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萬稅之王—增值稅!

在中國,有很多稅種,但是主要核心絕對是增值稅,尤其是執行營改增,取消營業稅改為增值稅之後,增值稅進一步擴大了管轄範圍。可以說在現在的中國增值稅獨霸天下,堪稱萬稅之王。

為什麼政府這麼喜歡增值稅,那是因為增值稅的特性決定的,中國向來喜歡間接稅,不喜歡收取直接稅,而間接稅裡面最容易收取的,就是增值稅了。

中國收稅其實很困難

在中國,稅務局收稅其實很困難,例如企業所得稅,企業有太多的手段可以把企業做成虧損的,早年企業都有三套賬,一套做成虧損給稅務局看,一套做成盈利找銀行貸款,一套真實的自己留著。

所以,如果按照企業上報的賬本收稅,那麼收上來的稅款就是零,你會發現中國所有企業全部虧損。有人說稅務局可以去查賬啊,查到賬目造假重罰,這話說的就太輕巧了,你去查查賬試試?這賬哪有這麼好查,抽光稅務局的會計師又能查幾本賬,耗時耗力,而且很多支出是根本核實不了的。

因此,在中國,從來都是以票控稅,而不是以賬控稅,儘量降低徵稅成本,而與此同時,另外一個人領導稅務局,花了1個億的徵稅成本,徵了7個億,你說誰的政績高?

而以票控稅之後,只要你開了發票,你就有據可查,尤其是金稅盤系統上線之後,所有的發票全國聯網,開票方和接收方的任何操作均在系統留痕,有任何疑點立刻就會被發現,這就大幅度的降低了徵稅成本和難度。

很多人認為,中國的稅收應該等於稅基×法定稅率,但是實際上中國的稅收等於稅基×法定稅率×徵管效率。會計學的課本上教導我們,企業的每一筆支出,哪怕是去買一把椅子,都應該是對公賬戶打款入對方賬戶,然後收取對應發票,做到銀行流水、發票和賬本的三位一體互相對應。

如果真能做到這個程度,那徵管效率就會是100%,所有的應收稅款全部一個不落,但是不用想也知道,這種理想的情況肯定不是可能的,如果真這麼嚴格,小微企業一夜全部死絕,哪怕是大企業,也不可能做到這麼規範,只能說是相對規範一點。

增值稅的強大

那麼這裡你會說,既然你以票控稅,那麼我就不開票不就行了,只要我不開票,你還能收我的稅?這就要介紹一下增值稅了。

增值稅作為一個年輕的稅種,於1954年首創於資本主義法國,在近半個世紀的歷程中,它的迅速風靡全球,而中國改革開放後就引入了增值稅,然後迅速的喜歡上了他。

增值稅最大的好處,就是他是鏈條稅、流轉稅,流轉環節的多個鏈條互相稽查,導致徵稅異常的簡單,我下面給大家舉個例子。

麵粉廠A銷售了100萬的麵粉給麵包廠B,那麼麵粉廠A需要繳納增值稅16%,先拿出16萬元給稅務局才能獲得這100萬的增值稅票,B拿到了100萬的票,才願意打100萬貨款給A,這個發票叫增值稅專用發票,是A的銷項票,因為是銷售所用

麵包廠B把麵粉做成麵包之後,以200萬元的價格賣給經銷商,經銷商C同樣要求B開具200萬的增值稅票給他,這個時候B需要繳納200*16%=32萬給稅務局,這也是銷項票。但是這個時候,B拿著當初A開給他的100萬增值稅去稅務局說這個是我們的成本,是進項。那麼這100萬就屬於進項票,附帶的16萬稅款,是可以抵扣的,所以B實際只需要繳納16萬稅款就可以了。

這就是增值稅裡面“增值”二個字的含義,在你這個流通環節,你的貨物增值了,你只需要繳納增值部分的稅款就可以了,這裡每個環節增值了100萬,所以每個環節只需要繳納16萬的稅款,大家只負責自己增值的那一部分。

增值稅最大的好處並不是徵稅清楚,只對增值部分收稅,而是上下游鏈條的互相稽查,我們從上文的例子可以看到,每一個環節在對上游購貨的時候,都會要求對方給他開增值稅發票,否則不予打款。因為如果對方不開票的話,自己就少了進項票,而你的下游卻依然會要求你給他開增值稅發票,那麼你就自己默默的承擔了所有的稅款。

所以你會堅決要求你的上游給你開增值稅票,而你的上游會堅決要求他的上游給他開增值稅票。我們做個假設,麵粉那個例子,假設可以交易5輪,ABCDE,每輪增值100萬,那麼價格漲到了500萬,大家全部都不開票,那麼成功偷稅漏稅,所有人都不需要繳稅。

但是假設在第四輪卡住了,D不想冒風險,要求C給他開具300萬的發票,否則不會把300萬的貨款打給C,那C就傻眼了,一個人要承擔300*16%=48萬的稅費,而如果C堅持要求B給他開票的話,C原本只需要承擔16萬的稅費而已。

