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主體納稅義務人的稅務稽查風險防範

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主體納稅義務人的稅務稽查風險防範

個人所得稅雖然剛剛進行修改,但是整體的體例並沒有改變,主要還是按照納稅義務人、扣繳義務人、徵稅範圍、計稅依據、適用稅率、應納稅額、稅收優惠等幾個方面進行展開。

那麼具體到稅務稽查實踐中,首先要解決的一個問題就是判斷納稅人的納稅人身份,也就是主體問題,而這裡需要結合住所和居住時間兩個標準進行判斷。那麼,由此,我們不難推斷出常見的納稅主體問題或可能出現稅收風險的領域——

一是納稅人身份居民和非居民身份

二是居民納稅人和非居民納稅人的適用徵稅範圍存在錯誤

具體取證上:

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主體納稅義務人的稅務稽查風險防範

一是初步瞭解企業性質和身份,是否有不定居在國內的或者僱傭外籍人員的,如有,調取相應的勞動合同,薪酬標準和發放的會計憑證,結合稅收協定,綜合判斷是居民納稅人還是非居民納稅人,究竟哪些收入屬於徵稅範疇,哪些不屬於徵稅範疇。

二是收集比對證據,主要指的是外部收集,一是通過當地的進出境機關,調取相應的進出境記錄,準確核算確定納稅人的居住時間。二是通過調取國籍所在地與我國的稅收協定資料,輔助判定納稅人的身份問題。三是結合一定的國際稅務情報交換信息,稽核疑點。

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主體納稅義務人的稅務稽查風險防範

這裡需要注意的是新個人所得稅法施行以後,對於國際稅收中個人所得稅的部分較為重視,通過稅收情報交換等,可以獲取某人境外取得所得和納稅情況。

三是關注企業應付職工薪酬、應付利息和財務費用賬戶,通過判斷和稽核比對,檢索個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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