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產物業糾紛維權化解:網上投訴

地產物業糾紛維權化解:網上投訴

物業領域違法成本低,維權成本高是現實。任何人包括法官、律師、法學院教授等等現在是或將來都是某個小區的業主,他們都會遲早面對物業糾紛問題,都會為物業矛盾糾紛所累所憂, 常言:人,永遠不要在爛事上糾纏。是,不要在爛事上糾纏,但生活小區中碰到物業糾紛爛事該如何處理?” 不吱聲?關心小區的生活健康宜居的生活環境,就是關心自己的利益和自己子孫後代的利益。 很多情況下,正義似乎離業主很遠,甚至遙不可及,但如果不去追求,永遠也不可能實現。幸福都是奮鬥而來的,不關心不維權,那就忍耐唄,忍者神龜一樣,不吭聲事不關己高高掛起,多掙銀子,少管‘閒`事,大家都忍吧。

什麼事都有人管,為什麼物業問題沒有人管?業主權益被侵害為什麼要自力維權?國家難道不管嗎?因為國家在民事權利的保護與犯罪違法的追究方面遵循不一樣原則。 對於犯罪違法,國家一般會主動干預、追究。而對於民事權利,國家奉行不告不理的原則,民事法不保護躺在權利上睡覺的民事權利人。 即便是刑事犯罪,也存在國家不主動干預、追究的罪種(即存在“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比如侵佔罪,若被害人或人民檢察院、被害人的親屬不告訴的,國家也不會主動干預、追究。 故,若他人非法佔有、收益、甚至侵害業主權益,業主得自力維權。我們業主應當用何種方式維權?出現問題常有辦法有1、業主與物業服務企業協商解決;2、業主反映所屬小區業委會解決;3、投訴至行政管理部門解決;4、提起法院訴訟。有時候,我們要面對現實,尋求最少精力最低成本方法

通過網上投訴合法、冷靜、理性的渠道解決糾紛。依法維權受法律保護,很多既費時、費力、費錢,消耗人心和戰鬥力又解決不了終極問題,且容易引起財物被損、人身傷害、違反治安甚至刑事犯罪等突發狀況。普通業主對法律領域不瞭解,維權往往就會失去方向,業主們若想戰勝強勢的開發商,就必須確保自己比對方、比辦案法官更吃透這方面的法律,不專業往往會而四處碰壁,走冤枉路,既消耗人力財力又會因解決不了問題而變得疲憊不堪、人心渙散,往往需要推倒重來甚至沒有可能再推倒重來,

李敖有講得很好:說你觀點是善意還是惡意的,建設的還是破壞的,這是不對的。當我發表意見時,你只能問我對不對,動機如何不相干的。社會的每一次進步過程:壞人抱團取暖,正義總是孤立無援。國人喜歡上訪,不喜歡打官司,或者說不相信司法。有些事兒,一些人希望你打官司,把矛盾推給法院,有些事兒,一些人怕打官司,一旦敗訴可能擔責。所以,要站在“對方角度”分析問題。隨著信訪事項“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與“誰主管、誰負責”原則的確立,信訪的問題往往回到原地原點,信訪的效果會越來越低。隨著中國法治進程的加快,這種作用也會越來越有限。

