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教育發展研究中心:基礎教育考試評價改革要抓住關鍵點

作者的話

全面實施綜合評價多元錄取,是深化中高考改革的關鍵。中高考改革是考試評價改革的重中之重,要加快構建新時代中國特色考試招生體系,形成全面發展的考試、綜合考核的評價、更加公平的選拔。同時,還要避免中高考改革政策中的一些“硬要求”在實際操作中成為“軟約束”,這是確保考試評價改革順利推進的關鍵所在。

教育部教育發展研究中心:基礎教育考試評價改革要抓住關鍵點


  • 作者燕語系教育部教育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員


當前,基礎教育質量監測工作穩步實施,基於核心素養的學業質量標準進入高中課程標準,教育質量綜合評價改革積極推進,中高考改革不斷深化,但唯分數傾向並未得到根本改變。只有基於考試成績的公平才是最公平,只有按照考試總分從高到低排序錄取才是最合理,這些觀念仍然根深蒂固。

就改革本身而言,無論是基礎教育評價改革,還是中高考改革,扭轉唯分數的政策指向非常明確,教育質量綜合評價改革確定了質量評價的五大方面,包括學生的品德發展水平、學業發展水平、身心發展水平、興趣特長養成和學業負擔狀況,旨在打破評價學校教育質量只看學生學業的做法;中高考招生錄取引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招生錄取不只看分數,還要結合或參考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儘管這些重要的改革舉措在實踐中落地,仍面臨很多困難和挑戰,仍要花大氣力付諸實施,但改革方向必須堅持。也只有這樣,學校和家長的目光才不會只盯著考試分數,不僅僅為了獲得高分而不斷給孩子加壓。

全面實施綜合評價多元錄取,是深化中高考改革的關鍵。中高考改革是考試評價改革的重中之重,要加快構建新時代中國特色考試招生體系,形成全面發展的考試、綜合考核的評價、更加公平的選拔。同時,還要避免中高考改革政策中的一些“硬要求”在實際操作中成為“軟約束”,這是確保考試評價改革順利推進的關鍵所在。

實施綜合評價多元錄取機制,是中高考破除“唯分數論”的關鍵環節。將綜合素質評價納入中考和高考評價體系,可以有效促使招生學校從簡單“招分”調整到科學“招人”,引導基礎教育從“單純育分”轉變到“全面育人”,但關鍵是要做到科學、客觀和公正。

一是解決綜合素質評價客觀真實問題,目前採取寫實記錄或成長記錄的方式,儘可能記錄下學生各方面的突出表現,如學生選修模塊學分、學科特長和競賽獲獎記錄等,這些信息無論是對綜合評價招生還是統考招生都有重要參考價值;二是建立健全完備的社會誠信機制和監督問責機制,明確規定將綜合素質評價納入高考評價體系的使用辦法以及違規行為的罰則;
三是加強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專業研究和政策設計,包括綜合素質的本質、特徵、表徵及相關責任主體,有效監督評價者的評價行為和評價過程,並適當約束評價者的自由裁量權,確保招生過程的公平公正。


此外,應當積極推進高考綜合評價錄取。通過融合統考成績、學科特長、中學學業表現、綜合素質評價和麵試考查等多維度評價,更好地實現考生與高校、考生與專業的雙向匹配,推動招生學校逐步從“選分”走向“選人”,從“單一錄取”走向“綜合錄取”。

加快優化評價體系,是深化基礎教育評價改革的當務之急。在當前基礎教育評價領域,圍繞著學生、學校和課程等不同評價客體,有各種各樣的評價維度和評價指標。這些維度和指標既有區別也有重合,基層在實際操作中常常難以把握,有的甚至把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與教育質量綜合評價相混淆。深化基礎教育評價改革,須做好系統謀劃和頂層設計,不斷優化評價體系。

優化基礎教育評價體系,要以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為指針,理順不同教育評價之間的關係,使評價體系內部有效銜接。例如,適度整合國家義務教育質量監測、中小學教育質量綜合評價改革、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和學生髮展核心素養等相關評價內容,構建高效、整合、職責明確的評價體系;建立指標、數據、結果應用的融通機制,切實增強評價的系統性和科學性;有效利用國家義務教育質量監測、督導評估等已有監測數據,讓現有數據成為基礎教育評價的重要支撐,提高數據資源利用效率,避免加重學校和學生的負擔。

全面實施綜合評價多元錄取,不斷優化基礎教育評價體系,是深化考試評價改革的重要任務。同時,還要進一步增強“硬約束”,使中高考改革的相關要求真正落地,使基礎教育評價真正走向系統、全面和科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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