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四十章简译

事物的反面属性状态是其内部客观规律的不同运动组合形成产生的,强弱属性状态的区别是规律运动组合体现出来的外在不同功能效果形成的。

天下所有事物产生形成于可以认知识别的“属性特征状态”,所有可以认知识别的“属性状态”来源于不可识别只可意会的客观运动规律!

这一章老子专门用来阐述“规律和属性”的辩证联系,借此来解释运动规律的抽象、支配、决定、客观存在性,以及属性状态的具体、可操作、附属功能用途客观存在性。

“反”是一种运动规律,不是事物的具体存在。“弱”是一种事物内部规律运动所造成的后果,是一种可以量化的具体属性状态。老子认为可以具体识别操纵掌控的东西就是“有”,不能具体识别操作掌控的东西就是“无”,而不是指世界物质客观存在的是否“有无”。所以,你忽略或者无视某些事物的存在也可以称之为“无”。比如“有以为之利,无以为之用”、“当其无,有车之用”、“无欲以观其妙”等等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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