地產物業糾紛維權化解:網上投訴

互聯時代,一定要重視網上信訪。省錢又省力,坐在家裡就可以告個遍。地市級以上信訪部門都有信訪網站,國家也有信訪控告中心網站。舉報材料通過網站提交,就會進入內網系統,就會有人看到,就會有案號,這樣,有誰想把問題壓下來、瞞下去的難度就高。想銷號,就得有回覆有處理結果上報。有些地方政府為了維穩,會和上訪戶簽訂相關的文件,比如《息訪罷訴協議》。關於《息訪罷訴協議》的法律效力問題和政府不履行協議如何救濟,以後有時間再另行討論。現在,也是自媒體時代,每個人都可以發出自己的聲。很多腐敗問題被查,都是因網絡曝光爆料所致。當然,不是什麼事情通過網絡媒體舉報都有效果,這裡面也有很多技巧。相對而言,視頻的東西和有新聞熱點的東西,會很快引爆網絡並形成輿情,有關方面也會很快作出反應。具體效果要因事而異。切忌,千萬不要通過網絡發佈些不實的舉報信息,甚至誣告陷害他人,觸犯了法律可是咎由自取。最後一點,就是舉報投訴材料要寫的專業些,也要注重形式。那些辦案人員常年辦案常年看材料,對於一封寫的很專業的材料首先就會認真三分。要起個醒目的題目,看題目就基本知道要舉報的內容,然後就是被舉報人的姓名、性別、單位、職務和政治面貌,以及被舉報人單位的隸屬關係等。下面才是違法違紀事實。內容要是超過三頁A4紙的,最好前頭寫個“舉報摘要”。內容較長的,要分出主次和層次,重要的事項寫在前面,一定要加小標題。有證據的,只寫簡要事實,把證據作為附件附在後面即可。記住,擺事實要有貨,不要講道理喊口號甚至罵人,沒用。材料當中加入過多的主觀色彩和評論,會降低材料的質量,也會影響辦案人員的閱讀。以上是粗略之言,希望對那些需要幫助的人有些幫助。

最後想說一句的是,人生中,還有比生命和健康重要的嗎?千萬不要因“告狀”“上訪”而打亂了自己的生活,讓“告狀”“上訪”成為人生和生活的全部。人生本來就苦,也要學會看破放下。“這個世界不只有眼前的苟且,還有詩與遠方。”不是反對你不不支持你與違法違紀行為作鬥爭,而是讓你保持一顆平常之心,要相信善惡終有報,不報在自己身上也會報在子孫身上。青山遮不住,畢竟東流去。懲惡方能揚善,公正和正義,與我們每個人都息息相關。

一個人反映後沒動靜?可能的確是個別現象,兩個、三個、四個……總會重視問題,解決問題。

引用律師建議:如何讓你的舉報投訴有效果為什麼投出去的舉報(投訴)信沒效果?

為什麼我遞交投寄出去的舉報信、投訴信或情況反映信,最終要麼沒音信不了了之, 要麼沒效果久拖不決,甚至是被來回搪塞踢皮球。究其原因,或者是因反映的問題根本不算是什麼問題可謂小題大做,或者是因材料根本就沒寫在點兒上難以引起重視,或者寫的洋洋灑灑卻是隔靴撓癢,或者眉毛鼻子全抓邏輯混亂不知所云……一篇有質量的材料或者說力透紙背的材料,才會達到引起重視的目的,甚至會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筆如刀,白紙黑字,有時候能左右人的生死。一些人合理合法的訴求之所以得不到解決,遞交投寄出去的材料石沉大海,很多是與材料寫的質量不高有關,有的甚至可能用寫的糟糕來形容。還有一個原因,就是交寄的材料給錯了地方(非權屬範圍、無管轄權)。至於一些不合理不合法的訴求,甚至假借他人之名栽贓陷害他人的惡告狀,應別論。

首先一點,材料不能遞交投寄錯了地方。很多人有個誤區,只認紀監監察委,總是給紀監委遞交郵寄材料,尤其是有省級巡視組來的時候,都要交寄一遍,希望自己的訴求和冤情能得到巡視組的重視,可實際情況卻是往往“一如從前”。紀監委也好,巡視組也好,並不是無所不能更不是無所不管,它們並不是一個大口袋什麼東西都往裡裝。如果通過紀監網站舉報,你會發現網站都會有舉報須知,什麼受理什麼不受理都有提示,在此不贅述。比如,案件審理不公問題、退伍軍人安置問題、非法集資問題……如果這些問題當中,沒有黨員幹部和公務人員違法亂紀問題,紀監委是不管的。可能有人會說,材料中也舉報黨員幹部公務人員違法亂紀問題了,仍是沒人管。其實,很多時候,是你寫的那些問題只是泛泛而談,根本沒啥有力的證據或有價值的線索。

