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帶了紅珊瑚?你可能一不小心就違法了!

近年來,隨著出境旅遊活動日益頻繁,旅客外出遊玩購買紅珊瑚違法攜帶或郵寄入境的現象越來越多,時有入境旅客因此受到行政處罰。對此,檢驗檢疫部門提醒相關入境旅客,應瞭解紅珊瑚相關法律法規知識,避免違法,否則會導致物品被扣留、退回甚至受到行政處罰,遭受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出入境帶了紅珊瑚?你可能一不小心就違法了!

紅珊瑚須具備六種證書方可入境

與進口其他普通動物產品不同,進口瀕危動物——紅珊瑚除須具備國家質檢總局頒發的“進境動植物檢疫許可證”,輸出地官方出具的“輸出動物產品檢疫證明書”“原產地證書”外,還須具備國家林業局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部門頒發的“野生動植物允許進出口證明書”、農業部漁政局頒發的“水生、野生動物及其產品進出口審批表”,以及輸出地官方相關部門出具的“國際貿易許可證”。上述6種證書缺一不可,且須隨貨物到口岸時交予口岸查驗部門查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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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對紅珊瑚貿易限制如此嚴格,是因其生長週期長且不可再生這一稀有性而被列為瀕危保護資源。出於對瀕危野生動植物資源及海洋環境的保護,防止濫捕濫採,我國已於1988年將紅珊瑚列為國家一級重點保護動物加以保護。2008年,具有普遍約束力的《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將紅珊瑚列入管轄範圍,對全球範圍的紅珊瑚貿易實施嚴格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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