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滅亡了,人們不肯剪辮子|大象公會

清朝灭亡了,人们不肯剪辫子|大象公会

「公眾輿論對革命是冷淡的。人們沒有任何熱情……在街上很少見到剪了辮子的人。」

文 | 諶旭彬

眾所周知,清軍入關時,曾強迫民眾「剃髮留辮」,釀成許多血案,乃至有「留頭不留髮,留髮不留頭」之說。

有沒有辮子,始終是有清一朝,衡量漢人是否歸降、是否接受清廷統治的重要標誌。

按照一般想象,這種屈辱性的標誌物,在清廷滅亡後,民國政府已宣佈了「剪辮令」之時,自會被民眾迅速拋棄,成為歷史。

但事實並不是這樣。

許多民眾不願剪辮子

1912年6月,梅蘭芳剪掉了自己的辮子。

此時距離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孫中山發佈「剪髮令」,已過去了3個月。梅的行動顯然稱不上積極,但相對身邊的其他人,卻已可算走在時代的前沿。

比如,為梅管理服裝和處理雜物的「跟包」,無論梅怎麼勸,就是死活不願意剪掉辮子。梅只好趁他們睡覺的時候強行動手:

我的跟包大李和聾子,我勸他們剪辮子,怎麼說也講不通。有一天我只好趁他們睡熟了,偷偷地拿了剪子先把聾子的辮子剪掉。等他醒過來,感覺到腦後光光的,非常懊喪,把個大李嚇得也有了戒心。他每晚總是臉衝著外睡.好讓我沒法下手。結果,我趁他酣睡的時候,照樣替他剪了。……第二天他含著眼淚,手裡捧著剪下來的半根辮子,走到上房向我祖母訴苦……過了好久,他談起來還認為這對他的身體是一個重大的損失。在當年是真有這許多想不開的人的。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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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中期的髮式,仍較接近清初的「金錢鼠尾」

清帝退位了,老百姓卻不肯剪辮子。這樣的情況,具有普遍性。

在南京、上海這樣的大城市,很多人去掉了辮子,但未必皆是出於自願。革命軍當年發起的強制剪辮運動,曾引起頗多民怨。

在南京,1912年2月,英國駐華公使朱爾典注意到:

(浙軍)帶著剪刀作為武器在南京各街道上游行,剪掉所有那些仍然蓄髮的中國人的辮子。……南京人民對浙軍的暴行感到非常憤恨。②

同期,在成都、長沙、昆明等地,也因軍隊強制剪辮而引發了民眾恐慌,甚至發生了血案。

再次一級的城市及鄉村,沒有革命軍的強迫,剪辮者更少。

比如,雲南軍政府於11月5日限令民眾5天之內剪掉辮子,但在騰越縣城,英國駐當地代領事史密斯觀察到:

公眾輿論對革命是冷淡的。人們沒有任何熱情……在街上很少見到剪了辮子的人。③

革命軍勢力甚大的浙江,也是同樣情形——在上虞縣,「自光復後,剪辮者寥寥」,雖經新政府一再勸喻,但「該處人民終觀望不剪」;在嘉興縣,竟有「頑民千人之眾,以反對剪辮為號召」,把積極推動剪辮令的官紳之家搗毀。④

事實上,民國成立後,相當數量的中國人,仍留了很長一段時間的辮子。

1914年,赴美留學的胡適,收到來自家鄉安徽績溪的書信,信中說:

吾鄉一帶,自民國成立以後,剪去辮髮者已有十之九,其僻處山陬(如上金山、張家山、寺後十八村,並歙之內東鄉各處),剪髮者只有半數。⑤

在上海,《申報》1914年4月20日刊文嘲諷本地風俗:

上海地面卻有三樣東西出產的頂多。是別處少有的。……那就是車子(人力車)、辮子、婊子。

在北京,鑑於留辮者甚多,尤其是「上流社會未剪者尚居多數」,1914年7月,內務部不得不再次發佈「剪髮六條」,規定:凡公務員不剪辮者,停止其職務;公立機關僱用之人員不剪辮者,解除僱用關係;車馬伕役不剪辮者,禁止營業。但直到1928年,北京仍尚有4689條辮子未剪。

在山西,直到1918年,閻錫山仍在大力推行「剪髮」政策,派出政治實察員至各縣,逐級追查剪辮情況,縣促區,區促存,村促戶,縣區官員到村蹲點,警察下村巡查……至1919年,山西的辮子才算大致剪完。⑥

1923年,上海廣益書局出版《中華全國風俗志》,對各地民眾留辮情況,也頗多介紹。如河北保定,留辮未剪者,「十居五六」;天津開埠雖早,但「蓄辮之惡俗,反較他埠為獨甚。無論上中下三等人,剪髮者殆居最少數。」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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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末的這種髮式,放在清初是要問斬的