材料要遞交投寄給上級部門。中國是熟人社會,同級的,有時會受到干擾甚至洩密。但是上面交辦下來的案件,就會相對重視,還要有結案回饋。同時,辦案人員也會優先辦理上級轉辦下來的案子。另外,就是要經常打電話或親自去詢問。愛鬧的孩子有奶吃嘛。自己都不當回事兒,別人怎麼會把你的事兒當回事兒。

其次一點,材料應儘量簡短,言簡意賅,要有真貨實料。很多人寫材料,就怕領導或上級不知道自己有多冤屈、舉報的問題有多嚴重,材料寫的洋洋灑灑,可謂事無鉅細,尤如報告文學甚至如小說;或者無關緊要的事寫的一大堆,緊要的事兒卻隻言片語,搞的又長又臭。試想想,那些辦案人員,可能有時間和閒心看那些不知所云、口號連篇、內容空洞的文字材料嗎?不石沉大海才怪呢。打蛇打七寸,寫材料寫要點,什麼都寫就是沒重點,沒重點就可能沒啥用。比如舉報一個違法違紀官員,一個有分量的“點”就足夠,其它問題還怕查不出來嗎?比如前段時間,網上被點名的“嚴書記”,一個點突破,問題就查出一大堆。四兩撥千斤,找到撬點和突破點。傷其十指不如斷其一指。洋洋萬言,言之無物,甚至捕風捉影,根本沒啥用。有價值的線索一擊就可中的。

第一封材料質量很關鍵如果第一次初核調查後被結案,以後再舉報會被認為重複舉報,很可能都到不了案管科室,直接就和諧掉了,即便轉下去,很可能還分到原來科室和人員手中。除非你的第二封材料寫的耳目一新,給人以很專業很“硬”的感覺,有新線索且有價值,否則,重新啟動調查很難,多是難有出頭之日。不要打無把握之仗人,首封舉報信一定要寫的有份量。所以說,舉報材料不是隨便寫寫的,更不能隨心所欲地亂寫。材料不在長短,在於有沒有真貨實料。

再一點,要善於抓住時機,跟上形勢的節奏。舉報投訴的時機也很重要。有些始終沒解決的問題,往往時機來了,就能得到解決,甚至會成為政績。比如,掃黑除惡鬥爭來了,你舉報黑劣勢力,只要有初步的事實和線索,專案組都不會放過;比如環保督察來了,你舉報的內容都會有整改和反饋。比如現在正在查騙醫保的問題,舉報這方面的問題馬上就會有人去查……當然,不是什麼事兒都能有此時機,對於有些問題,還是要堅持持久戰。比如那些被判刑坐牢甚至被槍斃的冤案,平冤之路哪個不是漫長而煎熬。

為了打擊開發商違規銷售,住建部、發改委聯合發佈《商品房銷售價格行為聯合交叉工作方案》,檢查的重點包括: 1、銷售商品房未明碼標價,未在交易場所醒目位置明碼標價; 2、標示信息不全,沒有按照規定內容明碼標價; 3、未標明房源銷售狀態,已售房源所標示價格不是實際成交價; 4、商品房交易及產權轉移等代收代辦的收費未標明由消費者自願選擇; 5、通過虛假價格承諾、虛假價格促銷等手段,誘騙消費者進行交易; 6、以捆綁或者附加條件等限定方式,強制提供商品或服務並捆綁收費; 7、捂盤惜售,炒賣房號,操縱市場價格; 8、為交易當事人規避房屋交易稅費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簽訂不同交易價款的合同提供便利。 現在既然住建部和發改委利用交叉巡視的方式打擊開發商違規銷售,廣大購房人一定要趁機投訴和揭發開發商的卑鄙行為。

整理好材料向國家信訪局、住建部、發改委的網站投訴,或者在微博上@住建部、發改委等方式進行舉報。

房地產開發企業常見違法違規行為

未取得預售許可,但以認購、預定、排號、發放VIP卡等方式向買方收取或變相收取定金、預定款等行為;未取得資質證書(或資質證書過期無效)違規開發建設商品房項目;未在10日內一次性公開全部準售房源及每套房屋價格;存在發佈虛假信息、炒賣房號、捂盤惜售等惡意炒作、哄抬房價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商品房買賣合同格式或條款有免除自己責任、加重購房人責任或排除購房人合法權利的行為;未按申報價格實行明碼標價、任意提高房價;採取返本銷售、售後包租的方式預售商品住房。

