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总统有没有权力解散国会?

如旭之光


美国总统无权解散国会。

实际上上这也体现了美式民主的精髓,在设计宪法时,人们担心把权利集中在一个人或单个一群体时,而损害到人自由的权利。所以把一个国家的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分别独立出来,相互制衡用以制约和监督。

议会的主要权利;

在制度层面上,由议员组成的国会被赋予立法权、财政权、批准条约权、批准任命权、宣战权、调查权等正式立法权力。立法权,是最高立法机构的国会的主要权力,目前国会还可以通过具有法律效力、需要总统签署的、仅表达国会立场的联合决议案等。

总统的主要权利;

同时《美国宪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了美国总统拥有的各项权力。

行政权:美国总统是美国的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完全拥有美国联邦政府的行政权力,美国副总统是有名无实的“备胎”,国务卿的生杀大权完全由总统决定。

立法否决权:尽管《美国宪法》将立法权赋予了美国国会,但根据三权分立的制衡原则,《美国宪法》又赋予了美国总统立法否决权。美国总统可以否决任何一项美国国会参众两院表决通过的议案,不过,参众两院各自三分之二以上的议员同意,可以推翻总统的否决。

最高大法官提名权:美国联邦的司法权属于联邦最高法院,最高法院一共有9名大法官,终身制任命。一旦9名最高大法官出现空缺,新的最高大法官由总统提名、参议院通过。

军权:美国总统是美国130万军队的总司令,可以任免美国军队高级官员,拥有动用部分海军陆战队、进行60天以内小规模战争的权利,不过,大规模战争还需要国会的批准。

最高法院的主要权利;

最高法院是最高司法机关,法官由总统提名参议院通过产生的,首席法官是其首长,它拥有司法审查权,既裁判某个法律是否违宪,违宪的法律既作废。

在弹劾总统时最高法院的作用非常重要。


简单归纳下:

总统不向国会负责,国会无权解散政府,总统也无权解散国会,总统可以随时罢免行政班子成员(罢免不需参议院通过),行政成员必须执行总统的决定。总统可以通过向国会提出咨文的形式指导立法,还可以否决国会通过的法案,停止国会的会期,但期满后国会自行复会。

国会是唯一联邦级立法机关,由两院通过的法律必须由总统签字批准才能生效,但经总统否决的法案经两院再次通过时就自动生效了。国会除行使立法权外可以对总统,总统的行政班子及法官提出弹劾,弹劾必须由众议院提出,参议院调查并通过,弹劾总统时须由最高法院首席法官任弹劾法庭主席,国会可任命一位独立检察官调查,证据确凿后既由参议院2/3通过就正式罢免了。参议院可拒绝批准总统提名的人选以牵制总统,而众议院可拒绝总统提出的财政预算牵制。


听闻知事



美国没有任何一个人有权力解散国会

解散国会只能在议会制度中进行,总统是宪法指定的政府首脑,并且在其所在国家议会中。总统在这个国家的议会中,他或她的权威不再是执政党的领导者,而是国家的领导者。如果总统不再拥有国家议会的信任,或他/她失去国家议会中的多数席位席位,总统必须解散议会并呼吁举行新的选举。


在美国,议会中职责排名最高为议会会长,接下来是总统。众议院议长除了规范众议院的运作之外,议长没有其他权力。在美国的政府体制下,总统既是国家元首,也是政府首脑。 美国选举举行时,众议院所有435个席位都可以争夺。 100名参议员服务期限6年,这些参议员服务期限都是错开的,所以每两年只有一部分参议院(约三分之一)可以被竞选。

美国宪法规定了没有人可以解散国会,并随意召集选举,法律规定了发生的理由和时间。


连城善居楼


美国总统没有权力解散国会,也不能解散国会,但是美国国会却可以废了美国总统。

世界上有一百多个国家,每一个国家的情况是不一样的,比如俄罗斯和法国的总统,就可以解散国会。但是美国是三权分立的国家,国会、总统、高院是相互制约的,国会无权倒阁,总统也无权解散国会。

美国两百多年的历史中,国会从来没有被解散过。相反,国会倒是有几次弹劾总统的历史。如果总统有问题,国会的众议院可以提出弹劾申请,然后由参议院审核通过,如果参议院超过三分之二同意废黜总统,则国会可以废掉总统。反过来,总统可以对国会形成一定的影响,但是无法左右国会。

