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字罰300萬!孫紅雷代言,不是第一,也算“遙遙領先”?

因為廣告詞中的四個字,一家二手車平臺被罰上千萬。

“沒有中間商賺差價,賣家多賣錢、買家少花錢”、“創辦一年,成交量就已遙遙領先”這些廣告詞頻繁出現在電視、網絡以及地鐵站的廣告牌上,知名演員孫紅雷代言的瓜子二手車平臺也因此在近一年被廣為人知。

然而現在,這家二手車平臺要為其廣告語中的誇大部分——“遙遙領先”四個字支付1250萬元的罰單,平均每個字312.5萬元,相當於11.4千克黃金。

針對該處罰,瓜子的競爭對手,二手車電商平臺優信集團今日發佈公告稱,支持相關處罰。

瓜子二手車因廣告違規被罰1250萬元

國家企業信用信息系統信息顯示,瓜子二手車因廣告語缺乏事實依據被罰。

具體而言,日前,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向“瓜子二手車”的經營主體——金瓜子科技發展(北京)有限公司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認定其二手車廣告宣傳中使用的“創辦一年、成交量就已遙遙領先”的廣告語缺乏事實依據,與實際情況不符, 違反了我國《廣告法》第四條、第二十八條規定,罰款1250萬元。


一個字罰300萬!孫紅雷代言,不是第一,也算“遙遙領先”?


基金君查詢獲知,我國《廣告法》第四條規定:廣告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廣告主應當對廣告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第二十八條則規定,廣告以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欺騙、誤導消費者的,構成虛假廣告。廣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虛假廣告:

(一)商品或者服務不存在的;

(二)商品的性能、功能、產地、用途、質量、規格、成分、價格、生產者、有效期限、銷售狀況、曾獲榮譽等信息,或者服務的內容、提供者、形式、質量、價格、銷售狀況、曾獲榮譽等信息,以及與商品或者服務有關的允諾等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符,對購買行為有實質性影響的;

(三)使用虛構、偽造或者無法驗證的科研成果、統計資料、調查結果、文摘、引用語等信息作證明材料的;

(四)虛構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效果的;

(五)以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欺騙、誤導消費者的其他情形。

工商登記信息顯示,金瓜子科技發展(北京)有限公司註冊時間為2016年1月,註冊資本為10000萬美元,法定代表人為楊浩湧。因知名演員孫紅雷代言的上述廣告,近一年多來打響了名氣。


一個字罰300萬!孫紅雷代言,不是第一,也算“遙遙領先”?


“遙遙領先”四個字不符合事實

事實上,瓜子二手車被罰的根源,在於四個字的違規。“創辦一年”是真的,但“銷量遙遙領先”就可能不是了。

行政處罰決定顯示:2016年12月3日,瓜子科技發展(北京)有限公司與樂視網信息技術(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簽訂《樂視網廣告交易平臺網絡廣告發布協議》,廣告類型為體育前貼片,廣告發布期限為2016.9.7-2016.12.28,總計112天,廣告費總金額人民幣1250萬元。

上述廣告為一個時長約15秒鐘的視頻廣告,內容為“創辦一年、成交量就已遙遙領先”。


一個字罰300萬!孫紅雷代言,不是第一,也算“遙遙領先”?


針對該宣傳語,瓜子向工商局提供了3份證明材料,用以支持上述廣告宣傳語。

經瓜子二手車確認,上述廣告中“創辦一年 ”的起止時間為:2015年8月至2016年7月,同時承諾此時間段內瓜子二手車成交量為85874輛。但工商局執法人員於2018年11月5日、11月6日分別調取了北京市舊機動車交易市場有限公司和北京人人車舊機動車經紀有限公司(人人車)的二手車成交數據。

數據顯示:北京市舊機動車交易市場有限公司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7月31日的成交量為442878輛車;北京人人車舊機動車經紀有限公司2015年8月1日至2016年7月31日的成交量為92375輛車。

兩者的二手車成交數量均超過瓜子二手車的成交數量,85874輛的銷量並非業界領先。因此工商部門“對於當事人提供的3份證明材料不予採信”。

執法人員據此認為,瓜子二手車在廣告宣傳中使用的“創辦一年、成交量就已遙遙領先”宣傳語缺乏事實依據,與實際情況不符。工商局責令瓜子停止發佈違法廣告,並在相應範圍內消除影響,罰款1250萬元。

工商部門認為,這條廣告違反了《廣告法》第四條的規定,同時構成《廣告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第(二)項之規定,服務的銷售狀況與實際情況不符,對購買行為有實質性影響。

換言之,按照工商部門認定,瓜子二手車並非“領先”,更不說用“遙遙領先”了,因四個字違規被罰1250萬元,相當於一個字被罰312.5萬元。行情軟件顯示,當前國內國金價格為273.1元/克,這意味著瓜子二手車違規廣告語中國的一個字“價值”相當於11.42千克黃金。


一個字罰300萬!孫紅雷代言,不是第一,也算“遙遙領先”?


值得一提的是,瓜子二手車對處罰存在異議。目前瓜子二手車向多家媒體回應稱,公司對該決定的定性存有異議,已根據法律程序申請行政複議,相信最終會得到公平合理的裁定。

有律師指出,本次處罰,是針對瓜子二手車公司,而代言“遙遙領先”的明星孫紅雷,雖未被罰,但亦有法律風險。

競爭對手:支持處罰決定

雖然現今打開瓜子二手車官網,“遙遙領先”已然不見,取而代之的是更為模糊的“二手行業領軍者”。但瓜子二手車還是要為自己曾斥資1250萬買下的廣告,再支付同等代價的罰款。

針對瓜子二手車被罰一事,瓜子的競爭對手,二手車電商平臺優信集團12月1日發佈公告稱,支持相關處罰。


一個字罰300萬!孫紅雷代言,不是第一,也算“遙遙領先”?


優信方面表示,支持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的相關行政處罰決定;呼籲某平臺,公佈第三方權威機構審計的具體成交量數字構成,包括具體的2C業務成交量和2B業務成交量。以便公眾和媒體可以更客觀、公正地加以對比,並且得出更科學、經得住時間考驗的結論。

瓜子二手車曾多次被罰

公開資料顯示,此前瓜子二手車就已不止一次受到工商部門處罰。

2017年6月,瓜子二手車在西安的分公司就因為存在“以虛假的商品說明、商品標準、實物樣品等方式銷售商品的行為”,侵害了消費者的權益,被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雙生分局處以責令改正並罰款一萬元。

2017年11月,瓜子二手車的競爭對手人人車因不滿其廣告語,以不正當競爭關係為由,將瓜子二手車告上法庭,向瓜子二手車索賠1億元人民幣。最終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發佈訴前禁令裁定,認為瓜子二手車”遙遙領先”等相關廣告,尚無充分事實依據,涉嫌構成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的不正當競爭行為,責令瓜子二手車立即停止使用"遙遙領先"、"全國領先"等虛假宣傳用語。

2018年6月25日,瓜子二手車又因為廣告違法,被石家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處以罰款二十萬元的行政處罰。

此外,基金君還注意到,瓜子二手車此前因在《中國新說唱》中宣傳自己“瓜子二手車,一路超前沒得說”、“買家多、賣家多,對手總想超過”、“行業領軍配備,冠軍捨我其誰”等描述,被人人車以“誤導公眾”、“構成不正當競爭”等為由訴至法院,並被索賠2000萬元。

9月28日,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向瓜子二手車及《中國新說唱》製作播出方愛奇藝下發禁令,要求瓜子二手車及愛奇藝立即停止在《中國新說唱》中投放、植入和傳播涉案廣告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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