1、兩證難辦

說到購房糾紛,讓老百姓揪心的恐怕是辦房產證問題了,如果被告知辦不了證,這種事相信誰都不想發生。辦不了兩證,購房者無法報戶口,無法進行房屋轉讓,或開展房屋抵押等,權益就難以得到保護。

2、逾期交房

開發商在出售期房的廣告中,常常承諾房屋的入住時間。事實上,開發商能否按期交房主要取決於開發商的資金到位情況和竣工驗收情況。一旦發生開發商不能按期交房時,購房者一般不能馬上要求解除合同,購房者應給開發商一定的寬限期。

3、強制收費

有些開發商到了合同規定的交房期,不但沒有政府驗收的相關證件,還讓購房者繳納物業、燃氣初裝費等各種費用。

4、擅自修改規劃

此前有報道,某樓盤開發商單方面修改小區規劃,前期宣傳的花園景觀未按約定修建,業主不滿想要維權,可惜發現之前簽定的購房合同中並未對此類規劃細節做細緻說明,維權行動也無法展開。

5、房屋面積縮水

面積縮水是購買毛坯房出現的問題。很多樓盤往往都會用贈送面積來吸引客戶,這種在業內被稱為“偷面積”的行為的確成為了不少買房者購買房屋的重要衡量因素。還有些樓盤,特別是毛坯房交付的樓盤卻在房屋落成後與原先展示給買家的樣板間有著一定的差距。

解讀

開發商交房無法出具政府相關部門提供的《建築(市政)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證》?

開發商不能出具和公佈《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證》就交房,很可能是開發商尚未通過綜合驗收,屬於違規交房。因為,根據有關法律法規,開發商應通過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工程質量監督、規劃、消防、人防等有關部門或者單位驗收後,綜合驗收合格並具備《建築(市政)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證》方可交付房屋:《建築法》第六十一條 交付竣工驗收的建築工程,必須符合規定的建築工程質量標準,有完整的工程技術經濟資料和經簽署的工程保修書,並具備國家規定的其他竣工條件。建築工程竣工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七條 房地產開發項目的設計、施工,必須符合國家的有關標準和規範。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使用。《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十七條 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後,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向項目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提出竣工驗收申請。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竣工驗收申請之日起30日內,對涉及公共安全的內容,組織工程質量監督、規劃、消防、人防等有關部門或者單位進行驗收。第十八條 住宅小區等群體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應當依照本條例第十七的規定和下列要求進行綜合驗收;(一)城市規劃設計條件的落實情況;(二)城市規劃要求配套的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的建設情況;(三)單項工程的工程質量驗收情況;(四)拆遷安置方案的落實情況;(五)物業管理的落實情況。住宅小區等群體房地產開發項目實行分期開發的,可以分期驗收。 建設單位及施工單位不得隨意變更環境保護設施施工圖及說明書;因工程需要,進行較大變更或者削減環境保護項目內容的,應當取得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書面同意。

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驗收合格後,向建設單位頒發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合格證。(五)建設項目試生產或者試運行超過3個月後,仍不申請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的,責令限期辦理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手續;逾期未辦理的,責令停止試生產或者試運行,並可以處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罰款;(六)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未建成、未經驗收或者經驗收不合格,主體工程正式投入生產或者使用的,依照《環境保護條例》的規定,責令停止生產或者使用,並可以處30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3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的罰款

開發商違規、違約交房怎麼辦?

