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岗职工按灵活就业交养老金,如果死亡了,该什么计算?

刘海我


下岗职工按灵活就业交养老金,如果死亡了,该怎么计算?

题主这个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解答:

第一、下岗职工下岗失业后所参加的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其实仍然是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退休时仍然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计算公式来计算养老金。

第二、下岗职工的认定条件是职工档案,只要你的档案上有招工、工资晋级甚至实际交费的记载,社保部门就会认定你的视同缴费年限及城镇职工身份。

第三、有前面两条作基础,仅管你下岗后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交的养老保险,如果死亡了享受的仍然是企业职工的待遇。即: 死者个人账户内的养老金累计额不但可以由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继承,还可以领取一笔丧葬费和怃恤补助金。

具体领取程序为:

死者合法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要及时(3个月内)带着死者的死亡证明书、火化证明、户口注销证明、社保卡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和继续人或指定受益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到当地社保局报告。社保局接到报告后经审核无误,会在15~20个工作日内通知报告人前来办理丧葬费等补助金领取手续。

一、可领取3000元~5000元的丧葬补助费;

二、可领取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标准8~10个月的怃恤补助金; 三、死者个人养老金账户内所有的累计额。


叶公来帮忙


下岗职工按灵活就业交养老金,如果死亡了,该怎么计算?

职工(含下岗职工)参加社保的,中途因病或其它事故造成殁亡的,其社保怎么核计退取“个人账户”所缴的社保费,应参照国家《劳动法》‘’职工伤亡补偿条例‘’执行;其在社保的退算标准所在省市社保局参照国家职工伤亡条例,制定标准执行。

一:职工(含下岗工人)未到龄殁亡的,其继承人凭本人身份证,带殁者户籍注销证明,火化证明,社保卡去社保局申请领回“殁者社保个人账户”全部余额加利息。也就是平时代扣的8%的费率,而单位代缴的20%(12%下岗灵活就业)不予退回,已统筹到社保基金账户。


二:职工在单位的应有若干伤亡补偿金;也称抚慰金。其子女未满十八岁的,可以享受抚养其子女到十八岁的生活费(也可一次付给监护人);而下岗职工已失去了原单位,没有这项待遇;如子女未到十八岁的,家庭十分困难可向所在社区申请低保救助,直至子女十八岁。

三:职工(下岗工人)凭火化证明,在所在地社保所领取安葬费;各地有标准。标准2000元至5000元不等。

四:如果已办理退休手续,刚领退休金;个人账户未领完;其家属可申请余额继承,手续同上;同样享受安葬费报销。如果已领了几年退休金;可以向社保所领取统一的抚慰金,是殁者上个月度的十个月的养老金。


当然了,有些说是退24个月或20个月的养老金;其实你们弄错了,那是指死的国家公务员,享受24个月养老金;事业单位退休干部、职工享受20个月养老金抚慰;别弄混淆了。

这是我地的基本标准,供参考!


树下酒仙


题目:下岗职工按照灵活就业人员交纳养老保险,如果参保人死亡了,应该如何计算待遇?

参加养老保险确实存在这样的问题,辛辛苦苦交费很多年,万一身体不好去世了,怎么办,会不会亏本呢?

如果是企业职工,由企业来参加职工养老保险,这是不会亏本的。

我们在企业工作,用人单位应当给我们交纳社会保险费。职工缴纳的钱数一般是职工工资的8%养老保险,2%医疗保险,0.5%失业保险,有用人单位代扣,和用人单位承担的部分一起交纳至社保部门。

职工交纳的部分,养老保险费会进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医疗保险费也会进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在职职工去世之后继承人可以继承。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我们大部分都用于买药治病消费了。所以,基本上不会亏本。

但是灵活就业人员就不相同了。灵活就业人员需要个人承担职工个人部分和企业部分。万一职工去世,只会返还个人部分,为企业代交的部分进入了统筹账户不会退还。

职工去世后,除了个人账户养老金之外,还有什么待遇呢?缴纳社保费的职工非因公死亡后,一般还有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待遇。

丧葬费,各省市的标准并不一样。上海市是两个月的本人工资,天津市是两个月社会平均工资,广东和辽宁是三个月。北京市是5000元,黑龙江省是4000元,重庆市是2000元,山东省只有一千元。所以相差非常大。

