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犯罪 值得深思

昨天,陝西省神木市政府網站通報稱:2018年11月19日,我市警方偵破一起故意殺人案,一名初中女生遇害,六名嫌疑人全部抓獲到案(均屬未成年人)。目前,案件正在深入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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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女生劉雨(化名)15歲,正在上初三,遇害的事情發生在兩個月前。

9月22日下午她說出去給同學送書,然後就再也沒回家。第二天下午,她約了表哥見面,兩個人一起吃了酸辣粉,之後就分開了。

她走時帶著的是哥哥的手機,但是任憑家裡人怎麼發信息,打電話,她都不回。家人用她的手機登上了她的QQ,問了劉雨的好多朋友,但是都沒有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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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於新京報視頻)

心急的家裡人在朋友圈發了尋人啟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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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於緊急呼叫)

可他們不知道的是,在離家的第二天晚上,劉雨就已經被害了。

事情受到關注是因為11月22日,網上有人把這起案件的細節公佈了出來。

爆料裡說神木的一個15歲女孩被6個未成年人帶去賣淫,因為嫖客不滿意,他們就把女孩帶回家,用皮帶、磚頭等毆打了幾個小時,第二天發現女生死亡後,又把她肢解埋在了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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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於新京報視頻)

這則爆料真實可信,神木市公安局的民警表示,信息是神木市公安局向榆林市公安局彙報案情時流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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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被害女生的媽媽也是看到了網上的信息,才知道女兒生前到底經歷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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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認領屍體時,女生媽媽說屍體已經腫的認不出來了,看臉根本認不清。

因為女兒有兩顆板牙,他們才確定,屍體就是女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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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說除了屍體腫脹,女兒身上也沒穿衣服,兩條腿都被割了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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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在女兒失蹤後,她曾和兩個嫌疑人有過交流。

她看到劉雨曾給其中一個嫌疑人,16歲的楊某發過紅包,覺得她們是朋友,就找到她問了問女兒的下落。

可楊某卻裝傻問“她怎麼了?”,還假裝好心的說她也幫忙問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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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雨的媽媽王秀華(化名)還曾通過劉雨的朋友找到過另一個嫌疑人,李某偉,李某偉也說沒見到她,還說劉雨可能是和另一個嫌疑人白某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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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當時沒有證據證明他們和案情有關,所以兩個人到了派出所就被放出來了。

而據認識的人說,李某偉一直劣跡斑斑,他曾在神木職業技術學院上學,9月初退學了。上學期間他當班委,收了同學3000多塊錢的校服費,拿出去花了。有家長找上來,他就向同學借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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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於緊急呼叫)

而且李某偉還動不動就追求女生,對方不同意他就死纏爛打,但過一段時間,他就會換另一個人追。

劉雨很單純,她在網上認識了這些人,覺得他們對自己很好,把他們當哥哥姐姐看,王秀華提醒過她,可是她沒放在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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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來源新京報)

可就是這些劉雨眼中人好心善的“哥哥姐姐”,卻成了殘忍殺害她的兇手。

雖然之前寫過不少熊孩子作惡的事情,但叔還是不敢去想,這些沒滿18歲的未成年人,竟然能殘忍到這個地步。

更讓人心驚的是,他們好像完全沒把殺人當回事,楊某作案後輕鬆的和劉雨的媽媽聊著微信,還假裝熱心的說“幫她問問”,李某偉在肢解了劉雨後,還如常的在網吧上網,甚至說已經被他們殘害的劉雨可能和另一個嫌疑人在一起。

和他們同樣囂張的還有前幾天當街捅殺同學的16歲男生,從監控裡能看到,開始兩個人摟著脖子、邊走邊聊。

但黑衣服男生忽然從腰間掏出一把刀刺向藍衣服男生,藍衣服男生捂著傷口追了幾步就倒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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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人的黑衣男生沒有離開現場,還蹲著和藍衣服的男生說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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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自己殺了人後,他還是很淡定,別人問他你殺人了怎麼辦,他說:“大不了把我殺了”。

不過是一個16歲的少年,卻從他口中說出了像殺手一般冷血的話。

而冷血的殺人兇手也不只他一個。

前幾天廣西的一則舊聞又被翻了出來,13歲女孩因為嫉妒同學比她貌美,把同學約到家裡殺害了,之後她又砍斷了同學的頭和手臂裝進了塑料袋,還冷靜的處理了案發現場的血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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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因為她不滿14歲,法院最終的判決結果是:不追究刑事責任,只需到收容所上學三年,再民事賠償10.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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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湖南,也有三個不滿14歲的兇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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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某(13歲)、趙某(12歲)、孫某(11歲)搶劫到學生宿舍,用木棒襲擊一位52歲的女老師的頭部,三人把女老師打倒在地,女老師爬起來後,退到自己住房的廁所裡並呼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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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於新京報)

三人在廁所內繼續對女老師進行毆打,並用布條堵住她的口鼻,逼問錢財存放的地方。

之後劉某去搜尋財務,讓趙某、孫某二人將老師捂死。然後三人把屍體藏在臥室的床底,把現場的血跡清理後逃離了。

但是因為他們都不滿14歲,所以不用負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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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案件的律師表示,未滿14週歲的人不管實施何種危害社會的行為,都不用負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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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就是說,他們在《未成年人保護法》的庇護下,不管犯下天大的錯誤,都不會進監獄,頂多就是賠些錢。

就算年紀再大點,可只要是未成年,他們的犯罪都會從輕處罰,死刑對他們來說,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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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這會不會覺得後背發涼?

叔在寫案子的時候說過,很多罪犯雖然惡,但是因為已經執行了死刑或是即將執行死刑,所以他們倒也不至於太讓人害怕。

但是有一種罪犯,他們被提及時不會被暴露真實姓名,照片也會打上馬賽克。他們殺人根本不用一命抵一命,甚至連刑事責任都不用負。

可事實是,現在的孩子越來越早熟,幾歲就知道故意摸女生的胸和屁股,十幾歲就敢殺人砍人甚至肢解。

越來越多的熊孩子,在《未成年人保護法》的保護傘下,幹盡壞事。

千萬不要覺得,孩子年齡小,對於犯罪沒有概念,據《青年犯罪現狀研究》統計,初犯年齡小於11歲的,高達65%的人會再犯。

很多的成年罪犯,在年少時都有過犯罪經歷。

今天他犯下罪行沒有受到懲處,那之後他會更肆無忌憚。

都說“三歲看老”,如果三歲就能窺其一生的話,那十幾歲就對身體隨意殘害、對生命毫無感覺的孩子,又怎麼能在成年後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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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想和大家分享一個案例,日本是一個極少判處未成年人死刑的國家,但是在2008年,一個叫福田孝行的人卻成了日本歷史上第一個被判處死刑的未成年人。

因為他犯下了一起極度殘忍的兇殺案,他殺害了一對母女(女兒只有11個月大),並對母親進行了屍奸。而且在一、二審被判了無期徒刑時,他還不知悔改的和朋友說“等我出獄後,你們要舉辦盛大的party歡迎我啊。”

這樣的行為激起了所有人的憤怒,被害人的丈夫木村洋先生在9年時間裡不停上訴,再加上民眾強烈的呼聲,日本的司法終於開始正視和改革,最後福田孝行被判處了死刑。

文章轉自震驚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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