在当下,美国总统特朗普因边境墙问题与国会僵持不下,但是特朗普也不能对国会采取任何措施,只能耍泼让联邦关门,以此威胁国会让步。但是,特朗普的这种做法,如果太过分的话,国会其实很有可能反过来对特朗普进行弹劾。

所以,美国总统无权对国会做出任何举动,反而还受到国会的制约。不过,美国总统虽然无法左右国会,但是可以通过所在的党派对国会进行一定的影响。比如特朗普是共和党人,而共和党现在掌握了国会参议院的多数席位。那么,就算民主党掌握多数席位的众议院对特朗普进行弹劾,只要参议院的多数席位还在共和党的掌控之中,特朗普就是安全的。


苏绽


美国是世界警察,因此美国的风土人情、政治体制都会吸引很多人研究,我来解答一下。

根据美国宪法设计下的总统共和制,美国是议行完全分离,美国总统是没有权力解散国会的。

美国不同于法国、俄罗斯、韩国,没有专职政府总理,总统即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

总统由全国普选产生,美国人口众多,不可能直选总统,因此就出现美式代议制,各州根据人口比例分配选举人票数,民众投票选举出选举人,再由选举人投票选举总统。

美国国会是两院制。大家知道美国是联邦制国家,就是各州让出部分权利组成一个联邦,这样联邦立法机关的利益分配就成了问题。美国的制度设计者是这么解决的。

美国是英国前殖民地,因此很多制度设计都参照英国,英国立法机关下院是全国按照人口比例划分选区,各选区选出一名国家议员。但这种制度到了美国就出现了问题,英格兰是中央集权制,而美国是联邦制,各州高度自治,如果按照英国下院的产生方式,就会出现人口大州占据国会多数席位而侵害人口小州的利益,像美国有的州有几千万人口,有的州只有几百万人口,如果一百万人中产生一名国会议员,那么有的州就能在国会中有几十名议员,有的州就只有几名议员,因此人口少的州就极不乐意。为解决这一矛盾,美国在按人口比例产生的众议院之外,又设计出一个各州完全平权的参议院,不管大州小州,每州选举两名议员。参议院对众议院通过的议案有复核权,防止大州损害小州的利益。

美国模式的两院制还不同于英国,美国模式的国会是两院平权,大多数议案是众议院初审,参议院复核,两院之间出现矛盾时就协商解决。因为众议院是全国直选产生,更能直接反映公民的意见,因此众议院在征税和预算方面权力更大。因为参议院是每州派遣两名代表组成,更能代表各州的意见,因此参议院在人事任命、外交条约、宣战审批方面权力更大。简而言之,就是众议院管钱袋子,参议院管人事。

为什么美国总统无权解散国会,那是因为总统和国会都是通过全国两条线选举产生,总统不是由国会选举产生的。纵观世界,政府能提请国家元首解散国会的,都是政府首脑是由国会选举产生的,比如英国首相、法国总理都是国会产生,而美国不是。

美国总统只要对全国选民负责,而不用对国会负责。总统无权解散国会,国会也无权罢免总统,国会只能在总统重大失职或犯罪时候,弹劾总统促使总统辞职。总统代表的行政系统和国会代表的立法系统互相制约,总统可以否决国会通过的议案(两院以三分之二之上赞成票通过的议案总统无权否决),众议院可以否决总统提交的拨款案、预算案、征税案,参议院可以否决总统提交的人事任命案、和外国达成的外交条约协定。







conan888


美国实行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相互独立,各行其职,总统具有行政权、任命联邦法院法官权、否决国会通过的法律等权力,但是总统没有解散国会的权力。美国国会通过立法,批准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并进行拨款,批准其赋税、贸易、征兵、财政等重要内外政策,批准政府及总统与外国政府和国际机构缔结的条约、协定,决定战争与和平。


美国总统要修建美墨边境的隔离墙所需的预算资金需要国会批准,如果国会不批准预算,那么美国总统将无钱修建隔离墙。这也是目前特朗普与国会矛盾之所在,如果特朗普拥有解散国会的权力,估计特朗普早就行使该权力,也不至于让联邦政府关门这么久。但是,如果美国总统不称职,国会是有权弹劾总统的,这就是美国总统和国会之间相互的制约关系。