除了丧葬费之外,还有抚恤金待遇。相关抚恤金一般是根据社会保险费的交纳年数发放一定的比例。

比如山东省,一次性抚恤金待遇,高达十个月的退休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不过只有交费满15年以上才可以享受全额,如果不满15年,每减少一年减少1/15。

河北省是按照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按照每交费满一年领取一个月的上年度省平养老金,最长不超过20个月。

总体而言,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再加个人账户一起计算后,肯定也会亏本,但是亏本的幅度,相对要缩减不少。

不过希望大家也能理解,我们交纳保险和银行存钱不一样,银行存钱绝对拿不到保险,这样的保障和收益率。不过大家在参加保险的时候,还是根据自己的身体情况量力而行吧。


暖心人社


下岗职工按灵活就业交养老金,如果死亡了,该什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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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以为这个问题今天回答了,仔细一看,发现这个问题又多了一个前提,即下岗职工按灵活就业交养老金死亡怎么算?首先纠正一下,下岗职工劳动关系还在企业,本问题应该是失业职工按灵活就业方式缴纳养老金死亡怎么算?

我愿意说说我的观点:

政策文件规定: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将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一个月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同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政策文件规定:灵活就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死亡的,个人缴纳的全部养老保险费(含个人帐户利息)全额支付给本人或法定继承人,但不再根据缴费年限发给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同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上面的是政策,但这两种方式都不能解决本问题。本问题的主角是失业职工,以前是在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上述政策没有提到参保人死亡怎么办),失业后才改为按灵话就业方式缴纳养老保险(提到参保人死亡,但没有提到以前在企业缴费怎么算),怎么办?

我认为很好办,可以采取分段计算的方式:即在企业缴纳养老金的时间段,将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每满一年,发给一个月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在按灵活就业缴纳养老金的时间段,个人缴纳的全部养老保险费(含个人帐户利息)全额退还。

我相信社保也会这样解读政策。



下岗职工灵活就业。在失业两年期内,采用自愿缴纳原则。过两年后,必须缴纳。缴纳标准系数自己确定。从百分之六十到百分之三百。你选哪个档均可。

如果你在缴纳保险期间死亡。你的遗属可以领到你的个人帐户那部分余额,同时终止缴纳社会保险。

如果你是在退休后死亡。只能返还给你个人帐户余额部分,统筹资金不能返还。丧葬费、抚恤金因各地规定不一,只能按当地社保规定执行。

只能回答到这里此。道歉!


Alin94890740


楼主你好,下岗职工如果没有找到新的工作单位的个人,那么都是以这个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去教,那这个职工养老保险的,那么灵活就业人员交养老保险,实际上他和企业在职职工交养老保险的效力,是一模一样的是没有任何的区别的。

所以说死亡抚恤金该拿多少钱就拿多少钱,是不会有任何的差别的,当然,我们国家死亡抚恤金一般使退休工资的,三个月到六个月左右的一个标准。

还有就是如果个人账户,当中的养老金没有领完的话,那么这个个人账户当中的养老金也是可以合法继承的。一般情况,72岁之前的老人去世了,那么在个人账户当中都是会有余额的,72岁以后的老人,个人账户余额基本是没有了。


社保小达人



阿华1599859


悟空你好,这类问题提的很好,有关下岗职工按灵活就业交养老金死亡后什么算这类问题?相此类问题也是普通老百姓所关注的一个问题。我本人也是一个门外汉,仅能查阅了相关知料,对于怎么处理死亡后怎么计算,按照劳动法所规定,灵活就业下岗职工交费一般情况下都是自己所缴,他缴费额为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其中百分之二十为统么筹金,百分之八为个人帐户,这里怎么退的问题?劳动法有具体政策,自己所缴百分之八会全额退回的,再加怃血金20个月平均工资,加上葬费。但在结算时需要带上工资退休证,身份证灬等。具体还要什么手续还望要自询一下劳动就业处!


顾云孙


“下岗职工按灵活就业交养老金死亡什么算",最近悟空放出的问答题目老是这样,题读不通,一头雾水,这是什么问题,什么是“死亡什么算"我猜应是死亡怎么算吧,这个问题是这样子的根据规定参保六个月以上的人员在参保期间以及退休后死亡的按规定给予三个月(平均工资)的丧葬费和十个月‘平均工资')的抚恤金。末退休或刚退休(半年左右)的还可申请退回所交社保的个人帐户金额。具体以社保办理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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