對歷史的遺忘與美化

1912年前後,某些瞭解清朝歷史的民眾不願意剪辮子,或許尚有擔憂清廷復辟的考量。但到了1914年、1918年、1923年,北京、上海、天津這樣的城市,還到處都是辮子,就已非「擔憂清廷復辟」所能解釋了。

同樣,這種固執也很難被完全歸因為「生活習慣」。

眾所周知,「三朝兩日梳頭,四季衣衫油膩」,乃是留辮之人日常生活中極大的痛苦。1912年,梁實秋的父親給全家人剪辮子,梁非常開心,緣由正是「我們對於這汙髒麻煩的辮子本來就十分厭惡,巴不得把它齊根剪去」。但梁的「二舅爹爹還忍不住泫然流涕」,這眼淚顯然非是為「生活習慣」所流。

「薙髮令」這段歷史已被徹底遺忘,是民眾不樂意剪辮子最重要的時代背景。

對清初的中原民眾而言,腦後的辮子意味著被征服的屈辱。但當硝煙散盡,政權鼎革已成定局,這段屈辱史,遂被當局用嚴密的文網層層遮蔽了起來。

自順治朝始,至乾隆朝終,共興文字獄170餘次,尤以乾隆朝為最,多達130餘次。這些文字獄的核心目的之一,就是消滅清初歷史。

「薙髮令」又是其中的重點規避對象。

據臺灣學者王汎森的研究,清人對「發」字的使用格外小心,尤其是一些成語如「一髮千鈞」,更是極為敏感,「因為它令人產生一種聯想——以千鈞之重來形容一發,似乎是對『薙髮』政策的不滿」。

清廷花了八十餘年修纂《明史》,但這部鉅著「從頭到尾未曾用過『一髮千鈞』或『千鈞一髮』」;《清實錄》裡同樣找不出「千鈞一髮」這個詞。⑧

「千鈞一髮」這個詞都找不到,當然更不能指望留下「薙髮令」這段歷史。

事實上,經過近300年的遺忘,到晚清,這段歷史已僅限於在知識分子和革命黨當中流傳。

清廷也有意淡化這段歷史,默許臣民的辮子越留越粗。清初的「薙髮令」,本只允許腦後留一小綹頭髮,名曰「金錢鼠尾」;至清末,則已允許保留較多頭髮。一般無知識的普通漢人,則「已將剃髮留辮當成自己民族固有的習俗加以遵行和維護」。⑨

據溥儀的洋老師莊士敦講,有些滿人也已經忘了自己的祖先曾強迫漢人剃髮留辮這段歷史,反而認為剃髮留辮本就是漢人的習俗,故辛亥時,有滿人用割辮子的方式,來對「革命」表示抗議。⑩

章太炎在晚清閱讀通行本《日知錄》,曾驚訝發現其中無任何華夷種族之說,直到「原抄本」出現,才明白通行本不但經過官方刪改,民間私人之刪改比官方還徹底,倘「原抄本」佚失,則刪改內容連帶刪改之舉,皆將被徹底遺忘。

錢穆生於清末,甚至一度不知道清朝皇帝乃是滿人——「伯圭師隨又告餘,汝知今天我們的皇帝不是中國人嗎?餘驟聞,大驚訝,雲不知。歸,詢之先父。先父雲,師言是也。今天我們的皇帝是滿洲人,我們則是漢人。」——錢穆是幸運的,他的老師錢伯圭是一位革命黨人。⑪

不過,若只是「遺忘」,還不足以解釋那些對「剪辮令」的暴烈反抗。

1912年7月,在清帝退位半年之後,山東都督周自齊派了宣傳員前往昌邑縣勸導民眾剪辮。在縣衙門口舉行的宣講會上,宣傳員公開剪掉了當地兩位鄉紳的辮子。次日,被剪了辮子的鄉紳聚集民眾,公然打殺了二十七名「無辮之人」。⑫

這種暴力背後,顯然有著某種對「辮子」的強烈認同在其中。

事實上,也並不是所有人都遺忘了辮子的由來。文字獄再嚴酷,也不可能杜絕民間所有禁書。嘉慶之後,文網漸寬,很多康雍乾時代足以導致殺頭族誅的禁書,獲得了重刻的機會。

曾國藩在兩江總督任上,曾重刊過王夫之的著作。李慈銘這樣的學者,也有機會通讀《揚州十日記》。

及至晚清,革命黨重新發掘清軍入關暴行,將之廣為傳播,以激發「種族意識」,使得辮子所承載的屈辱史,更容易進入讀書看報的知識分子耳目。

但很多瞭解辮子往事的知識分子,比如王國維、梁鼎芬、辜鴻銘,仍選擇在共和時代繼續留辮。

這種「清醒的固執」,顯然也有著某種對「辮子」的強烈認同在其中。

一種可能的解釋是,這種認同,實是一種認知的異化。康雍乾三代,文網密佈百餘年,知識分子於戰戰兢兢中學會了如何自我審查:

《讀史方輿紀要》是一本歷史地理工具書,但對明清之際的地理變化,一個字都沒有寫,這是學者的自我審查;

內廷劇目專演「神怪幽靈牛鬼蛇神」,這是演藝界的自我審查;乾隆做皇子時,其史論寫作集中於漢唐宋,而從不涉明清,這是皇室的自我審查;

《明史》案發,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一書的刻板緊急將「明史」二字挖去,這是出版界的自我審查;

孔尚任《桃花扇》裡用流寇代替清軍,李漁《巧團圓》裡把掠奪婦女的清兵改成李自成軍,這是文學界的自我審查。如此種種,不一而足。

自我審查久了,修改「內心的道德律」,來和外部世界達成「和解」,就成了許多知識分子的解脫之道。

乾隆時代,曾靜曾以「理氣之分」來抨擊清廷,說什麼漢人生於中土,稟氣較純,故生而為人;夷狄(女真)生於邊陲,稟氣不純,故生而為禽獸。

到了晚清,這套「理氣之分」的理論,卻反成了知識分子維護清廷的工具,郭嵩燾出使英倫,考察其「君民兼主國政」的民主政體,表達了讚賞之意,卻遭同鄉王闓運 的激烈批判。王依據「理氣之分」理論,斷言洋人連「人」都算不上,只能算「物」,其文明不過是「通人氣則詐偽興」。

與抽象的「華夷之辨」相比,血淋淋的「薙髮令」,粉飾起來要困難得多。不過,也並非沒有辦法。

把辮子推為「國粹」的辜鴻銘,曾如此解釋自己為什麼明知辮子承載著一段黑暗的歷史,卻仍選擇了認同和保留:「孔子曰:微管仲,吾其披髮左衽矣!我今亦曰:微曾文正,我其剪髮短衣矣!」⑬

太平天國對「辮子」的恨,成就了辜鴻銘對「辮子」的愛;太平天國「醜陋的長毛」,讓辜鴻銘不惜美化腦後的「辮子」。後一段黑歷史,洗白了前一段黑歷史。

不過,以黑洗黑終究不是正道。事實也正在證明,以歷史攻擊現實,並不能鼓動所有民眾拋棄辮子。更加博大廣闊的視野,才能讓人們幡然醒悟,自覺剪辮。

1911年4月,大清「海圻」號軍艦奉命前往英國,參加英王喬治五世的加冕慶典,管帶程璧光召集艦上三百餘名官兵訓話,集體剪去了辮子,理由正是:

長髮汙衣藏垢,既不衛生,又有礙動作,尤以誤害海軍形象為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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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國建立後,剪辮子沒有變成民眾普遍的自發行為,只能依靠政府強制

參考文獻:

①梅蘭芳,《梅蘭芳自述》,安徽文藝出版社,2013.,P89-90。

②朱爾典爵士致格雷爵士函,1912年2月9日。收錄於《英國藍皮書有關辛亥革命資料選譯》(下),中華書局,1984,P443-445。

③代領事史密斯致格雷爵士函,1911年11月20日。收錄於《英國藍皮書有關辛亥革命資料選譯》(下),中華書局,1984,P231。

④沈航,《辛亥革命後的剪辮與留辮問題研究——以浙江省為例》,《浙江學刊》2013年第3期。

⑤《胡紹之等致胡適的信》,《辛亥革命史叢刊》(第一輯),中華書局,1980年,第222頁。

⑥閻錫山,《呈大總統籌補山西人民生計,先辦六政,特設考核處暨辦理情形文》,1918年5月25日。

⑦胡樸安,《中華全國風俗志》,氣象出版社,2013,P412;P407。

⑧王汎森,《權力的毛細管作用》,北京大學出版社,2015,P385。《清實錄》中僅不慎出現過一次「一髮千鈞」。

⑨沈航,《辛亥革命後的剪辮與留辮問題研究——以浙江省為例》,《浙江學刊》2013年第3期。

⑩金滿樓,《門檻上的民國》,新星出版社,2013,P250。莊士敦的回憶有一定的可信度,王汎森也同樣認為:當時,「不只漢人不清楚明代歷史的真相,滿人對自己的歷史也不清楚」。

⑪錢穆,《師友雜憶》,東大圖書,1983,P34。

⑫王霞亭,《憶昌邑縣「五·一八」慘案》,收錄於《文史資料選輯 第1輯》。

⑬《張文襄幕府紀聞·不排滿》,收錄於《辜鴻銘文集》,海口出版社,1996,P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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