但是目前美国总统和国会之间的矛盾斗争不是简单的两个部门之间的问题,而是共和党和民主党之间的斗争问题。特朗普属于共和党,但是目前国会两院中的众议院是由民主党主导,特朗普要想通过任何预算,都要民主党主导的众议院批准。而美国明年将面临总统大选,那么民主党和共和党为了明年的总统大选也是各自在较劲,特朗普谋求总统连任,民主党肯定不想特朗普这么干,所以就可以在各方面做文章了。而现在民主党就拿特朗普修建美墨边境隔离墙这事不放,令特朗普骑虎难下,非常被动。不过特朗普暂时也没有好的办法,所以联邦政府还要关门一段时间,直到总统和民主党达成某种妥协或利益交换。


铭苏先生


美国总统是没有权力解散国会的,要是美国总统特朗普有权力解散国会,那他现在应该早就把那个跟自己抬杠的国会众议院给解散了,这样他也不至于连57亿美元的修墙费用都要不下来。

美国总统不具有解散国会的权力,这是由美国的宪法和政治体制所决定,美国是一个实现三权分离体制的国家,美国总统的行政权、国会的立法权和法院的司法权是相处独立并且相互制约的,美国总统可以否决国会通过的相关法案,但如果国会在此之后再次进行投票并以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法案,则该法案将不需要总统的批准直接生效。

美国国会参众两院的议员都是通过民选的方式直接产生,根据美国宪法的规定,美国国会的权力不受总统的控制,总统无权解散国会。美国这样的体制安排跟日本和英国等国的议会制存在很大的区别,在英国和日本,首相有权解散议会并且议会占多数的执政党也有权找一个理由突然解散议会重新举行大选,美国跟英国和日本的不同是由它们政治体制的差异所造成,这并不存在谁好谁坏的问题。

即便英国首相有权解散议会,但是首相的权力也会受到议会的约束,就像特蕾莎·梅的脱欧方案最近被英国下议院否决一样,英国首相也有被议会限制的时候。美国总统特朗普最近和民主党控制的众议院关系搞得非常僵硬,美国政府想要的修墙费用民主党一直不拨,这让特朗普的处境相当难受,而如果可以,特朗普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将民主党控制的众议院给解散掉。

国会和总统之间的相互独立和制约,这就是美国政治的特点所在,美国总统的权力并不小,他能够任命内阁的所有成员,他也能够对外发动一场小规模的战争或者特赦犯人,他还能够任命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但是美国总统就是不能控制任何一位国会议员,他也没有权力解散美国国会。


李姓先生


答案是:没有!在正常情况下,总统无权解散国会,美国宪法没有赋予总统解散国会的权力,这是首要的原因。在这里,着重强调一下美国宪法的作用,有人说美国总统的权力来源于民众,这个说法是对的,但没有指明赋权的过程。

准确的说,是美国宪法确立了总统的权力范围,确立了总统的选举程序,而美国宪法是由美国民众派出的代表制定的,也就是那些国会议员们,也包括曾经的制宪会议代表。

这也是一个自下而上的赋权过程,各邦代表制定了宪法。在制宪过程中,各邦将部分权利赋予联邦,“邦”变成了“州”,然后根据各邦的赋权,组建了联邦政府,这个政府的首脑是总统。这个联邦政府,权力是一分为三的,总统掌握行政权,国会掌握立法权,最高法院掌握宪法解释权。

由此可见,总统制能够确立,其合法性来源于各州,如果各州不同意总统制,总统这个职位也不会出现。既然是各州赋予了总统合法性,其实也是各州赋予了联邦政府合法性,那么从法理上说,总统不能干涉各州的事务,这是说得通的。总统也不能解散国会,因为各州赋予了联邦政府合法性,其本身就包括了三权分立的合法性。总统如果强制解散国会,这不仅违反美国宪法,同时也难以在美国社会找到合法性来源。

单纯考虑合法性,美国联邦政府的上层建筑,其合法性都来源于各州。在美国,能够超越这个合法性赋权过程的,只有美国这个国家实体。根据1776年《独立宣言》的说法,各邦组建成“永久性合众国”,这是美国法统的来源。因此,在美国凡是不能以国家意义进行表述的,都难以超越各州的州权。

