条件就会大大的高于其它人,若此时得到房屋之人对其他的兄弟姐妹在完全无有一点的责任感,没有同情心,没有感恩。这也是兄弟姐妹互不相让的原因之一。

〈二〉是之前感情关系相处的好坏否,对于房屋的争夺否?是有着必定因果的联系,如果之前,兄弟姐妹之间感情相处很好的话,我想大多也不会出现这种状况的。

〈三〉是不排除在重大的利益面前有忘记了亲情,而见利忘义之人。

不管怎么说,假设平等的条件,若是不平等的所得,再加之不平等的待遇,必遭不平等的心理。

如此,一些人对房产的争夺虽然是很不正常,很难让人理解,但相差之大后的争夺必然也就不言而喻了。

不同观点见解,欢迎与白雪姐姐共同探讨。



白雪姐姐


“千里捎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这是清代康熙年间,张英的老家人与邻居吴家在宅基的问题上发生了争执……。

土地确权,一般来说就是责任田下方时,你们兄弟姐妹都小,一同和父母生活在一块,随着你们慢慢长大、分家,一般父母都会把x 一块大约多少土地分给你们,比如,老大结婚以后,在农村一般来说就要分家,一人评价一亩三分地老大应该得到一个人的土地,但是农村都是一片地全队人平局亩地,为了能把分块的地其中到一块也好操作种植,大多数人当时都互换土地,有的多一两分,有的少一两分土地,这块地当时分给你家是一亩四分多地,你父母就把这块地分给老大,以后你结婚了、有的父母也去世了,土地确权你就认为你的土地少了一分地,有的就找当年换地的人,甚至就和你大哥吵架,到了打架来解决问题,我真想说一句,煮豆燃豆萁,豆在釜中泣……。连亲人都是这样,好处算尽,从来不记得别人的好,有一点的事就跟仇人一样,人这一世很短,好好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吧……。


青春说事


农村土地确权是以户为单位,以签订的原始土地承包合同、权属证书为依据,界定土地面积,明确农民土地承包权的物权权利,以法律形式充分保障农民的土地使用权。

因土地确权釀成的家庭成员间的纠纷,说到底就是家庭整体利益与成员个人权益,成员与成员之间的个人利益的纠纷。以户为单位的土地确权,其土地有效使用期限为30年,作为家庭成员的父母、兄弟、姐妹人人有份,随着时间的推移,兄弟姐妹的婚嫁,由大家庭一起生活而渐渐独立并服务于各自的小家庭,不变的是,土地还是那些土地,户还是那个户。家庭内部成员间即使分家各自独立生活,基于人人有份是不至于引发利益上的纠纷,但漫长的承包期间或由于父母的去世,姐妹出嫁,这空额上的土地兄弟间怎么的划分,土地使用权又该归属于谁?又或姐妹出嫁而户口未随之迁出,而继续享受其权利,种种原因造成的纠纷致使亲人反目成仇。

土地以户为单位一经确权,基于“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原则。这一原则目的是保持土地承包权的长期稳定,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的物权权利。但任何事物都有其两面性,土地以户为单位确权也不例外。以户为单位对土地承包确权,考虑得最多的就是眼前,而忽视了户为单位家庭成员今后独自组建家庭,家庭中的女孩出嫁等问题,对家庭成员的个体的权益并没有界定并确权,把所有家庭成员的权益笼统归纳为“户”,家庭内部矛盾随之而产生。

土地以户为单位确权并不是不可取,关键是把事情做得更细化,就是说,在以户为单位确权的基础上再拆分到家庭成员的个人,如确权证书添加一附表,清楚到个人的土地面积,以及成员的去世,出嫁,户口迁往城市等,有关土地在现有成员间再分配的事项。只要把确权的事情做细做实,就不会诱发家庭内部矛盾,也不导致发生严重的家庭纠纷。


Yifan5


因土地确权而引发的矛盾,从而成仇人,这简直是太糊涂不过了。你应该知道土地确权是以户为单位进行的,不在一个户头的两户,能确权到一户上去吗?除非你们分地时台账为一户,否则是不行的。即然确权合不到一户,那户全户消亡,土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至于怎么处理好,去网上差关于土地确权相关知识就明白了!


布衣真言


我们东海县农村土地确权,从1999年之后户口在村里有名的可以确权,我1995年户口迁出,但老家里有房。我和儿子还有地,没给确权,我弟迁进县城比我晚,村里有名就确了权,父母意思房,地,两家平分,父母房过户给了我弟,并说好我地虽没有确权,从老家分一半给我,都同意,但土地确权证书上没有我名,这事该怎么办才好,可以加上去吗?2019年1月1日始老家有房产的可以把户口迁回去,那时土地确权证上可以加上名字或家庭是否有权如何处理?希望在这方面对土地确权做一说明?


