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學習筆記—增值稅的那些“率”

營改增!增值稅發生了天翻地覆的變化,稅率、徵收率、預徵率、扣除率,太亂了。這幾天筆者結合自己的學習,梳理了上述幾個概念。

一、稅率。適用於一般納稅人的一般計稅方法

1、基本稅率:16%。適用範圍:銷售貨物、進口貨物(不包括10%部分)、提供修理修配勞務、銷售有形動產租賃服務。(點評:前三項屬於原增值稅應稅範圍,營改增項目中唯獨有形動產租賃服務被“安排”在16%一檔,大概是因為這個行業進項稅額高吧)

2、低稅率:10%(點評:所謂的低稅率其實是延續了原增值稅語境下的說法,隨著營改增增加了6%的稅率,應該叫中稅率)。適用範圍:

(1)營改增以下項目:銷售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築、不動產租賃、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

(2)銷售、進口以下貨物:糧油鹽、水氣煤、飼料化肥農用品、書報雜誌及電子版、二甲醚是個什麼鬼。(以上順口溜供記憶用,糧泛指初級動植物產品、油為食用植物油、鹽指食用鹽、水包括自來水以及熱水、氣包括暖氣冷氣煤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沼氣、煤僅指居民用煤炭製品、農用品包括農藥農機農膜)

3、6%稅率。適用範圍:營改增項目除適用16%、10%以外項目。

4、零稅率:

(1)出口貨物。

(2)營改增項目中跨境應稅行為中的以下行為:國際運輸、航天運輸、向境外單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費的研發等10類服務。

二、徵收率。適用一般納稅人的特殊應稅行為以及小規模納稅人。

1、3%。

(1)小規模納稅人發生的除適用5%外的所有應稅行為。

(2)一般納稅人生產銷售特定貨物或應稅服務,可以選擇簡易徵稅方法:

A. 一般納稅人提供非學歷教育服務。

B. 一般納稅人提供教育輔助服務。

C. 非企業性單位中的一般納稅人提供研發和技術服務、信息技術服務、鑑證諮詢服務以及銷售技術、著作權等無形資產,以及提供技術轉讓、技術開發和與之相關的技術諮詢、技術服務。

D. 公交、動漫、電影放映、倉儲、裝卸搬運、收派、文化體育。

E. 以試點前取得的有形動產為標的物的經營租賃。

F. 物業管理收取的水費,差額。

G. 建築服務中清包工、甲供材、為建築工程老項目提供的建築服務。

H. 銷售機器設備同時提供安裝服務,安裝服務可以適用簡易計稅方法。

I. 銷售電梯同時安裝,電梯安裝服務可以適用簡易計稅方法。

J. 公路經營企業收取試點前開工的車輛通行費。

K. 農村金融服務。

L. 資管產品管理人在運營資管產品過程中發生的增值稅應稅行為。

M. 小型水電站銷售電力

N. 建築用和生產建築用的砂、土、石料

O. 以自己採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礦物連續生產磚瓦石灰

P. 自來水

Q. 商品混凝土

R. 代售寄售商品

S. 銷售死當物品

T. 免稅商店零售的免稅品

U. 生物製品及獸用生物製品

2、5%

(1)一般納稅人銷售2016.4.30前取得的不動產選擇簡易計稅,差額5%。

(2)一般納稅人銷售2016.4.30前自建的不動產選擇簡易計稅,全額5%。

(3)房地產開發企業的一般納稅人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老項目選擇簡易計稅。

(4)一般納稅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動產,選擇簡易計稅。

(5)納稅人提供勞務派遣服務、安全保護服務,選擇差額納稅。(注意小規模納稅人提供上述勞務,有兩種簡易徵稅的方法,驚喜不?一種是全額3%,另一種是差額5%)

(6)一般納稅人提供人力資源外包服務,選擇簡易計稅。

(7)個人出售持有 不足2年的住房,全額5%。

(8)個人出售持有超過2年的北上廣深的住房,差額5%。

(9)一般納稅人收取試點前開工的一級公路、二級公路、橋、閘通行費,可以選擇簡易計稅。

(10)小規模納稅人銷售取得的不動產,差額5%。

(11)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自建不動產,全額5%。

(12)小規模納稅人出租不動產。

(13)2016.4.30前的不動產融資租賃服務。

(14)納稅人轉讓2016.4.30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差額5%。

3、5%減按1.5%。

個人出租住房。

4、3%減按2%。

(1)納稅人銷售舊貨。

(2)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

三、扣除率

1、10%:

(1)購進農產品,從按照簡易計稅方法按照3%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的小規模納稅人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以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金額和10%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2)購進農產品,取得(開具)農產品銷售發票或收購發票的,以農產品銷售發票或收購發票上註明的農產品買價和10%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2、12%:購進用於生產銷售或委託加工16%稅率貨物的農產品,按照12%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3、納入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試點範圍的一般納稅人,扣除率為銷售貨物的適用稅率。

4、2018.1.1-2018.6.30,支付高速公路通行費,未取得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按:發票金額/(1+3%)*3%計算可抵扣進項稅額。

5、2018.1.1-2018.12.31,支付一級、二級公路通行費,未取得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按:發票金額/(1+5%)*5%計算可抵扣進項稅額。

以上4、5兩項文件中並沒有扣除率的表述,只是個人覺得分類方便。

四、預徵率(預徵稅款解決兩個問題:一是納稅人現金流與納稅義務發生時間不匹配的問題;二是納稅地點與應稅行為發生地不一致導致稅源外流的問題)

1、2%。

(1)建築預收款,適用一般計稅方法的(扣分包款)

(2)一般納稅人,跨縣提供建築服務,適用一般計稅方法的(扣分包款)

2、3%。

(1)建築預收款,適用簡易計稅方法的(扣分包款)

(2)一般納稅人,跨縣提供建築服務,適用簡易計稅方法的(扣分包款)。(點評:文件原文中把這一類型稱為徵收率,但從企業申報的角度,在建築服務發生地應該屬於預繳)

(3)小規模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築服務,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後的餘額,按照3%的徵收率計算應預繳稅款。(點評:文件原文中把這一類型稱為徵收率,但從企業申報的角度,在建築服務發生地應該屬於預繳)

(4)一般納稅人出租其2016.5.1後取得的、與機構所在地不再同一縣(市)的不同產,按照3%的預徵率在不動產所在地預繳稅款。

(5)一般納稅人出租其2016.4.30前取得的不動產,適用一般計稅方法的,按3%在不動產所在地預繳。

(6)房地產開發企業中的一般納稅人收取預售款,按3%預繳。

(7)房地產開發企業中的小規模納稅人收取預售款,按3%預繳。

(8)房地產開發企業中的一般納稅人銷售老項目,適用一般計稅方法的,按3%在不動產所在地預繳。

3、5%

(1)一般納稅人銷售2016.5.1後取得的不動產,差額在不動產所在地預繳稅款

(2)一般納稅人銷售2016.5.1後自建的不動產,全額在不動產所在地預繳稅款

(3)一般納稅人銷售2016.4.30前取得的不動產,適用一般計稅方法的,差額在不動產所在地預繳稅款

(4)一般納稅人銷售2016.4.30前自建的不動產,適用一般計稅方法的,全額在不動產所在地預繳稅款

(5)小規模納稅人銷售異地不動產的預徵率等於其稅率

4、分子機構預徵率。總分支機構試點納稅人的分支機構預徵率由財政部、稅務總局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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