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探访涞源“反杀案”后的小山村 村民为检察机关点赞

记者探访涞源“反杀案”后的小山村 村民为检察机关点赞

图为反杀案后平静的小山村。刘立民摄

法治周末记者 宋媛媛 刘立民

受到舆论关注的涞源反杀案最终告一段落。河北省保定市人民检察院发出公告,认定王新元、赵印芝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于2019年3月3日决定对王新元、赵印芝不起诉。3月3日上午,王新元和赵印芝夫妇分别在涞源县看守所和保定市看守所被释放。

从2018年7月11日事发到2019年3月3日被释放,涞源反杀案当事家庭经历了怎样的波折,此时心情如何?他们对于“反转”的案情又做怎样理解? 3月4日,记者前往事发地涞源县乌龙沟乡邓家庄村,希望能见到这一家人。但已人去院空。

山村回复平静

3月4日下午二时许,就在快到涞源县邓家村的时候,记者注意到王新元之子王欢代表全家通过有关媒体发布了一封《致社会各界亲人们的一封公开信》。信中除了对社会各界的关心表示感谢的同时,还特别声明,他们的家庭不再接受任何形势的采访,并恳请理解和谅解。此时,记者意识到这注定是一场不能完成的采访,但采访车辆还是缓缓地停在了王家那个案发大院的附近。

邓家庄村东临108国道和连绵起伏的大山围绕着。据附近的村民说,全村仅有不到600人,王新元家所在地是村子附属的一个小庄子,离主村还有5分钟的路程。

“虽然现在王家已经没事了,但是他们已经不敢在家里住了。”村路边几位村民(当地护林员)得知记者寻找王家人的来意时告诉记者。

王新元家大门紧锁,人已不知去向。不远处,有的村民侍弄着自家的牲口,有的忙着种地。此时,一切都显得悠闲而安宁,村北公路上通行车辆的马达声都显得都极为响亮,很难以想象就在半年前,这里上演了惊魂一幕。

2018年7月11日晚上,当晓菲(反杀案当事女生,化名)和父母准备各自回房睡觉的时候。23时02份,院子里的狗突然叫了起来。王新元从自家窗外再一次看到了那个高大的身影。3月3日,保定检方公布的《不起诉决定书》显示,当时王磊(反杀案中的死者)携带了两把水果刀和甩棍翻墙入院。水果刀长11cm、宽2.4cm,甩棍是金属材质的,有51.4cm长。

王新元随即让晓菲报警,抄起铁锹就往屋外走。随后在王家院内王新元一家人与王磊扭打在一起。王新元手臂被王磊用水果刀划伤,赵印芝头部、手部等均被王磊用甩棍击打受伤。晓菲的腹部被王磊划伤。期间,晓菲回屋用手机报警两次。王新元、赵印芝继续持木棍、菜刀与王磊对打,王磊倒地后两次欲起身。王新元、赵印芝担心其起身实施侵害,就连续先后用菜刀、木棍击打王磊,直至王磊不再动弹。事后,王新元、赵印芝、晓菲三人在院中等待警察到来。

村民不愿再提及王家事

在走访过程中,记者发现,周围的村民并不愿意透露王家的情况。“既然已经没事了,就不要问了。有什么事可以看网上的新闻。”记者在王新元本家亲戚门前碰了钉子。

为了能联系上王家人,一位村民帮记者拨通了该村村支书的电话,但被告知:出于对王家人的保护不便透露相关信息,随后就挂断了电话。

通过多位村民的描述,记者了解到,邓家庄村村民对于王家的事情非常同情,但出自身安全考虑,也很难以对这家人进行保护。有时候,自身安全也面临威胁。

保定检方公布的《不起诉决定书》显示,“2018年5月至6月期间,王磊采取携带甩棍、刀具上门滋扰。”“先后六次到晓菲家中、学校等地对晓菲及其家人不断骚扰、威胁。”

“当时王磊闹得太凶了。” 村民张栓柱(化名)向法治周末记者证实王磊的屡次骚扰,“我和王新元都是1966年的,在一个大队。从去年5月份左右开始,有个年轻人(王磊)经常带着刀跑到王家骚扰,不下十次。王新元是本分的庄稼人,甚至连报警电话都不知道多少。有时候,王磊闹的实在没办法,王新元就让邻居们帮着报警。有时候,警察来了,人(王磊)已经跑了。”

“半年多的时间里,王家人睡觉都不敢脱衣服,王磊动不动就拿着刀过来闹。家里人曾看到过,王磊从一房高的坎子上一下子翻到王家院子。一般人早就摔坏了,他是退伍军人,东北黑龙江人,人高马大,身手了得。” 一位村民向记者道出了不愿提及王家事情的隐情,“现在虽说说人死了,谁知道他家里人是否会来村里来闹?”

这一情况,从2018年9月7日,邓家庄村村委会向检方提供的一份证明书中已见端倪,该证明书显示,“王新元一家失手打死的东北人(王磊)曾经常带刀游荡在我村,无视法律,气焰嚣张,我村民天黑就不敢外出,对我村村民生活和人身安全造成了了极大地威胁。王新元一家不敢在家居住,投亲、靠友没有人敢收留……”

7月11日,事出之后,一家之主的王新元内心反倒平静了许多。他并不知道未来会如何,只知道眼下祸事已经被铲除,但他没有预料到之后将要面临的一波起伏。

2018年7月12日,事发第二天,赵印芝、晓菲被刑事拘留。7月15日,王新元被刑事拘留。8月18日,王新元、赵印芝被批准逮捕,分别羁押于涞源县看守所和保定市看守所。小菲于同日被取保候审。

2018年10月17日,涞源县公安局将此案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起诉意见书》称, “犯罪嫌疑人王新元、赵印芝、小菲的行为已触犯刑法,涉嫌故意杀人罪”。

“本来是正当防卫,为什么一开始差点定为涉嫌故意杀人的罪名。”不少村民对于司法程序感到不解。

“直到事件不断曝光,加上大城市律师的参与,以及检察机关的审慎判断,案情才有了转机。”当地的村民告诉记者。

起初,涞源县公安局拒绝采纳涞源县人民检察院发出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书》拒绝采纳,理由是“王磊受伤倒地后,赵印芝在未确认王磊是否死亡的情况下,持菜刀连续数刀砍王磊颈部,主观上对自己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持放任态度,具有伤害的故意,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这不是公共场所,这是最后的一块不能被侵犯的地方。在这里别人拿着刀子来骚扰,还不准反抗?”张栓柱质疑,“再说,王新元是个普通老百姓,他不是医生,又是在半夜,王磊倒地后,王新元他们无法确定人是否死亡。如果没有死,王磊很可能杀死一家三口。王磊死了,算是保住了一家老小性命。更何况人家算是正当防卫,不违法。”

“保定市检察机关给认定王家属正当防卫这一结果得人心,应该检察院点赞!”老汉张栓柱说。

本文由树木计划作者【法治周末报】创作,独家发布在今日头条,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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