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興慶區法院以猥褻兒童罪
判處被告人徐渾(化名)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
(網絡圖)
去年8月,西夏區檢察院“欣蕾”未成年人檢察工作辦公室在工作中獲悉,外來打工人員徐渾不但對其妻有家庭暴力,且對其繼女小雨(13歲,化名)有猥褻行為,已經涉嫌刑事犯罪。
該院遂啟動立案監督程序,要求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經偵查查明,徐渾與其妻從家鄉來銀川市打工多年,但因徐渾動輒對其妻拳打腳踢,其夫妻關係一直不睦。更有甚者,徐渾見其繼女小雨逐漸長大,競起猥瑣之念。
自2015年起,徐渾利用小雨年幼不敢反抗,伺機對其進行猥褻,小雨也因怕母親捱打而不敢聲張。
2018年8月的一天凌晨,徐渾又趁小雨熟睡對其實施猥褻時,恰被驚醒的妻子看見。之後,其妻在家人的幫助向有關部門求助。
獲悉案件線索後,西夏區檢察院在監督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的同時,一方面協調教育部門將小雨轉往其他學校繼續學習,另一方面對小雨開展心理疏導,幫助其癒合心理創傷,並應申請對小雨進行司法救助,幫助其順利完成學業。
此案經興慶區檢察院提起公訴,興慶區法院審理認為,徐渾多次對未成年人實施猥褻,其行為構成猥褻兒童罪,且應依法從重處罰,該院遂作出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的判決。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
惡人終將會受到應有的懲罰
我們也希望
通過心理醫生的疏導
能夠減輕小雨的心理創傷
希望她能有一個美好的未來
【記者:王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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