海阔天空48219


应该说,农村纠纷大多来自土地。村与村之间因土地聚众械斗自古有之。邻里之间因宅基地大打出手时有发生。父子兄弟因分家分土地动手动刀时常见报见媒体。

相对而言,农村人比较注重亲情,注重邻里和谐,那为什么在土地面前,人们会不舍以命相争呢?

我们都知道,自古以来,世界上不少争端,多由土地引发。为什么呢?土地资源是人生存的唯一依靠,尤其是农民。农民对土地有一种不可割舍的感情。对土地的这份情怀,只有真实实在的农民才深有体会。

其它事物都可相让协商,在农民这里,唯有土地资源不可相让。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这里面涉及到下一代人或孙子后代的生存利益。

土地分有优与劣,贫瘠与肥沃。分田到户那时,土地分配采取分散均衡耕种原则,集体土地上,每一块地每一户都有一小块地。土地确权,提倡集中耕种。相当于,一户就一块地。如此一来,土地确权后,将有一部分农户耕种土质相对肥沃的土地,有一部分农户所分得的土地相对欠耕。如果采取均衡划分土地,又将失去土地确权的主题意义。

土地重新确权,最大目的就是农户集中耕种,集中连片管理的主要目的是便于机械操作。如此一来,在划分地块的时候,不可避免地产生地块优劣之分。而作为实实在在的农民,谁心里都明白,贫瘠的土地种植是艰难的,价值是有限的。由于土地是集体所有,农户又是集体成员之一。分到欠耕的土地,心里窝气不可避免。

上百年发展下来,同一个村,同一生产队,人口之间,即使不同性,也难摆脱血亲这一关系。所以,从去年中到今年初,土地确权让农村人伤了不少脑筋,伤了不少感情。

其实,经过这么多年的零星耕种,东一小块,西一小块地,费神费力不说,还存在一个大问题,无法机械耕种。

过去,人工牛力为主,劣势不怎么明显。这些年,机械耕种大势所趋,大家心里都有一个共识,只有连片耕种,才便于管理,土地才能提高产值与土地价值。难解决的是,土地质量,土地地块的划分。再加上干旱,部分地块在灌溉上存在无法解决的难题,感情上,确实让人难以接受。

今年,我也回家参加土地确权,每户就那么点土地,历时四个多月,个中滋味难以言表。有些地块,贫瘠还可以克服,灌溉难题无法解决,分给谁家都于心不忍,毕竟大家都是农民,靠土地生存。参与其中才深有体会。

但集中耕种是大形势,分散小块耕种已不符合时代耕种模式。相当于已经到了不可不改变的地步。

我们村经过多种方案后,都难以执行。最后我提了个方案,各农户协商后都同意这个方案:

优质地块少分点土地量,劣质土地多拿点土地量,村集体协助分得劣质土地的农户改良土质:全村所有村民,机械进山里拉优质土方对劣质土地进行补充改良,用机械对劣质土地进行一次深耕。

同时,相关主体许诺,未来三年内为灌溉缺陷的土地采取解决措施。最后,在笑声与埋怨声中,抽签重新分划土地。结束了三十几年来,十几亩地分成十几处耕种的艰难岁月。

下面我们来聊聊,因土地确权,血亲变仇的话题。

亲人亲情因土地确权产生矛盾,首先是数量分划不公。村集体分配给农户的地块,土质应该差别不大。剩下的就是土地量矛盾。而家庭引发土地纠纷,如果不是父母站错队,那一定是枕头边的问题。

大多数男人,站起来对抗家庭决议,往往是受身边女人影响。所以说,分家也好,分土地也罢,最好不要受枕头边的力量影响。兄弟父子相残,很多事情和枕边力量脱不了干系。这个应该叫做媳妇效应。

在中国,多兄弟姐妹家庭,父母存在偏爱是个历史传统。如何处理好家庭矛盾,父母这一关系十分关键。

其二,家庭利益分配,很难做到每个人都满意,作为儿子,很多时候,在过得去的情况下,该退让的都要退让,毕竟血浓于水。

土地确权矛盾如何化解,情况不是千篇一律。化解矛盾,靠的是理解与宽容。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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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持有土地承包权的主人,没有把真正的直系亲属关系摆正心态或倾向一方(家庭成员关系也好,直系亲属也好),这是第一问的解答观点。第二问答,怎样解决?对于有继承权的亲属而言,承包土地面积最好要均等分配,也有自愿放弃继承土地承包权的。要想处理好此类问题,无论是把承包权转移的、还是享有承包土地的亲属,都得保持平衡心态,知足就好。不知足才出现了这等问题。当然,不能持有倾向心态。(个人观点)


暂时先不公开身份


市场经济社会,钱变第一了,亲情冷漠了。土地确权纠纷多发生家庭成员之间,兄弟分家,闺女出嫁等。此类事情首先是父母一碗水要端平,其次是要发挥人民调解员和所在乡、村的做用,动之以礼,晓之以情,化干戈为玉帛。综上愈发显示土地的珍贵,越显农民对土地的热爱。亲情、邻里要有博大、包容的心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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