如果各州要闹分裂,那么各州就不具备合法性了,因为美国在法理上是一个“永久性合众国”,只要加入,就不能退出,否则就将违背这个合法性。但是,联邦政府不等同于美国本身,美国是一个国家概念,联邦政府是政府概念,是法律概念,也可以理解为制度概念。联邦政府的合法性来源于各州,没有各州的授权,联邦政府就将失去存在的意义。

换言之,如果要改革联邦政府,包括改革总统制,废除总统制,也包括改革国会的选举,甚至废除国会,解散国会等,这都需要经过各州的同意。原则上看,改革国会,解散国会,这都牵扯到美国宪法的改动,本质上就是一个修宪的过程。

在美国,修宪需要经过三分二国会议员的同意,还得经过三分之二州的同意,后者的重要性要远高于前者,因为国会的议员本身就是各州的代表,尤其是参议员,各州无论大小,都有且只有两名,参议员的分量很足,州权的属性也会更大。美国修宪过程中的联邦议会环节,其实属于象征意义的,这也是赋权的过程,由各州选出的代表在联邦搞一次表决,然后再由各州表决。

这就意味着,能够解散国会的,只有各州,而且至少是三分之二的州。解散国会的唯一合法途径,也只有修宪这一条路,如果国会自行解散,这就属于违反宪法,总统也没有强制解散国会的权力。反之,国会也不能罢免总统,国会只保留弹劾权,但弹劾权不是罢免权,弹劾只有在总统违反法律时才能发起。

事实上,国会先于联邦政府而存在,美国是先有国会,后有宪法,再有联邦政府。历史上的“邦联议会”,就是今天美国国会的前身,再往前数,其实是“大陆会议”,是“大陆会议”通过了《独立宣言》,宣告美国的诞生,也是“大陆会议”组建了大陆军,任命乔治.华盛顿为大陆军总司令,领导美国独立战争。

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大陆会议”及后来的“邦联议会”,一直是美国的最高统治机构,但其权力并不大。制宪会议后,美国于1789年组建了第一届国会,由此正式进入联邦政府统治时代,但联邦政府依然是来自于各州的授权。

以上讲的,都是在一般情况下,或者叫正常情况下。但是,美国这个国家是很奇怪的,经常出现某些特殊性,例如在《独立宣言》中,他们喊着“人人生而平等”,但却在制宪会议上承认了“奴隶制”,这让人大跌眼镜。再有就是,美国人经常喊“人权”,但他们却在19世纪大肆屠杀印第安人,抢夺印第安人的土地和财产。美国人还多次发动侵略战争,犯下了严重的战争罪行,这都与美国人嘴上说的“普世价值”有冲突。

因此,美国是存在特殊性的,美国人经常心口不一,说一套做一套,表面一套,背后一套,他们还经常喊“民主”,可同样是这些人,在历史上扶持了很多独裁政府,还公开敌视很多民主政府。

这样说来,美国有点让人看不懂,捉摸不透,不确定性太强了。假如在将来出现一位不遵守规则的总统,没准就真的会去解散国会,甚至派军队进攻国会,这都是有可能的。当然了,前提是美国民众彻底丧失了理智,各州也都失去了权威。目前来看,要达成这个条件还是很困难的。

文 / 图维坦


图维坦


美国的历史决定了美国国会是没法被国家元首解散的。因为美国最先出现的权力机关是国会,总统反而是个后来者,既然如此,怎么可能会有一个机关把自己被解散的大权交给另一个人?说什么一开始就是三权分立的设计,那都纯属是胡说八道。那边许多欧洲国家议会还是可以被解散的,难道他们就不是三权分立了吗?你要跟他们说这个成问题,别说他们不让,就是美国人也不认帐啊!

实际上这都是因为美国随后的历史和政治现实发展所致,当年决定建立美国的那些所谓美国国父们根本就没想到这么多,其中不少人盘算让华盛顿做皇帝的还大有人在。

美国最先出现实际上是13个殖民地派出的代表,他们在一起,主要是商量怎么样反抗英国,不想向英国交税了。如果单个殖民地孤立的造反,肯定会被英国人逐个收拾,因此他们决定联合起来,这就是美国国会的前身大陆会议的由来。

大陆会议决定组织大陆军,并且任命了大陆军的司令华盛顿,他们共同在当地收税然后支持着大陆军打赢了独立战争(实际上美国独立战争的胜利,更多的是要谢谢法国来跟英国打起来了)。

