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務對象
參保單位或參保人。
二、政策依據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印發流動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業務經辦規程的通知》(人社廳發〔2016〕94號)。
三、申報材料
①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②基本醫療保險關係轉移接續申請表;③基本醫療保障參保(合)憑證;④參保人員基本醫療保險類型變更信息表;⑤基本醫療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聯繫函。
四、辦理流程
①提出轉入申請。參保人員或其所在用人單位憑原參保地經辦機構開具的參保(合)憑證向新就業地所屬經辦機構提出醫保關係轉入申請。②郵寄《基本醫療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聯繫函》。符合接續條件的,新就業地經辦機構打印《基本醫療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聯繫函》,並通過掛號信郵寄到原參保地經辦機構。③ 原參保地出具《參保人員基本醫療保險類型變更信息表》。原參保地經辦機構收到《基本醫療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聯繫函》 後,辦理終止參保手續,生成並核對《參保人員基本醫療保險類型變更信息表》通過掛號信郵寄到新就業經機構,並按規定處理個人賬戶。④新就業地接續醫保關係。新就業地經辦機構收到《參保人員基本醫療保險類型變更信息表》和個人賬戶餘額後,為參保人辦理醫保關係接續手續。
五、辦結時限
15個工作日內。
六、收費標準
不收費。
七、承辦部門
市醫療保險事業局。
八、辦公地址和聯繫電話
地址:唐山市民服務中心B區1號門一層33-34窗口。電話:0315-2803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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