開發商違約交房應承擔違約責任,違規交房被檢舉和投訴至房地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應按照有關規定接受處罰。《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將符合交付使用條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給買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因不可抗力或者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及時告知買受人。房地產開發企業將未組織竣工驗收、驗收不合格或者對不合格按合格驗收的商品房擅自交付使用的,按照《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規定處罰。

開發商違約交房政府相關部門如何處理?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收到檢舉、控告和投訴後,會責令違規交房的開發商停止交房並對開發商進行現場檢查,檢查違規交房屬實後會處以罰款。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發現建設單位在竣工驗收過程中有違反國家有關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規定行為的,責令停止使用,重新組織竣工驗收。任何單位和個人對建設工程的質量事故、質量缺陷都有權檢舉、控告、投訴。建設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處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一)未組織竣工驗收,擅自交付使用的;(二)驗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三)對不合格的建設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驗收的。

開發商和前期物業公司強制徵收物業費怎麼辦?

業主可以拒交開發商違規交房期間的物業費並投訴至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因為根據《海物業管理條例》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已出售但因建設單位原因未按時交付給業主的物業,其物業服務費用由建設單位全額交納。物業依法交付業主後發生的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全額交納;但建設單位在出售物業時向業主承諾贈送的物業服務費用,由建設單位按照承諾贈送的費用交納。

發佈虛假房源信息和廣告;“廣告”及“虛假廣告”的定義以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欺騙、誤導消費者的,構成虛假廣告。主要是以下表現形式:商品或者服務不存在的;商品的性能、功能、產地、用途、質量、規格、成分、價格、生產者、有效期限、銷售狀況、曾獲榮譽等信息,或者服務的內容、提供者、形式、質量、價格、銷售狀況、曾獲榮譽等信息,以及與商品或者服務有關的允諾等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符,對購買行為有實質性影響的;使用虛構、偽造或者無法驗證的科研成果、統計資料、調查結果、文摘、引用語等信息作證明材料的;虛構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效果的;以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欺騙、誤導消費者的其他情形。

通過捏造或者散佈漲價信息等方式惡意炒作、哄抬房價;未取得預售許可證銷售商品房;(買房要先了解在售樓棟,具體到幾棟幾樓幾號是否取得預售證,若未取得預售證便公開銷售,屬於違規行為。)

不符合商品房銷售條件,以認購、預訂、排號、髮卡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取或者變相收取定金、預訂款等費用,藉機抬高價格;(購房者買房時,並未接受任何中介服務,但在交付房款時,開發商卻要求支付牌號預約費、電商團購諮詢服務費等不合規費用,這樣的行為也是不合規的。)

捂盤惜售或者變相囤積房源;(已經取得預售證,房源充足,長時間不公開銷售的樓盤,很大一部分是在“捂盤”,也就是一直在等房價上漲才開盤。)

商品房銷售不予明碼標價,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房屋或者收取未標明的費用;(售樓現場沒有明碼標價或公示房源的、公示了房源和價格但不夠規範的、價目表與實際不符、未在交易場所醒目位置明碼標價,未按規定實行“一套一標”,未一次性公開全部銷售房源的行為都是不合規的。)

以捆綁搭售或者附加條件等限定方式,迫使購房人接受商品或者服務價格;(捆綁精裝/捆綁車位都屬於常見的捆綁搭售方式:捆綁精裝:通過合同拆分,增加“精裝修”合同標準,讓原先的毛坯房源達到大幅漲價目的。捆綁車位:由於樓盤的備案價無法更改,於是一些開發商通過“捆綁車位賣住宅”來變相提高房屋價格。)

將已作為商品房銷售合同標的物的商品房再銷售給他人;(“一房兩賣”:指房地產開發商將同一房屋先後出賣給不同的買受人。當事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退還房款,並且要求給予賠償。)

房地產開發企業打著房地產項目開發等名義,直接或通過中介機構向社會公眾集資。(有些開發商由於資金不足,以實際上已出售樓盤用房、住房作為抵押騙取他人信任。以虛假標的物多次、重複作為抵押,用高額月息作為誘餌,非法進行集資,數額高的可達近百億元。)

房地產經紀中介服務機構常見違法違規行為

未在規定時間內到房地產主管部門備案,並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公示;違規代理銷售不符合銷售條件的商品房;違規發佈不具備交易條件房源信息;捏造散佈漲價信息,或者與房地產開發經營單位串通捂盤惜售、炒賣房號,操縱市場價格;對交易當事人隱瞞真實的房屋交易信息,低價收進高價賣(租)出房屋賺取差價;以隱瞞、欺詐、脅迫、賄賂等不正當手段招攬業務,誘騙消費者交易或者強制交易。

