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醫藥巨頭率先改革:下屬代理商必須財稅合規!

年初,醫藥圈內部有傳言說在工信部百強榜排名前十藥企的代理商接到電話,讓代理商不要給藥企再打款,就算打款也不給發貨。

據瞭解,該藥企最新政策是要求代理商全面合規,從小額納稅人變成一般納稅人,稅額合規繳納,票據要規範。而且並不是一家藥企有此規定,雖然具體執行時間未定,但另一家百強藥企也已確定將對代理商推廣這種要求。同時多家國內大型藥企希望管控代理商行為,設立防火牆,至少從財稅杜絕後患!

為什麼要求代理商變一般納稅人?

2018年新規,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100萬元(含100萬元)的小微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也就是說所得稅稅負在10%。同時,對於按季申報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和營業稅納稅人,季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9萬元(含9萬元)的,免徵增值稅和營業稅,不再按月核定銷售額……對於代理商來說,小微企業的稅負是可以承受的,而且日子會過得很舒服。

但是金稅三期讓藥企面臨越來越嚴格的稅收監控,不管是虛報工資、虛開發票還是其他違規操作手段,國家全都一清二楚,企業的財稅手段在嚴密的稅務網絡下無所遁形。

同時,2018年國家稅務總局發佈了《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指出,證據鏈(也即稅前扣除憑證)要求遵循真實、合法、有效的原則。這三個原則相互關聯、相互作用的,也就是說,證據鏈必須是完整真實,可有效追溯,經得起審查。

在各種政策和技術手段下,企業只有合法納稅、依法提供完整證據鏈這一條路可走。在這種情況下,為了自保,藥企會將自己的稅務壓力轉移到代理商身上。

  • 要求代理商變一般納稅人,這樣藥企可以獲得進項發票用於抵扣。
  • 要求代理商合規繳稅,規範票據,這是便於藥企向稅務部門提供真實證據鏈。
國內醫藥巨頭率先改革:下屬代理商必須財稅合規!

藥企新規使部分代理商自然淘汰

小微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下,很多小型代理商還能通過一些手段生存下來。但是藥企的新規定,提高了代理商的成本。首先,代理商轉為一般納稅人後稅負提高;其次,要規範票據意味著要做真實規範的學術推廣,這對代理商來說是最大的困難。

絕大多數代理商已經習慣了通過回扣方式來賣藥,根本沒有合規發票和全程證據鏈。而即使是有些所謂的CSO公司,也多是用虛假會議虛假髮票來做出看似合規的假象,根本經不起稅務審查。

代理商做不到合規推廣,那就沒有符合證據鏈要求的發票,沒有發票,藥企就算有錢也不敢打給代理商,雙方都陷入兩難的境地。最終,部分代理商會在藥企的新規下被自然淘汰。

醫藥行業合規的核心是什麼?

1. 不能跟直接利益方發生與銷量掛鉤的關係。

不管是定向補貼也好,還是隻跟少量科室發生科室會、贊助等往來也好,如果補貼最終給你帶來了直接的銷量利益,那就是不合規的。這也是為什麼目前絕大多數代理商的銷售方式都不合規,因為他們多是通過回扣或補貼讓醫生多開藥、科室多進藥。

2. 不能顯失公平,不能走現金

所有營銷活動要有完整的記錄,要有完整推廣的證據鏈,其中需要包括時間、地點、人物、事件組織者、現場照片等等。合規證據鏈要求不能顯失公平,所有費用都要全程留下轉賬證據,不能走現金。

例如邀請醫生參加與銷量無關的市場調研,那勞務費用應該符合市場規律,不能過高。並且不能使用現金向醫生支付,應以勞務費服務費等方式把錢轉給醫生,還可以幫醫生進行個稅代繳代扣。

國內醫藥巨頭率先改革:下屬代理商必須財稅合規!

藥企現在該怎麼做?

在醫藥推廣政策收緊的情況下,進行任何醫藥學術推廣和市場活動,都必須留下真實發生的業務形式與對應的合理成本,並且以備稅務等部門的查驗。但藥企要靠自己做到這點是很難的,這時候就需要專業的低成本廣覆蓋的數字合規營銷服務商,來幫助甚至逼迫藥企進行合規營銷轉型。

有想了解藥企低成本合規學術營銷的可以聯繫作者Dr.2(微信號:medicool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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