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及“廁所革命”從“親子廁所”到“第三空間”

【港騏快訊】2018年3月27日,《北京日報》刊發記者王海燕採寫的《公園改造將引入無性別廁所》,告知“本市日前新出臺《北京市老舊公園改造提升導則》,該導則首次提出,公園公廁在改擴建時,要引人無性別廁所”。其中說道:

“無性別廁所也稱獨立廁所,是男女均可使用的廁所,主要方便殘疾人、老年人及行動不便的人群使用。制訂導則期間,走訪的工作人員發現,年輕媽媽帶著兒子,或者父親帶著女兒,以及兒子陪伴行動不便的母親,女兒陪伴輪椅上的父親逛公園,如廁是個比較尷尬的問題。目前本市大多數公園還不具備無性別廁所。

談及“廁所革命”從“親子廁所”到“第三空間”

老舊公園更是如此。因為建成年代較早,很多公園廁位不足,遊覽高峰時段遊客‘方便’ 極為不便。此次制訂的導則,要求老舊公園在改造時,要按照公園面積和遊人容量,設置相應比例的廁所廁位,男女廁位比例為1 : 1.5 ;廁所的服務半徑不超過250米;老年活動場地距離廁所不應超過100米;應設置方便殘疾人、兒童及母嬰使用的廁所設施,並且增加無性別廁所。”

新聞就是新聞,而且表述得十分清楚,但不知怎的,總是有點似曾相識的感覺。翻閱之前的報道,好像早在2012年此類廁所就有出現,而且也是“市政市容委”推出的創新舉措。不僅如此,其後又有“中性衛生間”概念出爐。

談及“廁所革命”從“親子廁所”到“第三空間”

新聞似曾相識,但文章所言“ 無性別廁所也稱獨立廁所”卻很有新意。這些年從“親子廁所”到“第三空間”,其實說了半天好像均與“獨立廁所”大同小異....

談及“廁所革命”歷程,難免涉及陳糠舊谷,因此本書成稿“一讀”期間,友人提示最好儘量進開歷史缺憾,有心接受, 只是無力以遷為直,包括“曾為史”,也包括“曾用名”,似乎少了哪項“廁所革命” 均失去原始動能。

儘管“茅房”就是“洗手間”,但現如今倘若脫口說出曾用名,不僅連茅房都倍感憋屈,同時還會招來異樣眼神。又比如“廁位”是此時專用語,可誰又曾想之前竟叫作“坑位”(編輯:港騏化糞池小田)

談及“廁所革命”從“親子廁所”到“第三空間”

談及“廁所革命”從“親子廁所”到“第三空間”

談及“廁所革命”從“親子廁所”到“第三空間”

談及“廁所革命”從“親子廁所”到“第三空間”

談及“廁所革命”從“親子廁所”到“第三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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