未取得營業執照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 解讀:眾多經紀公司之中未取得營業執照的機構是不受法律監管的,所以消費者與這些機構合作中一旦出現問題,就無法通過法律途徑保護自己。我們認為,禁止房地產經紀機構無證營業目的主要有兩個:其一,封殺不合法經營,從根本上剷除房產交易中可能出現的違法因素;其二,大部分消費者對房地產經紀機構不瞭解。

未按規定採用經紀合同示範文本 解讀:經紀合同示範文本是經紀機構通用的文本,能夠有效保護消費者知情權。例如,房產合同和房產證上寫明白建築面積,也寫明白使用面積,如果虛假可向賣方索賠。我們認為,合同的準確、合理認證,能更好地解決現存的房地產糾紛。

房地產經紀人利用虛假信息騙取中介費、服務費、看房費等費用 解讀:早期的房地產經紀企業對從業人員的專業知識水平和經驗要求較低。部分房地產經紀從業人員操作不規範,造成了一系列違背誠信的行為。禁律出臺,將從根本上打擊經紀人素質低造成的亂收費現象。

在代理買賣過程中賺取差價 解讀:“差價盈利”是現在一些中介機構最容易鑽的空子。這些經紀機構利用交易信息不對稱,欺上瞞下、亂吃差價,在社會上產生了極其惡劣的影響。

經紀機構直接從事商品房買賣 解讀:經紀機構代理商品房進行買賣確實超出了經紀機構的營業範圍,也就為銷售增加些許不合法因素。此規定雖也是在保障消費者的權益,防止損害消費者利益的事件發生,但要將經紀機構完全脫離商品房買賣,還要經過一個較長的時間作為過渡。

物業常見違法違規行為

有物業漠視業主利益,服務不到位,引發糾紛。這些是服務質量問題,服務質量以合同約定為標準,是否達標,是否質價相等,不作分析,認為不達標可以反映投訴但在真實的證據,不主張一點瑕疵就大張旗鼓維權,不合常理,不合時宜。在這,主要討論部分涉違法問題。

物業常見違法違規行為

有物業漠視業主利益,服務不到位,引發糾紛。這些是服務質量問題,服務質量以合同約定為標準,是否達標,是否質價相等,不作分析,認為不達標可以反映投訴但在真實的證據,不主張一點瑕疵就大張旗鼓維權,不合常理,不合時宜。在這,主要討論部分涉違法問題。湖北開展物業服務專項整治 嚴查侵佔業主公共收益等行為

從省住建廳獲悉將在全省範圍開展物業服務市場專項整治。整治內容有四大類20多項。如在物業服務行為方面,重點檢查擅自佔用、違規使用物業共用部位、公共設施設備的行為,和挪用、侵佔業主公共收益的行為。 在開發建設行為方面,將重點檢查企業是否按規劃、設計要求配建物業用房、車位,以及保修期內工程質量是否存在維修不及時、不予重視隨意應付、同一問題反覆維修甚至不予維修等情形。

省住建廳相關負責人表示,將把物業服務市場秩序整頓規範工作作為一項長期性、基礎性工作抓緊抓實,進一步完善“雙隨機一公開”機制、物業服務市場“黑名單”制度等相關配套政策措施,建立長效機制。

物業存在這幾種違法行為:

挪用、侵佔業主公共收益

物權法與物業條例明確規定:共有車位及租金、廣告費歸全體業主所有,而很多物業公司單方面以補充物業費不足及維護費低衝各種形式侵權公共收益以及經營性收入擅自佔用、違規使用物業共用部位、公共設施設備的行為,和挪用、侵佔業主公共收益,即不公開也不公示,此類矛盾衝突最為突出。