实际上当时13个殖民地,自己各自的经济形态差异是不小的,想法也相当的不一样,所以等着独立战争打完了,他们就开始各行其是。华盛顿看到如此复杂的局面,当然是不愿意趟这趟浑水,干脆交出总司令的职务回到自己的庄园里去舒服了。美国在独立的头几年里,实际上不能算是一个联邦,更像是一个邦联,13个组独立的国家一种松散的联合。

美国独立了,英国人当然不会有什么好气儿,承认美国独立纯属无奈,所以在独立之后,美国人还想像以前那样跟英国做生意就难了。没法子,美国人只能研究在这13个殖民地之间好好的做生意。可是这13个殖民地就像独立国家一样的各自为政,让做生意就很困难。所以他们研究了一下子,觉得英国那头已经没什么指望,法国也眼看着乱糟糟,美国人自己互相之间好好搞好那就需要联合起来。这意思就跟当年的欧共体变成今天的欧盟是差不多的。

于是乎这13个殖民地的代表从新开始开会决定颁布美国宪法,经过各种争吵妥协,终于美国成了一个联邦国家,既然现在是一个国家了,就需要有个总统了。刚才说的有人主张,这个国家应当中央政府强大,盘算着是不是能让华盛顿当皇帝,这个人就是独立战争时候著名的强令美国第一任财政部长汉密尔顿,跟他持同样的观点人,后来就被叫做联邦党人,对美国历史影响很大,也很有名的。当然也有人强烈的反对这种可能,坚持认为美国必须是一个民主的国家,这个人就叫杰弗逊,后来当了美国总统。

不管怎么说,反正美国这个国家是殖民地代表会议决定建立的,并且制定了宪法,华盛顿这个总统都是按照这些代表们意见选出来的,这些代表们怎么会把解散自己的大权交给这么一个人?

至于你要非说欧洲有些国家的议会可以被首相解散或者是被总理解散,实际上那你是对他们的历史不了解,因为在他们实行现代议会制之前他们可都是君主制……只不过是因为当时分封的封建制之下,国王实际上也就是全国最大号的领主,他要想做什么事?必须去注意一下子手下那些封臣的意见,因此他们学者当年罗马元老院的样子就有了议会。

因为后来实行中央集权制国王逐渐的制服了这些封臣,但是对于他们实行的妥协就是让他们变成了各种财主贵族,所以说最后议会就成了工商业头面人物的大会。到这个时候为止国王当然是有权利去解散议会的!!!

然后欧洲各国又因为革命,国王要么被推翻了,要么也权力大衰,所以议会就成了国家最高权力机构。不过解散议会重新举行选举什么的,这个权利还是留了下来,怎么留呢?还是留给了国家元首不管这个元首是一个虚位的国王,还是选举出来的总统。当然了,国家元首是不能自己亲自决定去解散的,他需要接受议会的代表,也就是首相或者总理提出的要求。

至于法国总统的权利特别大,可以单独决定解散议会,那完全是因为戴高乐将军苦于法国的议会制,经常陷入党派,纷争争吵不休,屁事也干不了,因此利用法兰西第四共和国再次陷入政治危机,而国民对于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在二战前期,因为争吵不休政府软弱无力,最后法国沦亡的惨剧心有余悸,戴高乐断然提出了一个总统权力极大的法兰西第五共和国宪法,并且利用自己崇高的威信和在国民中的号召力,让他通过了……


千里岩


美国总统不能解散议会。美国总统是由选民和各州共同选举出来的,他要对选民负责,也对各联邦州负责。总统不需要对议会负责。

在议会民主制的国家,比如英国和日本,德国,首相大臣可以解散议会,这是因为英日大选是政党多数,在议会中,如果某政党夺得议会议员多数,则该党获得执政权,或者与其他政党联合执政。而赢得多数的政党首脑(或内部选拔出的人),自然就成为新一届首相大臣。

该国首相总理有权解散议会,但这也把自己至于危险的境地,因为重新大选自己所在政党往往不一定能再次取胜。

所以说,解散议会和政府首脑辞职是一个意思,当然,如果重新赢得胜利,当然可以重新执政。


泳思历山


我就想问你中国广东省政府省长有没有权力解除中共广东省委员会或者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啊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