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交稅費 & 增值稅

應交稅費 & 增值稅

​應交稅費概述

企業根據稅法規定應繳納的各種稅費包括:增值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企業所得稅、土地增值稅、房產稅、車船稅、土地使用稅、教育費附加、礦產資源補償費、印花稅、耕地佔用稅、環境保護稅、契稅、車輛購置稅等。

企業應通過“應交稅費”科目,總括反映各種稅費的應交、交納等情況。該科目貸方登記應交納的各種稅費等,借方登記實際交納的稅費;期末餘額一般在貸方,反映企業尚未交納的稅費,期末餘額如在借方,反映企業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稅費。本科目按應交的稅費項目設置明細科目進行明細核算。

企業代扣代交的個人所得稅等,也通過“應交稅費”科目核算。而企業交納的印花稅、耕地佔用稅等不需要預計應交數的稅金,不通過“應交稅費”科目核算。

增值稅概述

增值稅是以商品(含應稅勞務、應稅行為)在流轉過程中實現的增值額作為計稅依據而徵收的一種流轉稅。我國增值稅相關法規定,在我國境內銷售貨物、提供加工修理或修配勞務(簡稱應稅勞務)、銷售應稅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簡稱應稅行為)以及進口貨物的企業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的納稅人。其中,“應稅服務”,包括交通運輸服務、郵政服務、電信服務、金融服務、現代服務、生活服務。

根據經營規模大小及會計核算水平的健全程度,增值稅納稅人分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計算增值稅的方法分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

增值稅的一般計稅方法,是先按當期銷售額和適用稅率計算出銷項稅額,然後以該銷項稅額對當期購進項目支付的稅款(即進項稅額)進行抵扣,從而間接計算出當期的應納稅額。當期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

當期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

公式中的“當期進項稅額”是指納稅人當期銷售貨物、提供應稅勞務、發生應稅行為時按照銷售額和增值稅稅率計算並收取的增值稅稅額。銷項稅額的計算公式:

銷項稅額=銷售額×增值稅稅額

公式中的“當期銷項稅額”是指納稅人當期購進貨物、接受加工修理或修配勞務、應稅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所支付或承擔的增值稅稅額。

當期銷項稅額小於當期進項稅額不足抵扣時,其不足部分可以結轉下期繼續抵扣。

一般納稅人採用的稅率分為基本稅率、低稅率和零稅率三種。

增值稅的簡易計稅方法是按照銷售額與徵收率的乘積計算應納稅額。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銷售額×徵收率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計算增值稅大多采用一般計稅方法;小規模納稅人一般採用簡易計稅方法;一般納稅人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符合規定的,可以採用簡易計稅方法。

需要說明的是,小規模納稅人的徵收率為3%;應稅行為中按照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銷售不動產、不動產經營租賃服務的徵收率為5%,其他情況徵收率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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