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事業單位的勞務派遣工以後有發展的空間嗎

1、機關事業單位的編外人員,也就是合同工、臨時工、勞務派遣工,都沒有轉正的可能,同工同酬,也只是《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而已。編外人員工資收入比正式在崗職工低,而且在編人員可以享受的福利補貼、年終獎等也與他們無緣。唯一可能享受的,是工會發的工會福利,和逢年過節的慰問品。隨著社保政策的規範運行,尤其是社保交由稅務部門徵收之後,機關事業率先垂範,按時足額為編外人員繳納了“五險一金”等社保費用,甚至還補齊了以前的拖欠,讓編外人員有了保障。當然,機關事業單位中正式職工和編外人員養老保險是雙軌制,編外人員是按“企業養老保險制度”執行的。

機關、事業單位的勞務派遣工以後有發展的空間嗎

2、勞動派遣工更沒有前途。和合同工、臨時工等其他編外人員想比,勞務派遣工的勞動關係,是在勞務派遣公司,並不是直接與用人單位發生關係。這樣一來,無論是工資、社保,還是工傷、糾紛,都與用人單位沒有關係,而是要與勞務派遣公司去扯皮,更加大了勞務派遣工的不穩定性,和出事後無人管、權益得不到保護的風險。所有正式職工享受的晉升、職稱、學習培訓、保障等,一概與編外人員無關。勞務派遣人員還隨時面臨著被調崗的風險,好不容易幹順手了,學習掌握了某項技能,或者眼看就要幹滿十年,可以享受“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待遇,有可能突然被調整到其他陌生的工作環境或者崗位。

這就是一份餬口的職業而已,和其他工作沒有什麼特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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