人行道及毀綠私設收費停車場

不少小區因為車位資源緊張,都會出現小區內人行道停放車輛的情況。如果物業私自佔用小區內公共道路、毀綠建設場地設置停車位,並收取費用,這屬於違法行為。首先,如果因小區實際需要進行佔用人行道設置車位的,首先要經過房管部門的審核批准,具體收費標準還需要和小區業委會協商確定,物業不得擅自收取場地佔用費或者停車服務費。

捆綁物業費和水電氣繳費

根據規定小區內供水、供電、供氣、供熱分戶計量裝置或入戶端口以外設施設備的各類建設資金,統一併入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含綜合開發費),交由專業經營單位專項用於住宅小區內專業經營設施設備的投資建設。住宅小區內專業經營設施設備歸專業經營單位所有。專業經營設施設備包括變電、二次供水、換熱、燃氣調壓等設施設備及相關管線和計量裝置。有的物業公司,為了收取物業費,將物業費用和水電氣費捆綁,或者是如果業主不交物業費就停水停電,這樣的行為都是違法的。首先,供水、供電合同的雙方當事人為業主與供水、供電公司,而物業管理合同的雙方當事人為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兩者處於不同的法律關係中。所以物業無權捆綁兩類費用,也無權因業主不交物業費就停水停電。在這種情況下,如果物業公司擅自停水停電給供水、供電公司造成損失,供水供電公司也可以向物業公司索賠。

物業私自施工行為違法

《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規定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尚可採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的影響的,限期改正,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無法採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沒收實物或者違法收入,可以並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違法違章建設向城管部門舉報。

公共能耗費物業收費行為

電梯服務費屬於公共能耗費,其主要費用就是運營中使用的電費,應該按照每個月的實際使用情況進行分攤。除了電梯服務費,中央空調等設施的運行費用及公共照明、公共用水等納入代收代交費用,物業服務企業應單獨建帳,公開、合理、按實分攤,每半年向業主公佈費用使用情況。

擅自改變物業服務用房用途

《物業管理條例》第六十五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未經業主大會同意,物業管理企業擅自改變物業管理用房的用途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有收益的,所得收益用於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剩餘部分按照業主大會的決定使用。

對特種設施設備的專業維保

沒有嚴格執行電梯進行維護保養。不落實計劃性維修。經常存在電梯困人或電梯故障頻發等問題。

物業資質等級≠物業收費標準

住建委已取消物業資質等級物業服務企業的資質等級與物業服務收費標準並沒有直接關係。

企業資質代表著企業的規模,以及承接項目的能力;物業服務收費標準則是與服務標準的等級直接掛鉤,這是在物業服務企業與業主、業主委員會及建設單位簽訂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的。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服務標準提供相應的服務,同時,收取相應的費用。如業主認為物業收費高並提供相應服務,可由業主大會、業委會等出面進行協商。

物業公司的行為受到《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的約束,比如物業公司擅自將物業管理用房用於出租經營,就屬於違反《物業管理條例》第37條的規定,屬於違法。物業服務還收到其它很多相關法律的制約,比如物業收費,就要符合《價格法》、《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物業服務收費明碼標價管理規定》等等。物業提供服務時,必須同業主簽訂《物業服務合同》,因此物業的行為也受到《合同法》的約束。而物業的日常服務、管理工作中涉及的法律就更多了,《稅法》《消防法》、《綠化法》、《環保法》、《民防法》、《治安法》《城管條例》等等。所以,物業的行為那些違法,主要看物業的具體行為觸犯了那些法律法規的約定,以及違規情節的嚴重程度等等來做出評定。如果物業公司在經營活動中有違反上述法律法規的規定,可以視為違反相關法律。如果因為物業公司的違法行為導致業主權益遭到侵害的,業主應當積極維權,可以存證據整理材料網上反映到房管部門及歸口部門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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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嚴格分門別類分系統分部門反映舉報 投訴要事實求是不誇大其詞

發改委 物價部門、住建委局、工商局、公安局、稅務局 、應急管理、技術監督局、城管局人防辦(民防局)……

消防違法 向公安及消防96119舉報丶技術與設備保養不到位

特種設備違法 電梯、供電、供熱等特種設備 向技術監督,安監委 等舉報

不開發票 可以認定為偷逃稅金,向稅務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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