所以整個交易鏈條,只要有一個人不願意冒這個風險,堅持要求開票,那麼整個鏈條所有的稅費都會被激活,一分錢都跑不掉,增值稅永遠只能轉移,而不能被消滅。

正是因為增值稅具備這個特性,所以稅務局就輕鬆太多了,根本不用擔心企業不開票,企業自查自糾,人人都是小稅務員,稅務局都無需上門催收,坐在稅務大廳裡等別人上門交錢開票就可以了,這個徵稅成本,簡直是低到了極致。

增值稅的不足

那麼增值稅是不是完美無瑕的稅種呢,不是的,增值稅有很多不足,最大的不足,就是他具備間接稅的通病,那就是不夠公平。

增值稅最大的特點,就是稅率固定,所有消費者最終承擔的稅負都是一樣的,不管是你,還是馬雲,購買一臺電腦,所承擔的稅負是一樣多的。

你會納悶了,這難道不是很公平的事情嗎?不是的,這種所有人都稅負一樣的稅種,我們稱之為累退稅,和個人所得稅的累進稅特性是反過來的。

個人所得稅的特徵是,你收入越高,你承擔的稅負越重,而增值稅的特性是,你的收入越高,增值稅在你生活中的稅負佔比越輕,越是低收入群體,增值稅佔他們消費支出的比例越高。增值稅的存在,不利於遏制貧富分化,所以說他“不公平”。而這種不公平,是間接稅的通病,如果你要實現公平,那就只能推廣直接稅,以個人所得稅為典型代表。

所以,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就提出過“要逐漸把間接稅向直接稅轉移”,意思就是以後要減少增值稅的比重,提高所得稅的比重,其核心立意,就是要減少貧富分化。

個人所得稅徵收極度困難

但是在中國,國情特殊,個人所得稅的徵收極度困難,在中國間接稅還是比較好收的,但是直接稅實在是太難收了。

中國財政收入以增值稅為主,美國財政收入以個人所得稅為主,美國聯邦政府的收入中,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佔據財政收入的比重為53.6%,其中個人所得稅佔據33.1%。

很明顯個人所得稅在遏制貧富分化上面更有效,這種徵稅方案有效的遏制了美國的貧富分化,那為什麼美國可以收個人所得稅而中國不行呢。

那是因為,美國稅務系統的電子化領先中國20年,信用社會和誠信精神遠遠高於我國,美國的個人所得稅大部分都是富人繳納,而中國的個人所得稅推行之後直接異化為工薪稅,主要是中下層人員繳納,富人全部是虧損,全都沒有個人所得,也沒有企業所得。

看到這裡你會說中國的稅務極其混亂,稅務人員無能了,放任富人逃稅。其實中國的稅務體系已經進步太多了,我給你們講一個小故事。

時間撥回到20年前,當時各地的徵稅工作完全依賴地方稅務局,所以地方稅務局的權利其實是很大的,當時稅法規定,如果企業納稅有困難,稅務機關可以酌情予以減免,這個酌情自由裁量權就太大了,減多少,免多少,什麼時候減,什麼時候免,全是地方稅務局自己決定。

而那個時候中國的稅務還沒有電子化全國聯網,地方各管各的,那個時候有一個生意就是倒騰增值稅票,因為國家規定出口企業可以出口退稅,國家退還17%的增值稅。

這一下就有人鑽空子了,去全國各地到處開增值稅發票然後賣給出口企業退稅,由於各地稅務系統沒有聯通,誰開出去的增值稅票,這個錢就算誰的政績,所以各地稅務局爭相“搶生意”,當時是17%的稅率,有稅務局開價11%就給票,然後有人開價6%,還有人開價3%,最後竟然還有人開價2%,各地稅務工作簡直是一片混亂。

價值一億的出口貨物,國家只收了200萬的稅,卻要退給出口企業1700萬的稅款,給國庫造成了巨大的損失,各地增值稅的賬本是對不上去的,當年增值稅出口退稅的騙稅案件層出不窮,國家重拳整治之後才有好轉跡象。

而即便到了現在,因為國家政策,對不同行業有不同的增值稅率,有16%的,也有11%的,也有6%的,還有3%的,所以即便是增值稅,都有很多企業虛報範圍,儘量開較低的稅率,連增值稅都不能做到完美徵收,何談個人所得稅。

治理國家要尊重實際狀況

說這麼多,是要告訴你們,這個世界遠遠沒有你們想的那麼簡單,政府也不是神,國家管理起來是很難的。很多人默認政府是無所不能的上帝,徵稅自然是簡單無比,怎麼可能讓富人逃稅,但是實際上,中國的稅務體系已經飛速進化了,但是底子太差,和美國稅務體系一樣是有20年的差距,所以中國喜歡增值稅,而美國喜歡所得稅。

國家是由人組成的,政府也是由人組成的,所有的政策也都是由人去執行的。所以政策制定都是必須考慮到國家實際狀況的,否則就是一紙空文,看起來漂亮,實際上和廢紙沒區別,因為執行不下去。而增值稅,就是目前稅務系統最符合中國實際情況的稅種,所以才會佔據最重要最核心的地位。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